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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5日 星期日

★ A Song of Ice and Fire ★

過去的幾個月來,如果每天真開著聽寫軟體,可能會發現圍繞著《冰與火之歌》的主題佔去生活對話不少的篇幅。真要追根究底的話,一切的開始,其實只是因為去年六月喵萱來玩時無意的一句「"Game of Thrones"很色喔」。好色的人(咦誰)胡亂搜尋後,竟然找到了銀髮女主角跟中東惡漢的床戲片段(還被惡搞局部特寫,整個大辣辣變成A片)。於是影集迅速加分,馬上從奇怪到底是在演什麼鬼攀升為好吧那就借來看看吧影集的前三名。

八月時,市圖排隊的第一季到了。果然不負期待,正面全裸鏡頭還真不少,而看來熟悉的小龍女床戲才第二集就隆重上演。角色複雜繁多,演員又都是新臉孔,光記誰是誰然後誰又是誰的誰都蠻吃力的;但說來詭異,一旦放了個大家都很熟悉的Sean Bean,本能地就把看來正氣凜然的Stark爸爸當成第一男主角。或許就是因為這個關係,第一季近尾他被關在大牢裡時還理所當然認定不是劫囚就是特赦,所以當他的頭竟然真的被砍掉的那一刻(這算爆雷嗎),伴隨而來的震撼懷疑暴怒不甘延續了好幾天,專屬於觀眾的安全感被強行暴力顛覆了。氣得連飯都差點吃不下,不斷思考著如果當初這樣就不會怎樣的各種可能性,好像光靠我們就能想出什麼完美方法能讓他死角翻身,來個絕地大復活一樣。

影集的第二、三季在市圖大排長龍的窘境下,還抽時間衝到隔河的皇后區分館借出,在之後的上班日晚及週末間也陸續看完了。在歷經了一波波要角必亡的殘酷啟蒙訓練後,不管是誰的死,也好像都不再是預期外,每一次每一季都讓心再變得更硬一點。

從去年九月初看完了前三季,一直到第四季正式推出DVD的今年二月間,我們也跟著數百萬從"Game of Thrones"影迷變為George R.R. Martin書迷的其他人,為了追尋故事的原貌,正式跨入原著小說的魔幻帝國裡。雖然像羅琳的《哈利波特》系列深得我心,還有Suzanne Collins的The Hunger Games系列我也很喜歡,但始終覺得Fantasy小說畢竟不是我的最愛,挑書時總是優先偏好懸疑驚悚推理類的小說。不過George R.R. Martin果真非常會講故事,原著敘事細膩,完全填補了影集不得不濃縮的不足。(廢、廢話!是原著啊!)Stark家族小孩們的姑姑Lyanna就是個很好的例子。還記得去年十月剛開始讀第一冊,某晚走往學校健身房的路上聊著小說內容,突然話題就轉到Jon Snow的身世:
「嗯,你覺得Jon Snow到底是Ned Stark跟誰生的?」
「我覺得搞不好是Stark跟Lyanna偷生的~」
「厚!怎麼可能,你不要亂講好不好!」
雖然說心裡覺得太誇張了,不過漸漸覺得那想法的另一半好像還蠻有可信度的,一旦擠進腦海裡,突然間作者在一次釋放一點的線索,好像都拼湊起來了:藍色的玫瑰花瓣,Lyanna的請求;會不會Stark爸爸只是個煙幕?會不會Jon Snow是Lyanna跟Rhaegar的私生子啊啊?!當天晚上在網路上搜尋,的確有人提過類似的猜測,不過光是小說第一冊,根本很難做出這種聯想。更不必說起步很晚,小說都已經出了五大冊,當時不過才剛開始讀第一本而已。

重點是,關於Lyanna的過去的這條支線,影集幾乎是完全略過。Seven Kingdoms之所以改朝換代,不就是從這裡開始的嗎?如果不是小說本身,影迷大概只能從影集裡接收不到原著一半的細節。諷刺的是,就在今年四月終於跟上影集步調、增訂HBO之後,大幅改寫的第五季讓我對影集徹底失望了。那種對於影集適度忠於原著的信任被無情砸碎的憤怒,在第六集達到最高點。影集的人物本來就不是原創,原有的角色根本遭到濫用,看不出跟改編同人誌有什麼差別。

說來也有點匪夷所思,這樣一套打滿分的小說,我卻說不出自己最喜歡的角色是誰。如果能來個全球票選,最高票的三人大概是"The dragon has three heads"預言裡許多人目前認定的Dany、Tyrion、跟Jon。(而如果Jon Snow真的是Lyanna跟Rhaegar的兒子、Tyrion又像喵萱透露的那樣其實親生父親是Mad King的話,三人就全都是Targaryen家族的成員了。)的確Tyrion的設定應該是最接近作者的。在小說第一冊裡,他代表作者說出了揪心的台詞:"And I have a tender spot in my heart for cripples and bastards and broken things." 而在第二冊裡,他也化身正義,讓大部分讀者大快人心地(應該啦)處置了幾個「陷害忠良」的惡人。但不知為何,就算是Tyrion,卻還是不及那毫不猶豫百分之百的最喜歡。而或許這不確定,只是因為小說還沒出完。如果按照目前第六冊出版日期一再拖延的現實來看,即使小說真的結在第七冊,恐怕也是一個遙遙無期的十年後了。要真的有那天的話,我最希望作者也能好好說說Lyanna跟Rhaegar的故事。

2013年12月15日 星期日

★ 電影與音樂 ★

  • 電影:"Dead Man Down"。
  • 歌曲:ZaZ的"Éblouie par la nuit"。("Dazzled/Blinded by the night")

幾週前的某天,市圖借的幾部DVD一起到館。在2013的電影"Dead Man Down"裡,透過心情低落戴上耳機的女主角,第一次聽見這首當初還不知名的歌,當下直覺是曲子蠻有味道。復仇是電影的主題,背景則是黑社會。說真的,劇情普通二流,搞不好還算有香港黑道電影的影子。近幾年東山再起的男主角Colin Farrell本人據說很自戀,一向不得我心。片子結束後,劇組人員名單跑馬燈浮過時,又再打了一次這首歌,意境上的收尾還遠勝過故事的結局。網路上找了一下,果然很快就找到曲名與歌手,而且很多人都是看過電影後馬上搜尋。

又過了一陣子,"Dead Man Down"正好出現在另一部DVD的電影介紹裡,預告裡某段背景音樂就是"Éblouie par la nuit"。在那一刻,ZaZ的歌聲無限放大。突然間,整個情境都不一樣了:制式的江湖味抽掉,電影剪接的片段變成陪襯,整個故事只剩男女主角,兩人困在看不到天明的暗夜。黑色電影的框架明確了,Colin Farrell瞬間莫名變帥超man。雖然說主題曲選的是半情歌,而歌詞其實又不符電影情節,但那情緒一旦抓住,音樂與電影就成了無法再被替換的搭配。當然啦,如果製作公司當初能勇敢地把男主角寫死,雖然會讓看電影的人大哭或咒罵,但那聽覺與視覺的組合會昇華成永遠的絕對。

