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陳年過往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陳年過往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6年6月1日 星期四

★ 遊戲與我(們):我的冒險年代 ★

在遊戲裡附上的製作過程裡,設計小組形容《戰神》是以「冒險」為主、角色扮演及動作為輔的遊戲。這一瞧,當下我果真在嘴角勾起一彎嘲訕的冷笑:不用找攻略就能解決的謎題,充其量只能算是零級冒險吧。

我的冒險資歷可追溯自高二暑假。因為哥哥的關係,我跟著玩起PC的冒險遊戲。在那個泡泡糖音樂鼎盛的時期,冒險遊戲對我而言,象徵著八0年代的單純,以及對冒險本身「文類」的一種執著。

當時許多的冒險遊戲都出自Sierra公司,從《國王密使》("King's Quest")、《太空傳奇》("Space Quest")、《幻想空間》("Larry the Leisure Suit")、到適合青少年玩家的小百科系列("Eco Quest"),各個都有續集,讓玩家無法自拔地沈迷在系列裡。三四年前,我還開始大量蒐藏這些舊遊戲,並且在冒險遊戲的討論版,跟網友們悲春傷秋起來。我們的結論是:在這個動作及角色扮演掛帥的二十一世紀,冒險年代,是正式地結束了。

「真的過去了嗎?」這問題再次於腦海裡浮現時,的確難以拋去懷舊的意味。從十五、六歲到現在,我的年齡整整又翻滾了一輪。那依附在冒險遊戲上、讓我一再地想如青春心事般緊緊抓住的、不成型的眷戀,究竟代表什麼呢?是不是就像很久以前聽過的歌、看過的電影、喜歡的故事一樣,就算是在漆黑的夜裡,還會閃著一層鍍著「過去」的微光?

山姆後來玩過好幾個我視為珍藏的遊戲,他的客觀評語是,在遊戲介面、互動操控、及色彩畫素上,舊遊戲遠遠不比今日。即使如此,我卻仍想在這個連三歲孩子的心智都免不了得快速成長的年代裡,繼續作著這個回不了頭的傻夢。

2006年2月18日 星期六

★ 小販的叫賣聲 ★

「好像很久沒有聽過小販的叫賣聲了。」今晚山姆在電視機前守著明星賽、並大聲吆喝拍手的時候,我的心裡突然浮起了這個念頭。原來人的記憶也如同手機鈴聲一樣,可以紀錄存取一組組的聲音啊。

在我記憶裡的第一組,是小二時曾經在外婆家旁的菜市場裡命令全菜市場最壞的小孩「胎哥王」(翻譯:「最噁心的人」)往上看、然後迅速拉下他褲子的那一個叫賣「灣貴」(翻譯:「碗糕」)的、臉孔已經模糊的中年男子。他的「攤位」算我見過的流動攤販裡最高級的:前頭是一輛腳踏車,後面連接著的是DIY的大型餐車,上頭還有雨篷蓋著。

他叫賣的聲音宏亮,通常會在下午時經過我們家那一條街。遠遠聽見「灣~~~貴!灣~~~貴」的時候,不太主張小孩吃零食的媽媽,偶爾會買兩份,讓我跟哥哥打打牙祭。那個時候,吃完了碗糕,只要把粗粗的陶碗洗好並放在院子門外,他就會回來把碗帶走。

第二組叫賣聲,是我最喜歡的叫賣聲。推著大推車賣「滴會貴」(翻譯:「豬血糕」)的老伯,有著一張我到現在還印象深刻的臉,右邊嘴角下還有一顆很大的疣。他總是穿著白色的短袖汗衫,加上一條及膝的短褲。

那個時候我小學四年級,跟Y最要好;每天下午整潔工作結束放學回家時,兩人都會躲起不參加路隊,然後在側門的腳踏車篷等著豬血糕老伯漸漸靠近的「滴~~~~會貴!滴~~~~會貴」叫賣聲。而每當Y跟我在一旁等著他掀開推車上那大鋁鍋、熱熱的蒸氣直往上冒的時候,鼻子裡就會滿滿漲著蒸豬血糕特有的香味。老伯會按我們的要求塗調味料、辣醬,抹上一層花生粉,並灑一點香菜。

