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1日 星期六

★ 關於山姆的十三、十四事 ★

話說肌肉型男山姆大叔終於在2008年九月中旬主攻健身、在blog友站敵站開版了。陸陸續續地,他竟然也寫了一百多篇的網誌,上傳了快五十本相簿。從網站內附的人氣統計來看,不到兩年,光是網誌部分,就已經累積超過一萬多人次的點閱,比起寫了六年的我的blog,不知高出幾百倍。

像山姆這種練健身談運動的人,或許很容易給人肌大無腦的刻板印象,但仔細想想,其實這種刻板印象不能不說是文化差異造成的結果。現在的台灣社會我或許已經脫節,不過在我們那個年代,老師跟父母大部分都不鼓勵參加運動性社團,好像一去運動了,小孩就會變醜變笨似的,乖乖唸書考大學上研究所最重要。

在美國這幾年,不談籃球跟棒球等超高年薪的職業運動選手,在學校裡最出風頭的,幾乎都是運動表現突出的,其中不少人學業成績也很優秀。而被當成取笑對象的反而是只會唸書的學生,在電影或電視影集裡被geek喊來geek喊去,也算是另類歧視。

受到他的影響,我一週逼迫自己至少去一趟學校健身房,總會被各式器材上汗流浹背卻還衝勁十足的學生們震撼一番。遇到中午與下午四五點的熱門時段,多數的有氧器材都要簽名排隊,上限是一人一輪「只能」半小時。山姆的理論是重量訓練及有氧運動是一切運動的基礎,職業選手如果不從最辛苦卻又是最基本的開始及持續,只靠天分,職業生涯會比別人提早結束,更別說那些還抽煙喝酒的。他常說,從亞洲到美國打大聯盟的職棒選手沒人能撐過五年還持續進步,唯一的例外就是打了十年依舊很旺的鈴木一朗。

已滿三十八的鈴木一朗據說在球季時每天的重量訓練固定至少一個半小時,水手隊的訓練人員還說過他是全隊重訓時間最長的。每次想反駁山姆說台灣人不愛運動或運動方法不對的說法時,我都會說人家誰誰誰也會去打球,也是在運動啊,他就會搖搖頭說打球流汗只是在玩,不是專業運動,重量訓練跟有氧運動才能夠增強肌力跟心肺功能。看看國外的棒球與籃球選手到了四十多歲還不必退休,真是不得不同意他說的話。以前我也以為像曾雅妮這樣的高爾夫選手每天就是練習推桿進洞,怎麼會想得到她一週五天還要進行不斷衝撞自我極限的重量訓練呢。

或許我對他的認知還有一部份停留在過去,比如國中時規定要背的課文老是不背,寫字也是二十多年如一日的無比歪斜潦草大器飛舞。幾年前我還在家裡的抽屜底翻到一張國中模擬考班上的成績單,歷史全班平均成績65分,而19這種分數虧他考得出來,不用說當然全班最低。(不過國二時理化老師在每次大小考完都會先要九十分以上的然後八十分以上的同學站起來,山姆每次都有份就很令我羨慕。)或許因為延續了這刻板印象,像山姆這種抱持「全民都運動國力會變強」的運動至上論調的人,一旦跟網誌的寫作甚至是每天的大量閱讀連結在一起,還真會造成刻板期待值上的極大落差。以前他拿當兵時的莒光日誌給我看時,最讓我訝異的就是竟然沒有錯別字。

目前他網誌的點閱次數最高的幾篇分別為〈Roy Jones Jr.〉、〈網路拳擊課〉、〈重量訓練一年多了〉、〈臥推〉,每篇都跟健身與運動有關,相簿一樣也是健身類最受歡迎。雖然如此,細看網誌分類,發現在他以討論健身運動起家的網誌裡,健身文卻掛羊頭賣狗肉似的只佔百分之十五,也就是說,平均要每五或六篇文章,才會出現一篇有關健身的內容。本來我還取笑他是不是其實健身在人生裡只佔了不到五分之一,結果他竟然說出「健身這件事光寫不做是沒用的,我是以身作則啊」之類的回答。到底這結論是用什麼跳躍的方式達成的不得而知,只能說又再次敗給他了。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運動跟玩還是有差別的。就算只是愛好者,要把一種運動練好,基本動作、肌耐力跟心肺功能是三個主要條件。而這三條件偏偏耗時又很無趣。所以一般人往往都會省略,一下場就直接玩起來了。若是為了健康而運動的話,有氧運動是首選,一個小時內就可以充分達到效果。台灣人要把運動視為娛樂而非勞動,運動風氣才會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