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與零點零零一的可惜呀可惜。

註:"Éblouie par la nuit"收錄在2010的ZaZ首發的同名專輯,YouTube上版本很多,現場演唱的版本聲音稍微沙啞,但那滄桑味我更喜歡。(ZaZ在2013發了第二張專輯Recto Verso,每首歌也都很好聽。)

以下這個YouTube播放清單上包含了"Éblouie par la nuit"的原錄音室版與幾個不同的現場演唱版: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SPZeJRnLDAMZV005DQSwSPb52pSMCZEY

2013年12月12日 星期四

★ 變形 ★

這學期最後一堂地板教室的健身課程結束後,我的瑜珈體驗正式期滿一年。

年初在後背長期痠痛同事的建議下報名了學校的瑜珈課,選了Anastasia的Hatha Yoga班,固定在下班後直奔體育館。大概是因為住得離學校很近,一開始對於下班後還要在外多逗留一小時,宅爆的我還真有點抗拒。不過一旦習慣了每週在上班間分段排入瑜珈而稍微和緩的那樣的節奏後,期待就蓋過了其他情緒。

於是每週二四下午五點前匆匆走出這頭的校門,進入另一邊的校園,調整呼吸與步伐,爬上三十層的階梯,接著另一個二十層。穿過物理系館前的小廣場,右轉下階梯刷卡進體育館,領更衣室鑰匙,換衣服掛好包包,然後把跟外在的一切連結鎖在寄物櫃裡。若是提早五或十分鐘,就在軟墊區先拉拉筋。時間到了,就跟著班上同學魚貫進入教室,排隊拿瑜珈墊跟小毯子與塑膠磚,準備進入徹底清空思緒的狀態。雖然每堂課前後順序不定,但總會從普通的中年人,轉而成為貓、駱駝、抬頭狗、弓背狗、嬰兒、蜥蜴、鴿子、海豹、眼鏡蛇、烏鴉、樹、大象、戰士、老鷹、椅子、橋、巴士等生物或非生物的實體。動作與動作間,Anastasia還會不時提醒我們,「什麼都不去想,只把焦點放在呼吸上喔」。繃緊,放鬆,繃緊,放鬆,放慢並加深呼吸,同時也只想著呼吸。在那一小時裡,心態上的與軀體上的變形,成了將我從平日生活分割出來並暫時另外放置的媒介。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那一個區隔,變得比過去更為重要了。

2013年7月6日 星期六

★ 我的雨天是我的晴天 ★

原來雷克雅維克的十月天色可以這麼陰沉,每天可以下這麼多雨。

自從看了電影《西雅圖夜未眠》裡女主角被殷殷告誡「西雅圖一年十二個月要下九個月的雨,根本不是常人會住的地方」後,心裡就對西雅圖這個城市帶著夢幻般的極大憧憬。我一向偏好陰雨天及昏暗天色,也喜歡雨中撐傘那種不能取代的安全感。倒不是說我討厭乾乾淨淨大晴天的透藍天空;那種適合公式中f8.0 + 1/250 + ISO 80而把S95功能推到極限的近深海藍裡,添加了棉花糖雲絲快速飄過的拉扯變形,也算有其視覺上的魅力。

但所謂蘿蔔青菜肥皮瘦肉各有所愛,對我而言,晴天是一股理所當然的不定性浮動,缺乏陰雨天那種腳步緩慢一拍拉長成三拍的成熟穩定。每天早上拉開窗簾,最想看見的天空色調是灰而非藍,如果加上不小雨勢的話,在心理及身體完全放鬆的深呼吸,好像可以整個把空氣抽進每片肺葉的最深處一樣。小學六年級時搬進新家,我的房間窗外是遮雨篷。不論雨勢大小,打在屋瓦上的雨聲總會被數倍擴大。夜裡遇雨,唸書格外專注,也特別容易入睡。似乎只要把棉被拉到下巴,睡意就會嗖地一聲馬上就用力把整個大腦吞掉一樣。雨天的顏色,與下雨的聲音,可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跟生理上的強力鎮定劑產生了完美的聯結。

沒錯,灰濛濛雨答答,妳肯定是我的腦內啡。

三年前的夏天,終於找到機會到西雅圖一遊。旅行的第一天,不幸趕上西北角大熱浪的尾巴,天都還沒黑就逃回旅館。隔天熱浪半褪,卻仍是鎮日天晴。傍晚時急速降溫,我們搭渡輪到Alki Beach回望整個城市的夜景,甲板上四面冷風襲擊,狂抖到差點中風。到了小島上,在即將打烊的小店買了熱熱的蛤蜊巧達杯湯,總算是稍微壓驚。第三天早晨氣溫再掉幾度,但長袖襯衫在中午前還是脫掉塞到背包裡。不用說,當天依舊是適合旅行的陽光普照。雖然說七月不是西雅圖的雨季,但那過於大方的晴朗,徹底扯碎了我對這城市至少也該掛上溫柔淡灰天色的最低期望。

至於傳說中下不停的雨,從東岸搬到西雅圖的朋友也大力澄清。西雅圖的確是常下雨,但時常只是小雨,通常短短下個一陣,很快就會轉為天晴,好像陰天只是前一秒的錯覺,而撐開雨傘不過是個玩笑一樣。不只如此,西雅圖甚至連北美降雨量前十名城市都沾不上邊。幸好我從來不曾因一時衝動而傾家蕩產(?)搬到西雅圖,要不然可能會落到每天對天空敲碗怒吼的地步:喂喂喂!啊說好的雨呢!這是騙局嗎!

就這樣,因為那殘留的霸氣夏日印象,我對西雅圖多雨的幻想,似乎不再那麼明確。前陣子在Arnaldur Indriðason小說裡,發現了十月雨季的雷克雅維克。冰島,嗯,網路上的資料說,以漁業為主的冰島國土面積近台灣三倍大,這幾年因為景氣不佳與火山爆發的關係,觀光業一度蕭條。首都雷克雅維克位於雨量偏多的西南國境,終年有雨,其中又以秋冬為甚。而因為地理位置已近北極圈,每過十一月底,下午三點半就天黑。又是暗又是雨又是冷的,怎麼聽都像重度憂鬱患者高度集中的城市。我興奮地搜尋雷克雅維克的年雨量,好像馬上就要將十月的Reykjavík提名為我的終極幽暗雨城一樣。令人驚訝的是,雷克雅維克最多雨的月份的確是十月,但當月平均雨量約八公分,還少於十月紐約的十二公分。(騙、騙人!)再比起十一月西雅圖約十五公分的雨,更是有一段差距。最讓我跌破眼鏡的是基隆的十月,平均雨量竟然超過二十公分。如果根據基隆氣象局十五年前未更新的舊資料,在二十世紀後半段的五十年間,十月的基隆平均下了快四十公分的雨,每三天裡,就會有兩天是濕漉漉的天氣。雖然說我從來沒住過基隆,但這闌珊燈火裡驀然回首的象徵意味還真濃厚。

