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 關於山姆的十三、十四事 ★

話說肌肉型男山姆大叔終於在2008年九月中旬主攻健身、在blog友站敵站開版了。陸陸續續地,他竟然也寫了一百多篇的網誌,上傳了快五十本相簿。從網站內附的人氣統計來看,不到兩年,光是網誌部分,就已經累積超過一萬多人次的點閱,比起寫了六年的我的blog,不知高出幾百倍。

像山姆這種練健身談運動的人,或許很容易給人肌大無腦的刻板印象,但仔細想想,其實這種刻板印象不能不說是文化差異造成的結果。現在的台灣社會我或許已經脫節,不過在我們那個年代,老師跟父母大部分都不鼓勵參加運動性社團,好像一去運動了,小孩就會變醜變笨似的,乖乖唸書考大學上研究所最重要。

在美國這幾年,不談籃球跟棒球等超高年薪的職業運動選手,在學校裡最出風頭的,幾乎都是運動表現突出的,其中不少人學業成績也很優秀。而被當成取笑對象的反而是只會唸書的學生,在電影或電視影集裡被geek喊來geek喊去,也算是另類歧視。

受到他的影響,我一週逼迫自己至少去一趟學校健身房,總會被各式器材上汗流浹背卻還衝勁十足的學生們震撼一番。遇到中午與下午四五點的熱門時段,多數的有氧器材都要簽名排隊,上限是一人一輪「只能」半小時。山姆的理論是重量訓練及有氧運動是一切運動的基礎,職業選手如果不從最辛苦卻又是最基本的開始及持續,只靠天分,職業生涯會比別人提早結束,更別說那些還抽煙喝酒的。他常說,從亞洲到美國打大聯盟的職棒選手沒人能撐過五年還持續進步,唯一的例外就是打了十年依舊很旺的鈴木一朗。

已滿三十八的鈴木一朗據說在球季時每天的重量訓練固定至少一個半小時,水手隊的訓練人員還說過他是全隊重訓時間最長的。每次想反駁山姆說台灣人不愛運動或運動方法不對的說法時,我都會說人家誰誰誰也會去打球,也是在運動啊,他就會搖搖頭說打球流汗只是在玩,不是專業運動,重量訓練跟有氧運動才能夠增強肌力跟心肺功能。看看國外的棒球與籃球選手到了四十多歲還不必退休,真是不得不同意他說的話。以前我也以為像曾雅妮這樣的高爾夫選手每天就是練習推桿進洞,怎麼會想得到她一週五天還要進行不斷衝撞自我極限的重量訓練呢。

或許我對他的認知還有一部份停留在過去,比如國中時規定要背的課文老是不背,寫字也是二十多年如一日的無比歪斜潦草大器飛舞。幾年前我還在家裡的抽屜底翻到一張國中模擬考班上的成績單,歷史全班平均成績65分,而19這種分數虧他考得出來,不用說當然全班最低。(不過國二時理化老師在每次大小考完都會先要九十分以上的然後八十分以上的同學站起來,山姆每次都有份就很令我羨慕。)或許因為延續了這刻板印象,像山姆這種抱持「全民都運動國力會變強」的運動至上論調的人,一旦跟網誌的寫作甚至是每天的大量閱讀連結在一起,還真會造成刻板期待值上的極大落差。以前他拿當兵時的莒光日誌給我看時,最讓我訝異的就是竟然沒有錯別字。

目前他網誌的點閱次數最高的幾篇分別為〈Roy Jones Jr.〉、〈網路拳擊課〉、〈重量訓練一年多了〉、〈臥推〉,每篇都跟健身與運動有關,相簿一樣也是健身類最受歡迎。雖然如此,細看網誌分類,發現在他以討論健身運動起家的網誌裡,健身文卻掛羊頭賣狗肉似的只佔百分之十五,也就是說,平均要每五或六篇文章,才會出現一篇有關健身的內容。本來我還取笑他是不是其實健身在人生裡只佔了不到五分之一,結果他竟然說出「健身這件事光寫不做是沒用的,我是以身作則啊」之類的回答。到底這結論是用什麼跳躍的方式達成的不得而知,只能說又再次敗給他了。

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

★ 夜 ★

跟著稀疏的人潮走出捷運站,她瞄了一眼手錶,時間已近午夜。連續三天的寒流發威,如早先氣象報告裡嗲聲嗲氣的播報員所說的,這個夜裡,溫度明顯又更低了一些。「再八分鐘,再八分鐘,我一定要泡在浴缸裡,來個暖呼呼的熱水澡!」她在心裡向自己吶喊。伸手拉緊風衣領口,她加快了腳步。

走著走著,終於轉進倒數第二條巷子。或許是因為天冷的關係,大馬路上那些偶爾打牙祭買宵夜吃的店家竟然全數提早打烊。巷道無人,彷彿連路燈的照明度都轉為慘白。她突然全身寒毛豎了起來,心裡一陣冷,拔腿就往巷內衝。跑到公寓門口,邊喘氣邊顫抖著,伸手往肩包裡抓鑰匙。

突然間,背後被硬物頂住,一個壓低的男聲說:「錢包!錢包!臉不准轉過來!」另一個則說:「快一點!我們只要錢!」她被突如其來的恐懼釘在原地,楞了三秒鐘,才說:「讓我把包包放在地上,拿皮夾比較方便,好不好?」後方的聲音說:「動作快一點,不然刺妳幾刀!」

她保持姿勢慢慢蹲下,深吸一口氣,雙手在肩包裡摸索著,一抓住目標物,她猛地轉身,右手將電擊棒開關推到最大,用力頂住比較靠近的那人,左手往另外一人臉上猛按防狼噴霧,馬上聽見哀嚎,眼前那人在電擊下抽動著跪在地上,另外一個按住眼睛,跌跌撞撞往巷口方向跑。

