2006年12月24日 星期日

★「結婚」這回事 ★


高三的時候,曾經在某次晚餐時,針對婚姻,和爸爸來過一番言論角力。

當時媽媽維持一貫嘴角掛著冷笑的沉默(因為自然有人會收拾我),爸爸則馬上開始維護婚姻制度。我只好回答他:「厚,拔,拜託,婚姻沒有那麼神聖啦,它的目的就是讓性行為合法化、讓性行為所產生的後代能夠符合社會規範啦!」聽到我的社會陰謀論,爸爸了半秒,但畢竟薑是老的辣,還是立即將它否定為連篇鬼話,還問我:「誰?誰說的!」而我自然也不客氣啦:「我們公民老師上課的時候說的啦!」

一個星期後,就聽說公民老師以個人因素為由離職了。(沒有啦!這一部分,純粹是為了延續其戲劇效果。

而最近,「結婚」彷彿成為十二月的主題,在生活裡非常一致地不時出現在與不同朋友的對話、以及偶爾沒日沒夜、沒頭沒腦看著的幾部日劇的情節裡。當時的那段對話,也再次浮現心頭。人究竟為了什麼要結婚?對大部分事情抱持懷疑態度的山姆,曾經給過我這樣的回答,「婚姻是一種『保障』,是對責任的一個承諾」。那‥‥‥「愛」呢?「好,妳去問林X霞,到了她六十歲生日那天,告訴妳『愛』值不值得她等三十年。」

這讓我想起《傷心咖啡店之歌》。每一個人,都有其必須面對的課題。「結婚」這回事,不論是誰,都得經歷自己那可以是愛、可以是衝動、也可以是責任等等的課題。而自由意志呢,或者會是個冒險,當然也可能是個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