於是我在美東2013年以來最是高溫而熱度指數直逼華氏100攝氏38的七月赤豔裡,躲在冷氣房想像著我心底晴天的雷雨天:天邊壓低成捲因為風速過大而快速移動的暗沉雲團,轟隆作響的雷聲,交錯的閃電,空氣中泥土被打濕的味道,大雨傾盆而下的咚咚砰砰聲,不能停也停不住的雨,水珠急速反覆推擠而成串滾落的玻璃窗後,隔離後的再隔離。

嗯,雨的那個按鍵從OFF調成ON了。我想,其實也可以是另外的城市。

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 膽小、恐懼、與極限 ★

手裡抓著抄了索書目書名與作者的小紙條,從這一排書架轉到下一排,再移至下一排,奇怪的是,要找的那一區卻好像鬼打牆一樣,怎麼繞都不肯出現。才剛意識到「鬼」這個字眼,突然覺得身旁溫度變低了,在空間狹窄的走道上,燈光好像也變暗了,就差角落的鎢絲燈泡沒能應景地發出快斷電前的滋滋怪聲而已。

這時曾經看過的恐怖片裡的殺人魔像是傑森跟佛萊迪和麥克麥爾斯一一浮現腦海,即使二樓的藏書室外頭就是一向熱鬧的討論區,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隔天就是感恩節的長假,討論區聚集的人特別多,但恐怖片最常使用的對比不就是如此嗎,這頭一群人在狂歡趴替,那頭有人被冷血宰殺,如果拿我看恐怖片時最常講的「幹嘛一個人去那種地方,啊是沒看過恐怖片喔」的邏輯來比照,這種氣氛可是最適合殺人魔出現的時機了。

心裡一旦這樣想,兩條腿馬上非常聽使喚地往外狂奔,雖然三十好幾的現在跑百米早已無法飆進十五秒,但還是非常快速地閃過好幾排書架,跑下半樓的夾層,衝出二樓圖書室打開的門,然後三階當兩階地跑跳下樓,即使經過好幾人,我還是一直跑到圖書館一樓外的星巴克才停下來。最多被當成尿急而已,反正中間多塞幾個,就不會殺到我了。(?)

每當女性朋友們摀著耳朵哀求不要講鬼故事的時候,我總是會哈哈哈來個取笑。我喜歡聽鬼故事及特異體質親友的親身體驗,一群人在暗瞑摸的場合講,又格外有氣氛。看電影的話,恐怖片也可以(雖然恐怖片的殺人魔說真的好像角色都帶點傻氣),靈異片很不錯,貼近現實的驚悚片最好。但這幾年終於認清了現實,發現自己其實是個很膽小的人。喜歡被嚇到時心臟在胸口強烈的撞擊是一回事,等到剩下自己一個人在黑暗中的時候,又是另外一回事。比如說太陽下山後走在無人的小巷子裡,一定會好像被鬼追那樣沒命地跑;半夜偶爾起床尿尿,洗手的時候一定低頭緊緊閉住眼睛,不敢看鏡子裡頭,而且明明床就很近,還會一邊發出被嚇到的聲音一邊衝上床,然後裹在被子裡,弄得自己滿身雞皮疙瘩外加手腳冰冷。

仔細想想,對恐懼本身的莫名恐懼是很值得商議:如果真的被殺人魔抓住了,是不是最多就是被砍得被刺得很痛,最後大量流血而死掉這樣而已,或者說還沒被抓時的恐懼比已經被抓住的恐懼還要巨大,就像驚悚片與恐怖片裡懸疑氣氛營造得越成功的,故事都越吸引人一樣?一旦迷霧撥開而結局明朗後,反而變得不可怕了。但不管怎麼說,膽小跟恐懼其實是習得的經驗,跟那些因為害怕而堅持不聽恐怖故事的朋友們比起來,我對自己的極限還真的是認識不清。

2011年7月1日 星期五

★ 村上春樹的……(三)★

我們家晚餐的時間跟一般家庭比起來算是遲的,七八點才吃飯,算是常態。也因為如此,晚飯開動時間若在七點之後,又遇上週六影集或週日晚上比較好看的電影時,我就會在八點前吃完飯刷完牙(埋頭苦吃囫圇吞棗這種事情是不被允許的),然後坐在電視前端坐等待,錯過片頭一秒都無法忍受。

偶爾晚餐結束刷完牙眼看著節目就要開演時,會發現媽媽還在廚房不急不徐地洗碗,這時我會貼在牆壁邊「麻如果不快點去刷牙會來不及喔」這樣催促著媽媽,但每次媽媽總會說「妳們先看沒關係」然後繼續手邊的工作。通常等她洗完餐盤鍋子,收拾好流理台,連最後一滴水漬都擦乾抹淨,又刷好牙後再坐到電視機前,都已經是節目開播五分鐘十分鐘甚或更晚的事了。

那個時候的自己明確安排著生活中大小事的優先順序,像這樣的事情總會讓我焦急,明明一開始的三分鐘也很重要啊,媽媽這樣會錯過好看的電影好危險喔,產生類似這樣的困惑,對於也很愛看長片的媽媽碰到家務事時對長片的慢條斯理,完全不能理解。

一直到年紀大了的現在,或更精確地說,是年紀大了的這四五年來,我終於發現那曾嚴格固定的次序其實可以持續崩亂重組,而對次序的執著也會逐漸降低。有些事物暫時失去了,有些步調放慢了,有些界線模糊了,有些意念則變形了村上從靜止敘述來說故事,描寫與比喻大於情節或甚至構成了情節本身但餘下的情節又脫出實境的方式,就讓我習慣並進入這樣的扭轉。但如果這麼說的話,作者可能會說,「說不定是妳已經擁有這扭轉才會藉由我的小說肯定這樣的扭轉的噢」。關於這種概念前後的主題我並不想涉入,但我已經準備透過這不明確的什麼,在七月初正式翻開始終未讀的村上最後長篇《1Q84,Book 1》。

2011年1月7日 星期五

★ 村上春樹的……(二) ★

第一次讀村上春樹,是在那遙遠而仍舊年輕的大學時代,大約是類似《遇見100%的女孩》的短篇,《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的前兩章,以及記憶裡不甚確定的《挪威的森林》。當時還老是邊翻書邊想,喂,這種裝可愛又無厘頭的口語白話體誰不會寫啊,而且最好全世界的女孩隨時都準備脫褲子跟你上床,到底大家一直吹捧這個精蟲灌腦到小說裡性交來性交去的傢伙什麼勁等等諸如此類的念頭。

