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 十一月運動小記 ★

過完農曆年從台灣回來後,一直到十一月中的現在,每週規律上健身房,竟也持續九個多月。

在測試各項健身器材後,除了簡單的二三頭、腹肌及大腿幾項重量訓練外,目前主攻卡路里消耗指數比其他器材都高的爬梯機(Stairmaster)。四五十分鐘的爬梯,即使只是輕度運動的起跳25-30級,熱量消耗也超過兩百大卡。要是豁出去一點,級數飆到5560以上,接近四百大卡根本不是什麼難事。上完健身房,自然可以安心吃一碗油滋滋又香噴噴的滷肉飯。

重點是,這類如山姆所說的寂寞運動,不過就是一個人自己讓兩隻腳動來動去,要怎麼做,才能撐過四十分鐘,甚或一小時?聽音樂、看雜誌、還是雙管齊下?在健身房晃個一圈,每個人耳朵裏一定都塞著東西。大多數的配備,都是iPod各式隨身聽附贈的內塞式白色蘋果耳機。偶爾也會遇到外罩式的Ω,他聽搖滾樂,旁邊的人也得改變運動的步調,跟著打拍子。

早期我也深信音樂節奏與運動強度之間的正向關係,音樂越重,節奏越明確,運動強度應該也會越高。每次進了健身房,在雜誌之外,一定選重搖滾及重金屬來狠狠發洩。有時讀雜誌不專心,跟著專輯在腦海嘶吼一番後,機器也差不多該嗶嗶叫了。次數一多,也漸漸多了聽膩的時候。偶爾一兩次換個口味,發現軟趴趴的音樂演奏,中文老歌,純粹談話的podcast等等,也有還不錯的成效。

昨天是乖乖跟著山姆去運動的日子,出門一時興起,帶著最近三堂課的幾頁統計筆記出門。進了健身房,踏上爬梯機,設定體重時間及級數之後,塞進耳機,翻開筆記,以比平常唸書時更慢的速度認真起來。等到前兩疊筆記結束,抬眼一看,居然已經過了半小時!那種驚嚇,根本就像某日走在街上卻抗地心引力飛起一樣,一整個不可思議。

好,就這樣決定了。下次實驗實驗,帶個誰的詩集去運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