她用力踢了跪下那人幾腳,他掙扎著爬起,也往巷口衝,她一晚的怒氣全湧上來,在後頭破口大罵:「按!臭機車!恁祖媽今天一肚子火!加班加到現在才回家,還沒加班費咧!蝦米六三三馬上好,好你的頭咧!剛剛搭柵湖線又出包,在車廂裡等快半小時,氣死我了!你們兩個還能走,算你狗運!」

雖然北風颼颼,但在兩條街外,仍然聽得到她的怒吼聲。

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

★ 掉卡驚魂記 ★

昨天睡覺前已經商量好晚上要吃蝦仁蛋炒飯,雖然說需要的食材家裡都還有,不過蛋只剩兩顆,晚餐如果炒掉,明天的早餐還有中餐要帶的三明治就沒蛋可用了。冰箱已經快沒蘋果,而且廚房紙巾好像也馬上要拉完,看來買雜貨大概不能拖到明天。

即使心裡這樣想,腦袋裡還是掙扎了一下。到底要自己先去買呢,還是晚上吃完飯再去?每次到路口買蛋及牛奶等雜貨時,總是兩人一起出門,不過最近又變冷了,今天尤其是,傍晚時室外華氏四十二度但因為西北風時速七英哩所以實際感覺像華氏三十七度(也就是攝氏六度但因為西北風時速十一公里因此實際感覺像攝氏三度)。如果能先把東西買好,就能在山姆回到家後抬頭挺胸驕傲邀功一番。

一想到那種拍拍頭說好乖的情景,我還真的吼傻吼天真地馬上乖乖換衣服。出門前習慣性地打開皮夾檢查一下,突然發現少了一張信用卡。我強自鎮定翻找,一邊盤算打電話停卡,一邊努力回想兩天前領包裹外還買了一條土司,應該就是那時候出的問題,可是路口的超市通常是刷完卡馬上就會把卡還給顧客,而且對持卡這件事我一直都很小心,實在很難相信會犯這種錯,搞不好那張卡自己從皮夾掉出來。我決定上網確認看看是不是已經被盜刷了。

登入帳號時心裡還想,嗯哼,真可惜山姆現在不在家,如果他知道了,搞不好會讚美我「啊妳怎麼卡不見了還這麼冷靜真是太酷了」,但是想得美咧,萬一他真的在家,最有可能的就是先唸我一頓,而且對於我竟然在這種時候還擔心被罵的事,最可能會說的其實是「啊妳怎麼卡都不見了還能想到被我罵,果真該罵」之類的話。說真的,我本來就不是糊塗的人(真的不是),因為每隔兩三天就會在家翻東找西的都是山姆(沒錯就是)

細目一打開,昨天竟然有一筆九塊美金左右的刷卡記錄,既然昨天我沒消費,那就代表完了果然卡被盜用了。不過這個賊也真怪,看來只在百視達租了兩部電影。再往下一讀,還有兩筆洗衣店的紀錄,加起來不到五塊美金。真奇怪,難道這就是所謂的義賊!(?)說不定拿著我的卡在外面偷刷,是因為生活真的過不下去了,但如果這麼說洗衣店我懂,租DVD的話是因為子女的教育嗎!最詭異的是,洗衣店的名字還有那麼點眼熟,跟宿舍在開學時剛更新的洗衣室的新信用卡收費系統是一樣的,看來盜刷的人就住在我們這一棟!

洗衣服的日期仔細一看是四天前的星期日,竟然跟我們同一天,這麼說有可能是我忘記把信用卡從讀卡機中抽出來,所以對方直接拿我的卡刷洗衣機跟烘衣機,然後昨天發現卡還沒人追蹤,又跑去租錄影帶?這麼一想又覺得好像哪裡不太對,星期日當天只有兩筆洗衣室的刷卡紀錄,我們自己的那兩筆呢?該不會這就是我們自己的那兩筆?這麼一想,就覺得百視達那筆支出跟我們的月費好像是一模一樣的,而且昨天即可能是每個月的自動扣款日。如果真的是這樣,會不會我的卡其實沒被盜刷,而是真的就在路口的超市等著我去領回呢?或者從四天前洗完衣服後,我根本就忘記把那張卡放回皮夾?

內心振奮地走向平日掛洗衣零錢小包的地方,但是小袋子卻不見蹤影。我的預期在這時無聲摔落谷底。好吧,卡或許還沒被盜刷,但它仍是不見了。往底下一看,發現地板上有個山姆隨手亂放的袋子,雖然已經不抱希望,但我還是撥開袋子一看,沒想到‥‥‥洗衣零錢小包竟然掉在裡面!我顫抖著手拉開零錢小包袋口的細繩,裡頭有兩張卡,一張是舊洗衣系統的儲值卡,另一張則是黑色卡身上印著雪地裡帥氣白狼的D卡!轟轟轟,雲霄飛車在這時又衝回最高點!

於是這個小事件就這樣結束了。老實說,雖然一開始或許有點不安,但因為D卡打著所謂零風險的保障,號稱只要非本人同意的盜刷行為一概不必負責,其實好像從一開始心裡也沒那麼驚慌。一旦找到原本以為遺失的卡,在那十多分鐘生活中的細微錯亂就像影片倒帶一樣,咻咻地退到之前那一個事件分叉點,洗掉了對同棟住戶的疑神疑鬼,完美地回到了穿上外套準備出門採買時那種期待下班的山姆誇獎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