現在回想起來,那真可說是輕狂驕傲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紀。以為自己不間斷的閱讀代表著什麼,系上的課外的,甚至是熬著夜充滿熱情以MF為標竿的文批課,終究卡死在淺層表象。年輕人的輕率,年輕人的特權,年輕人的損失。

撇開這早期的偏見不談,我腦海中的框架還真不是以這種便利的順敘法起始的,只不過很難不想起認真讀起村上的緣由。兩年前過年回台灣,跟大S兩個人去逛書店,順便帶了幾本小說,其中也包括架上正好擺著的村上長篇《尋羊冒險記》。我想是年紀到了,心境轉換了,學會腳步放慢了,村上這個世界,終於像藏在熱鬧街道轉角的那個神秘小店一樣,對我打開了門。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 村上春樹的……(一) ★

有關村上春樹的話題,最近在幾個親友之間無預期地頻繁浮現。雖然我們或許在不同的空間及時間裡以不同的姿態進行閱讀,但這些文字透過可能類似的路徑從個別的左大腦前額葉傳導至後方顳葉,進而產生迥異的圖像或意念。某種意義上來說,村上以看不見的方式引導並連結了我們的思路流向。

每次放下他的書,心裡就會想,哪天一定要認真整理我的村上印象。目前僅有的一小部分散落在回收紙及iPod Touch的記事本裡,其他大量過於零星的想法,早就在闔上書擦屁股沖馬桶洗手後忘記。但不論如何,這些還未具型的幾乎還稱不上意識的東西,不會是關於村上的評論。倒不是說我打從心裡不信任書評影評這類正經的書寫模式,單純只是因為我深信閱讀是一個只屬於我的眼睛我的腦袋我自己的過程。

話即使講得這麼大聲,到底要怎麼陳述這些印象,其實我還沒什麼頭緒,只是模糊感到那個框架已經出現。國中作文課提到論說文體時,老師總要強調「起承轉合」這個訣竅,可是這並不是一篇名為「論村上春樹」的作文,也不必繳上去打分數。但我非常確定的是,這不可以是拿「起承轉合」這種因為那樣所以這樣的歸納來敷衍的一份紀錄,但卻必須是從作者起頭經過譯者最後到達讀者的遠大過於紀錄的個人經驗,不管在這過程中究竟會流失多少意念。也就是說,我想要做的,是盡量以於我個人精確的文字來描述最終到達我意識裡的那些什麼。嗯,差不多是這樣。

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 預知未來 ★

從上個週末以來的這五天,只要醒著,心臟附近就是極端僵硬難忍。每天下午一回到家,不論做什麼事,胸口總是被固著而撥不開的壓力緊縛著。起初這沉重讓我很慌張,但慢慢地,我開始可以摸索出它的無形輪廓,那是一股強大到可以讓意識無措而窒息、同時又混雜著強烈不確定與不安的焦慮。好像在看不見的四度空間裡有個不知在哪裡突然沖煞了的幽魂以一根大柱子猛力頂著我的胸腔一樣。

唸書時,因為各種坐著的或動著的比賽,早就對腎上腺素大量分泌非常熟悉。那種不斷作嘔、脈搏加速、心臟以最劇烈的方式撞擊著胸腔的緊張,對比於一旦放鬆下來的和緩,偶爾還真會讓人上癮。但像這樣長期持續,速度緩慢,又是丁點折磨的,還真是不曾遇見。

在這種原因不明確的狀態下,即使成效不彰,人類可悲的理智還是會不斷進行分析的舉動。是因為即將到來一週在行事曆上有好幾件代辦的事項嗎,如果是,我又該試著把哪件先準備好?為了削弱這股焦慮,我甚至乖乖地每天長時間坐在電腦前做現階段最該做的事。結果證明,在星期三午夜結束上床睡覺之前,不管做什麼,根本是什麼幫助都沒有。

星期四早上八點多一些,就送小咪到醫院洗牙。整個過程從進醫院到傍晚出院,超過九個小時,包括麻醉前的血液篩檢及觀察、全身麻醉、全套洗牙(或拔牙)、退麻醉、恢復等等。雖然咪咪還不到五歲,身體也都很健康,但貓咪全身麻醉這件事從去年就讓我非常不喜歡,甚至在醫院簽署同意書前還三心兩意。九點多進辦公室,就把調成震動模式的手機放在身邊,一離開座位就緊緊握住。三個多小時過去了,說要打電話來告知進度的醫院,根本一點消息都沒有。

下午一點多時,我終於忍不住了,先打電話確認麻醉順利,當接線小姐說咪咪已經麻醉、而一切狀況良好時,我在手機這頭微笑的那一刻,還真明確感覺到多日以來胸前那整塊沉重終於些許崩裂。兩點時醫生通知要拔三顆牙,三點多又說小咪已經甦醒,並敲定傍晚出院時間。等到小咪真正接回家,走來走去又喵喵叫要飯時,早先殘餘的不舒服也都消失了。果真是小咪洗牙必須全身麻醉這件事。

我想,這一週來,我或許些微碰觸了一點點死刑犯在監獄裡不得不倒數著那個日期的心情。那種眼看著一件很不好的事情非來不可卻又無能為力的煎熬,一般人應該都很難忍受。這可能就是許多人不願意算命的原因吧。如果真有人能夠精準預知世界末日是哪一天,我現在就可以簽署同意書,永遠放棄知道的權利。

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

★ 音樂,及其流行度之必須 ★

Michael Jackson走了那個傍晚,大S正好打開新聞,斗大的"Breaking News"跑馬燈一整個橫在螢幕上,兩個人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相覷,很是「嗄」、「是喔」、「怎麼會這樣」了一陣。

這些天以來,數十萬歌迷含淚追思的儀式結束了,談話性節目也不再聚焦在MJ的猝死,但在走路回家、燒開水、上大號、踩上爬梯機打開iPod音樂前這種種念頭彼此凌亂不銜接的空檔裡,心中模糊又塑成了另一個仍有關流行音樂與我,但非關音樂對我的威力的主題。

撇開歌迷們的哭哭啼啼,在八0年代中末進入青春期的我,並不是在MJ音樂下長大的小孩。《Thriller》專輯大賣,"Billy Jean"當紅時,我還只是小學生,喜歡聽流行音樂,楊林的多首歌,像是「把心留住」、「玻璃心」、「別在窗前等我」、「不變的是我」、「故事的真相」等,應該是數量之最。國一國二時,我仍跟著台灣的排行榜走,星期日總不忘記打開收音機注意排名。錄音帶裡轉著的,左右就是張清芳、王傑、黃韻玲、紅唇族、城市少女、飛鷹三姝等人等團。

在這同時,周遭慢慢出現西洋流行音樂,我哥正是我的啟蒙。他進了國中後,常會買亞洲唱片公司當時還是合法(也可能是無法可管)、後來漸被取締而絕跡的西洋流行音樂合輯卡帶。那個時候的排行榜上有哪些歌呢?比如OMD為電影《粉佳人》"Pretty in Pink")特別錄製"If you leave",另外還有席維斯史特龍(Sylvester Stallone)幾部賣座電影的主題曲,像是《洛基》第四集"Rocky IV")主打搖滾老團Survivor非常熱血的"Burning heart",《第一滴血》第二集"First Blood Part II"裡由史特龍親弟弟演唱的片尾曲"Peace in our life",以及《眼鏡蛇》("Cobra"十足動感味的主題曲"Feel the heat"

國三那年,我哥早已離家到外地唸書,而死黨群裡的J是西洋音樂迷,正式帶我進入熱門排行榜的世界;遇到喜歡的單曲時,我們也樂此不疲地以字彙仍嚴重缺乏的國三英文猛查字典,然後互相討論其實可能沒什麼嚴肅意義的歌詞。而號稱流行樂界天王的MJ,也在此時推出新專輯Bad,不過我要一直到高一時,才在排行榜上同步接觸專輯裡諸如"Dirty Diana"與"Smooth criminal"單曲。而他數年後再發新片Dangerous,已經是我逐漸脫離流行排行榜的九0年代初期。因此嚴格來說,只能算抓住MJ音樂的極短尾巴。

升上高中,從哥哥那邊接收了我的第一台深紅單卡匣收音機,在每個星期日下午兩點至六點,忠實收聽 ICRT從美國轉購的流行音樂排行榜節目"American Top 40",完全掌握Billboard單曲排名,英文筆記簿上還滿滿記著我喜歡的歌。我想,如果有個這樣的比賽,讓參賽者只聽這兩年間流行歌的前奏三到五秒,馬上就要按鈴答出歌曲名稱,我想我應該會是最後的贏家。在這個時期,George Michael 成為我的音樂偶像,除了由於他第一張個人專輯Faith席捲熱門排名之外,他從Wham! 時期的白面小生成功轉型為淺落腮鬍性格熟男,當然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高三時,聯考將近,如同禁看馬蓋先事件一樣,爸媽嚴格規定不准再聽廣播,而我陽奉陰違假抗拒了幾週後,某天竟然真的拔下收音機插頭,將它收到衣櫃裡去。寒假之後,也不知道在什麼狀況下,禁令突然解除了。在排行榜之外,死黨J又將搖滾及重金屬介紹給我,入門的自然是搖滾及重金屬團進流行榜的金屬芭樂式情歌metal ballads,這是當年廣播名人老貓的獨特音譯用語之一),Tesla在一分半鐘後才結束吉他前奏、進入主曲的"Love song"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另外像是搖滾老團Aerosmith,一直到成軍十五年後,我才因為進榜的"What it takes"真正認識他們。

不確定是不是因為當時的禁令阻斷了我追隨流行音樂的熱情,或者其實只是某一個階段的結束,高中畢業前,甚至上了大學住進宿舍後,生活不再只是單純的教室課桌與住處書桌,"American Top 40"的每週收聽,降格成了有一搭沒一搭的零星點綴。音樂自然還是非聽不可,收音機一開,其實很難不知道有哪些歌手哪些歌曲,但八0年代的泡泡糖音樂日漸式微,進入九0年代,排行變得不再迫切。這個時期的我,幾乎已經完全改投重金屬的懷抱,還非常正經地在系刊上投了一篇重金屬音樂入門與分類的文章。非常巧的是,大學末期的某一個週日下午,還正好聽見"AT40"停播前的最後一集,節目最後,主持人Shadoe Stevens性地說了再見,雖然"AT40"早已不是我的生活重心,但那個時候,我都可以強烈感覺到腦中那被迫的「喀擦」聲,什麼東西突地就剪斷了,那是一個屬於某個特定時期的憶念走到終章時必經的失落。至於節目數年後復播,就斷層為一個完全不相關的事件。

記得從前上邱漢平的現代/後現代小說時,他曾解釋過現代與後現代進入當代時期一個重要的文化差異,也就是從獨尊一家至百家爭鳴。西洋音樂從八0跨進九0,就給我這樣的印象,似乎手指才壓著大本年曆簿前頭的十數張,剛翻過那一頁,流行界就再也無法完全是Michael Jackson、瑪丹娜、George Michael 的天下,更極端的,就成為所謂的過氣。這個年代,有誰能真是天王天后呢?這樣的字眼,不過是經紀公司撈錢的手段罷了

嗯哼,嗯哼,說了七八段這麼多(妳是一定要用這個數字就對了)好像就只為了現在終於能夠帶出本篇的主題。不論是台灣或西洋流行音樂,對我而言,都是非常獨特的年代、事件、心情標記。我的iPod裡有上百張專輯,其中超過八成是自過往慢慢蒐集而來不褪流行的流行音樂。按下播放鍵後,這樣的每一首歌,都可以勾起具有年代指標性的特有記憶,就算這記憶微小到只是好友之間上課趁導師轉身寫黑板時偷傳紙條的無聊內容。像是小學的黃玠文「我情願錯」,還有英文歌改編的顏秀蓉「埋葬愛情」,在音樂聲中的記憶聯想,就是一大群中高年級生在中午吃飯時間擠在自然教室裡搶看某布袋戲最後一集,十二點半鐘響時,大部分人還不願離開那個畫面。貪心一點的話,彷彿還可以嗅到星期四營養午餐最愛的炸雞腿香味。國中呢,之前特別提到"Feel the heat",並不是沒有原因的。這首歌幾乎跟張清芳的「我還年輕」及專輯中其他許多首歌一樣,在我的記憶庫裡直接指向國二的全校大露營:操場上的帳棚,黯藍的夜色,後棟二樓洗手間外牙膏的口味,擦身而過時堅決不看S的眼睛,還有隨身聽耳機裡,決定要藏起來的戀愛心情(咦,真的說出來唷?)。高中後的流行音樂,在記憶中大多帶有心靈自由的意味。我開始真心喜歡上學,還有坐在書桌前只跟白紙黑字打交道那樣的專心致志這一個時期,"AT40"扮演了太重要的角色,給了我安定的力量。流行音樂,就是我青春期最鮮明的那個顏色。

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

★ 五天四夜的「妹妹」 ★

這個春假,「妹妹」從MD來了。五天四夜之後,包袱款款,又離開了。

是說從小我不曾有過想要個妹妹之類的念頭。我們家就我哥跟我兩個,我自己也不是什麼多了不得的妹妹,自然對「妹妹」這個身份沒什麼美好的幻想(嗄?)。求學過程中,有過許多同性密友,還有非常要好的學妹們。只是,她們都不是「親」姊妹。不過,話說回來,是不是親姊妹,差別又在哪裡?

如果真得這麼界定的話,「親」妹妹和同性密友的差別,是在「親暱」的程度嗎?比如說,跟親妹妹兩個人在同一個房間裡,突然間想放個屁,是不是連氣都不必憋?還是說差別在「血緣」呢?但想想,如果突然需要緊急輸血,但是妹妹的血型相斥,那「血緣」的意義又在哪裡?假如是領養的妹妹,難道就不是妹妹了嗎?或者說,「親」妹妹和同性密友的差別,其實在那份「義務」?

國一二時,我很迷瓊瑤的小說。很多讀者大概都知道,瓊瑤在《燃燒吧!火鳥》裡描述的,是一對曾經因為愛情而一度反目的姊妹,當然啦,這只是一種想在一個短短句子裡解決事情的簡化說法。因為這個故事,我對親密的姊妹一直有個刻板印象的問題,那就是:「那妳們如果一起喜歡上同一個人怎麼辦?」我知道這問題蠻白痴的,不過,說到《燃燒吧!火鳥》,當年的女主角姊妹是林青霞與呂琇菱。我個人覺得,如果《燃燒吧!火鳥》哪天打算開拍二十一世紀版,絕對可以考慮由林志玲及關穎(或桂綸鎂)來重新詮釋這對姊妹的氣質。

離題了離題了。重點是,即使我對「姊妹」有著這些本質上的疑問及刻板印象,但這些年來,我漸漸發現自己的姊性遠大於母性。如果真有個妹妹的話,可能很有意思。似乎在兄弟姊妹之間,妳可以對哥哥大方撒嬌,哭著跟姊姊尋求建議,弟弟的話,就隨便野外放生(?),但妹妹……,妹妹就不一樣了,妹妹就好像一種需要親密,需要照顧,偶爾卻又需要空間的生物。

這個五天四夜,家族中最小的表妹來訪,因為同進同出,我好像第一次真正體驗當「姊姊」的感覺。不光是急著帶她去逛好玩的,吃好吃的,擔心她會不會迷路,冷不冷,有沒有睡好等等,其實是兩個人明明就很累,但洗完澡躺在床上,就算已經快凌晨兩點,還是每次都嘰哩咕嚕講個不停的那種心情。

所以,「妹妹」來了,「妹妹」又走了。從車站回到家的那個下午,還真的有那麼點淺淺的,空巢期的錯覺……。

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

★ 甜甜圈先生 ★

話說我們初嚐甜甜圈先生的滋味,已是前年某個清晨在桃園機場準備出關前的事了。

起飛前一晚,我們借宿新莊小靜冠綸家。按照慣例,又得把握回台灣時難得北上見面的機會,與小靜一家還有Sabine一道嘗試她們新開發的台北美食。當晚的選擇是小巨蛋附近的某熱門自助燒烤,好吃自然是不在話下。很快地,在聊不完的天中,兩個小時的用餐時限就到了。分別前,當天(好像)去參加某新書簽名會的Sabine拿出一個西點盒來,說是台灣很流行的甜甜圈,讓我們隔天搭機前當早餐吃。

隔天早上四點多,鬧鐘就滴滴滴叫著吵人。搭的是七點半稍過的班機,還得讓冠綸早起送我們去機場。生理時鐘讓我們根本吃不下任何東西,盥洗收拾後,小靜還一旁特別盯著,即使沒胃口,也要四隻手必須忙著推行李的我們至少也得帶上幾個甜甜圈。

機場報到及行李托運後,因為時間還非常充裕,我們並不打算先行通關。在護照查驗區附近找了位子坐下,然後小逛書局一番。或許是因為大件行李已經脫手,最麻煩的早起一事也已解決,才稍微餓了起來。山姆到一旁的星巴克排長隊買咖啡,我則在位子上打開了甜甜圈的盒子。

說真的,甜食一向不是我的菜,挑麵包也總是偏好蔥燒或玉米火腿這種鹹口味的。因此,心裡頭對這些甜甜圈其實不抱任何期望。與其說買了咖啡是為了搭配甜甜圈,還不如說甜甜圈是來給咖啡陪襯的。雖然這麼想,非常盡職的我(?)還是決定先行幫山姆老大進行早餐口味測試。

短暫觀察之後,我決定先從左邊這六個迷你小東西下手(圖片來源:Mister Donut台灣網頁。才咬了一口,不禁大驚,心頭直呼「這是人吃的東西嗎」(啥),這才能叫甜甜圈啊!而如果這才是甜甜圈,那美國的甜甜圈還真敷衍到不是人吃的。在美國,就算在路上讓我撿到甜甜圈,我也不屑放進嘴裡(廢話)。就在這麼一咬一吞之間,腦袋裡轉了多少魔鬼的念頭,這麼小的美味,要我每個都留一半下來,真可說是嚴苛的挑戰。天人交戰間,山姆終於回來了。我們分食了盒子裡的甜甜圈,兩個人一致最愛胖佛珠狀的蜜糖波堤(呃,是獅鬃圈吧)

也因此,雖然家鄉的HW小鎮上還是不見門市,但每次回台灣,都會記得到台中時順便拜訪甜甜圈先生。去年還一口氣買了好幾盒,回家後大人小孩搶成一團,吃勁十足。今年過年後到台中訪友時,正好遇上流鼻水喉嚨癢,硬是打消念頭,只老實地跟友人L約在科博館附近的新誠品,也沒在GPS上設定門市地址。

當天傍晚,三個大人一個小孩買好了書、衣服跟玩具,離開SOGO後邊逛邊找,在綠園道上慢慢前進。靠近誠品的時候,突然看到一個小男生跟在某個大人身後邊走邊跳,他的手上提著一個盒子,接著,盒上的草綠色方塊進入我的眼角餘光。我不經意地一瞥,發現那個草綠色方塊上竟然有波堤獅的圈圈頭!當下腦中的Mister Donut警鈴大作,馬上豎起鼻子用力聞(最好是聞得到),眼露兇光(?)四處搜尋。果然,就在前方看見熟悉的招牌,原來竟然有新門市!嚴格說起來,我應該不算是個好吃鬼(我真的不是),但那一瞬間,我內心涕泗縱橫,深感只有「他鄉遇故知」一詞,才能形容這場不期然的相遇……。當然,深怕刺激喉嚨的我,只在讓人眼花撩亂的玻璃櫃前,非常節制地選擇了一個蜜糖波堤。我想,這就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的真諦啊。

此時,坐在書桌前,看著窗外急飄的白雪片,我不禁嘆了口氣。連三月積雪都現身了,甜甜圈先生,你要什麼時候才會來紐約呢?

2008年12月28日 星期日

★ 台北與我(三) ★

針對「台北與我」這個討論點,起源於兩年前夏天與T及Y間的那場對話。雖然我曾按年代順序寫過簡介(一)的初到台北,還有(二)的台北印象,卻遲遲未曾做出一個結尾。

假如人生必須標註地圖代碼,那我目前的版本就是HTYN:從家鄉的中南部H小鎮,青春末期的台北,到密西根的Y城,與現在的紐約。一直以來,每當有人問及最愛的城市,那一個從不猶疑的答案,總是台北。

在台北唸書的那幾年,除了早期搭火車,後來總是選擇機動性高,回到鎮上後幾步路就是家門口的公路客運。每回南下三小時多的車程,一旦經過竹苗地區,進入中部,就算是陰雨天也多半轉晴,透明車窗外的顏色,則會從陰灰突然變為淺綠淡藍。看見田地的機會,遠遠大過市集城鎮。在那一格格的農地間,偶爾會出現獨棟的透天樓房。那時我就常常想,為什麼有人住在這裡,有人住在城市?如果可以選擇,他們願意彼此交換嗎?他們又抱著怎樣的心情,在這兩個地點間流動?

對某些人來說,最愛的是自小生長的家鄉。對我而言,家鄉是未成年的全部。從幼稚園到高中,簡化地說,是一段不含選擇機會的過程,上課、唸書、作業、考試,不斷重複;不必擔心選什麼課,吃什麼飯,從事什麼活動,連誰跟你同班,誰坐你身邊,都早就由別人規劃好了。茶來伸手,飯來張口,生病時大人帶你去看醫生,一整個理所當然。就算在這過程中你曾經稍稍起過叛逆的念頭,那種強度,不過就像數十萬人聚集的跨年廣場上所有人齊聲倒數十秒時口袋裡突然響起的手機鈴聲一樣,很快就被掩蓋。

台北象徵的,就是這一切的相反。雖然一開始我並不明白。

大學遷入宿舍的那一天浩浩蕩蕩,除了爸媽之外,還有哥哥,及哥哥的同學,還有哥哥同學的妹妹,也是我從小學時就同班的同學L。選好桌位及床位,稍微收拾整理一番,然後在附近添購一些生活用品之後,爸媽還得趕火車回家,他們一行人在下午三點多搭公車離開。我跟在公車後方快步地走,突然間那總是戴著墨鏡的歌手在我的腦海裡用力唱起《鹿港小鎮》,那一刻,我強烈的思鄉,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毫無顧忌地淚流滿面,不知道自己原來那麼依賴。在全然陌生的台北,往前看是未知,如果膽怯了,也沒有後退的機會。已經先行到台北準備註冊開學的死黨YH在公共電話上安撫著我,當晚還帶我逛夜市,看了一場電影。

回想起來,那其實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往後幾年,在求學工作戀愛等等各種生活層面上累積了摔跤的經驗,學會在身旁朋友們的打氣中怎麼很快爬起很快癒合,也學會在做決定時抓住評估情勢的訣竅。台北這個城市,逼我在跌跌撞撞中學習摸索,在受傷後堅強,又在這個過程裡,逐漸勾勒出不經由他人安排的,那心靈自由的輪廓。此刻如果有人大聲放著《鹿港小鎮》這首歌,我想我可以開心跟著唱,台北或許永遠不會是我的家,但卻是我成長中最具有象徵意義的一個城市。

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 咖啡(因)的秘密 ★

這幾天上班一直在忙 B 計畫的暑期報告。一份大杯焦糖瑪其朵(Caramel Macchiato,圖片出處星巴克法國網頁,竟然讓我從今天早上十點半到下午五點半之間穩坐電腦前,只在下午一兩點時意思意思地快快拜訪了一下洗手間。

思路無比專注也就算了,中飯沒吃,還是一點也沒飢餓感。離開辦公室時,報告已經完成了三分之二。

當然,iPod 裡「小P最愛老歌」裡的黃玠文、鳳飛飛、顏秀蓉(如果真有人認識這個女歌手,我請吃飯!不過不能偷偷「膜拜咕狗大神」)、李碧華、林慧萍、潘越雲、楊林、陳盈潔的貢獻也很大。李翊君唱《苦海女神龍》的時候,我還一度 high 到願意在下午人來人往的辦公室裡跟著飆歌。像我這種一週努力不碰咖啡一次,黑咖啡無法入口的人,今天的超定力,絕對跟咖啡因有關。

當年剛到美國的時候,擁有了人生第一部咖啡機。某個據說是泡咖啡能手的朋友還給了我們所謂 1:3 的咖啡沖泡黃金秘方。咖啡一煮好,我就以獻寶的態度,恭恭敬敬雙手奉上一杯香醇的經典碳燒口味咖啡給當年不過 27 的山姆。沒一會兒他就大叫:「妳到底怎麼泡的!?我心臟跳很快ㄟ!」搞半天,1:3 的比例指的是一「匙」咖啡比三杯水,而不是像我所放的一「杯」咖啡比三杯水。

今天的活力百倍事件,與那摻雜著些許尷尬的回憶(因為他每次提起都會唸一下),讓我無意中在維基百科發現了咖啡因的秘密。咖啡因的化學式是 C8H10N4O2,與古柯鹼的 C17H21NO4,竟然含有相同的成份。由此可知,咖啡因其實不是什麼好東西。

2008年11月7日 星期五

★ 感觸 ★

月初因單車小意外而當場鮮血直流的幾處主要傷口,在幾天後,終於露出癒合的第一線曙光。受傷的手指可以輕輕地敲按鍵盤了。沾不得水,老以 OK 繃蓋著的傷處,也不再有令人皺眉的怪味。最重要的是,可以開始自己洗澡,不必再受盡欺凌了(?)。

在今夏慘痛的失敗滑壘但成功上壘事件之後,我以為今年犯太歲註定的「見血光」之運已經結束。當時是兩個膝蓋,這次是兩個手掌,真是命定裡無可奈何的捉對成雙。

在我的經驗裡,每一回受傷了,生病了,都讓人深刻感覺到,平日那無病無痛的狀態,就像每天生活裡的透明空氣一樣,在一呼一吸之間,那樣地不著痕跡,但卻又理所當然。其實,健康的失去,可能發生在一瞬間,讓人措手不及。

就如同自由一樣。

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 媽媽的愛(慎入:內含成人話題)★


前兩天整理衣櫃抽屜的時候,在遠遠的角落發現了幾件捲起的,呃,穿在裡頭的褲子。我先是一愣,接著興奮地回想咦我怎麼不記得什麼時候存貨增加了。翻開一看,尺寸都是 XL,原來是去年過年回家時媽媽貼心的準備:「這個厚,比妳們那個布料少少也不知道是維多利亞的什麼秘密的要通風透氣多了。以後懷孕屁股變大的時候,才有大一點的可以穿,可以替換。」

朋友間也是一樣。雖然當女兒的我們不能說從來都跟媽媽沒有意見相左的時候,但是媽媽們時時以不同的心意不同的方式,牽掛著近在厝邊或者遠在天邊的女兒。

還記得當初跟 曾經有過這樣一場對話(姓名馬賽克處理,以維護隱私權):

「姊姊姊姊,我跟妳說喔,我結婚前一個晚上,我媽跑來我房間,還一副很神秘的樣子,結果妳猜她偷偷拿什麼東西給我?」

「什麼東西?好吃的還是好玩的?」

「噯喲‥‥‥人家不好意思說喇。」

不好意思?於是我訝異了:「妳媽幫妳們買保險套?!!!」

「哎,不是喇。」

「不是保險套?保保保,難不成還是保德信的夫妻新婚壽險?」(有這種東西嗎?)

「吼,我又沒說是保開頭的。」

「很難耶,我猜不出來啦。快點告訴我!」

「哎唷,妳不要笑喔,我媽給我‥‥‥那個‥‥‥噯喲,一條潤滑劑啦。」

哎呀‥‥‥,媽媽果真就是媽媽。媽媽的愛,果真是無微不至無懈可擊或說無孔不入而又無法無天的啊。

2008年6月5日 星期四

★ 妳不能沒有的零食?★


常聽人家說,女人的衣櫃裡總缺一件衣服;但最近我發現自己常站在廚房邊懊惱,因為架上永遠少了一包在那刻想吃的零食,只能邊咒罵邊惡狠狠盯著零食櫃第一格的楓糖腰果、黑糖牛奶糖、薄荷巧克力、藍莓口味的新貴派(都不是我買的,怒!),因為它們完全撩撥不起我的食慾。

曾有一次勉強自己咬了一口數週前非常喜愛所以興沖沖買的卵黃跟牛奶糙米棒,當下翻白眼,心底還升起一股超悲哀的自我厭惡感。

我終於認清了,三十多年來,我對零食的味覺偏好其實一點也不曾進化。雖然以前在家裡吃零食是件根本不可能發生的好事,但我偶爾仍會在週日趁媽媽出門買菜的時候快跑到附近的雜貨店買包北海鱈魚香絲、蝦味先、可樂果蠶豆酥、或是五香乖乖。

就算這些東西的養分完全不能跟正餐相比,可能也是媽媽們對小孩一口爛牙的惡夢來源,但鐵定是我的世代一個溫暖共有的過去。



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 女人的弱點 ★



女人的弱點如下(但不限於此):

  • 可愛的小貓小狗。
  • 正在學走路的、在人行道上搖搖擺擺前行的小孩。
  • 西點店裡精雕細琢的鮮豔水果片裝飾的鮮奶油蛋糕。
  • 櫥窗裡喜歡的包包。
  • 朋友傷心滴下的眼淚。
  • 電視上重播的浪漫愛情喜劇。
  • 收音機裡傳來的某首歌或某段音樂。
  • 猛男(我看只有妳吧‥‥‥)

嘖嘖,女人果真是感官的動物啊。

2008年3月1日 星期六

★ 冷熱愛恨 ★


剛從台灣回到紐約那幾天,老是全身燥熱地,在調時差的昏沉下午與傍晚、洗完澡又倒頭繼續睡的黑夜裡汗濕醒來。臥室的暖氣雖然早已緊緊關上,窗戶也留了道小縫,但房間的溫度仍然讓正常人類難以抗衡。

我坐在床上發呆,想起了這回在2008過年橫掃全台的濕冷寒流。

已經很久、很久不曾體驗台灣的冬天了。小時候非常怕冷,總覺得如果必須在兩者之間擇一死去,那我是寧可熱死也不願冷死。長大後看電影才明白,在雪地裡冷死,不過就像睡著一樣,還可以作個浪漫的夢。可是熱死燙死不僅會醒著尖叫,還可能不是脫水,就是起水泡。

漸漸的,我對冷熱的愛恨些許扭轉了。漸漸的,我在寒帶的冬日街頭行走,也不太會咬牙打戰心生絕望了。可惜這些改變,橫豎是敵不過入侵亞熱帶的一道冷鋒。

在台灣的兩週,每天一起床,就是一整個與極冷空氣搏鬥的週期:從天堂般被窩裡伸出在厚厚衛生衣袖子裡的手臂去搆床旁的外套跟長褲、本想數到三但最後總是不到一百不肯掀開被子穿衣、走進浴室尿尿要深呼吸才有勇氣在冰棒一般的馬桶蓋上坐下、出門前不厭其煩地如洋蔥千層般添加衣物、不管穿了多有女人味的新毛衣最後也整天不曾脫下外套、晚間洗了澡走出浴室又是一番天人交戰、終於呼氣鑽進被窩了還小心翼翼地連小指指節都不忘收進被子裡。這一天的抗冷緊繃,要等到睡覺的時候,才可以緩和放鬆。

但即使如此,床上狼狽流汗的我,卻很不爭氣地偷偷思念起家鄉那裹在被子裡的溫暖幸福。

請按這裡看可愛的四季小圖。

20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 記憶的狀態 ★


2002年6月21日星期五,由於山姆對四輪傳動在空曠停車場厚厚白雪上甩尾打滑的強烈渴望及波波不停的耳語遊說,我以四千美元一分不少也沒得找的代價,買了當時車齡已九年、在之後數年間用以代步的吉普先生(請按這裡檢視詳情) 對於過去在台北多年卻不曾真正擁有過機車的自己,是一個象徵在異鄉自由獨立的小小里程碑。而這許多年,吉普先生雖不至於陪我們上山下海或上刀山下油鍋,卻也一路行來‥‥‥始終不如(因為老舊問題越來越多,每一回維修,都讓我傷神傷身又傷心)

2007年9月18日星期二,在面對一年一度「驗車」可能不會通過、眼看著又要花上一大筆修車費用的窘境下,我終於接受已然厭倦每週都得配合紐約市區清掃街道移車至少兩次的山姆的賣車提議。就在那個陽光燦爛的中午,利用山姆的午餐時間,我們到河的對岸,將吉普先生以五百美金賣給了經常光顧的修車廠。賣車那當兒,冷氣管夏天會在前座乘客腳墊下積水(維修估計$150美金);右後門塑膠失去彈性,車門無法密閉關上(估計$150);右後方車燈外罩數月前遭不知名路邊停車肉腳人士擠破(估計$120);左後輪內側大型金屬圈生鏽也得更換(估計$350)

就這樣,買也山姆,賣也山姆,吉普先生的來去,與它曾於我的擁有,只餘下山姆手機裡那小小4KB的最後再見足茲證明。數十年前,人類是否預見 KB(kilobyte)終將成為一個在虛擬空間裡收藏回憶的基本單位?然而,就算曾經在本本網路相簿裡紀錄這些年那些事,現在才發現,它們都逐漸在時間裡變得無聲,甚至停止了;就如被拋出太空站外的死去太空人一般,裹在胖胖的銀色太空裝與透明頭罩裡,靜靜地定格在無重宇宙裡的某一點。原來,即使是在當時止不住嚎啕大哭、以為心就要完全碎裂再也無法拼湊的那樣的記憶,終將隨著年代久遠而失去令人窒息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