這個時候,我就會拿出每天早上從爸爸書桌上偷偷撥走的舊大頭五元硬幣來付帳(在那一年裡,大支的豬血糕從五元漲到十元,著實讓我謀財的難度倍增)。而我最喜歡「滴會貴」的叫賣聲,除了因為是我小時候最愛的放學零嘴之外,還微微帶著點對早已淡去的童年友誼的憶念。

其他諸如枝仔冰、雞蛋糕的叫賣聲,或許是由於小販們總是反覆換著新臉孔,早就成為遙遠的過去。山姆總是說,參加表演課程或劇場的訓練,可以培養對語言及表達的熱情。我想,不論是豬血糕老伯或碗糕叔叔的叫賣、甚至是山姆今晚激動加油的暴吼,不都在聲音裡傳達著那熱情嗎?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我在紐約街頭聽到冰淇淋車叮叮噹噹的音樂聲響起時、唾液腺卻不會產生口水分泌的原因吧。

2006年1月11日 星期三

★ 小貓呼呼的渴睡下午 ★

午餐後,在電腦前坐了還不多久,看著大腿上的陳凱捲圈圈似的睡了,我的腦袋也跟著遲鈍了起來。我覺得啊,每每在下午時介於清醒與睡意間的那股昏沈,還真有些類似微醺的經驗。

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體驗到醉意,是大前年在Key West某個pub裡。當時已經很晚,也沒吃什麼晚餐,只點了一大杯長島冰茶。興致一來,就咕咕咕地像喝開水那樣,就著吸管喝去了大半杯。這一喝,心情越來越高昂,開心到完全控制不住想笑的衝動(我還看過話說個不停的、在地上打滾的、還有猛掉眼淚的呢)

在山姆還有同桌的其他人一一被那駐唱歌手點上台接受伏特加挑戰時,我還算神智清醒。一直到要離開時,陪著朋友T去洗手間,我才發現,聽覺和視覺變得遲緩了,就像阿諾在《魔鬼大帝》("True Lies")裡即將被逼供時打的那一針一樣。走路時,甚至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踏在地面上。

只可惜,那樣的快意,應該是天生酒量大(哈),也可能是骨子裡對濃濃酒精味的排斥,後來就算數度嘗試,就一直不再有過。或許真只有在昏沈沈的下午,那樣的錯覺才會再重現。

2005年10月5日 星期三

★ #32375715 ★

擁有自己的一組特別代號,到底算不算一件頗酷的事呢?這世界上以代號成名最甚的,應該是詹姆斯‧龐德,他有個連我六歲姪女都知道的代號,叫做007。我小時候看《科學小飛俠》,最崇拜三號珍珍,還有個朋友偷偷喜歡二號的大明。山姆的最愛,也就是飛人Jordan,背號是23號。甚至連房子們都有自己的代號:白宮是賓州大道1600號、英國首相府則是唐寧街10號。

我想起了自己那曾有而獨一無二的代號。這是一組或許有一天我就算得了老年癡呆症了,恐怕都還會牢牢記得的、存在於我長期記憶區庫的號碼。

1998年年底,我成為ICQ的用戶,帳號是:32375715。這組數字不像電話或地址或生日一樣跟人共享、不如一般電子郵件地址一樣具有片段的意義、並非年齡那樣流動、也不是身份證號碼那樣的有強烈的私密性,而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組專橫的、指向「我」的數字。

當時的我,每天數次撥接上網、耐心地等候八個花瓣的圖案紅紅綠綠地閃動後登入、聽系統用「喔哦」的聲音提醒留言、自訂不同的訊息提示音給不同的朋友、還會隱著形等待著每天不在ICQ上傳訊就不算過了一天的誰。還不到兩年,我竟不知不覺地從那忠實密集的用戶群中暗自而無聲地流散了‥‥‥。如果以即時通訊系統的使用來作一份履歷表的話,在ICQ與MSN Messenger之間的那兩三年,我只有一片空白。

在那個年代(大概是五、六年前),如果擁有一個七位數、甚至是六位數、五位數的ICQ號碼,好像坐在電腦前都會得意到刮起陣風一般。這些人們‥‥‥現在還用著ICQ嗎?

2005年9月19日 星期一

★ 騎腳踏車之五:滑雪 ★

生平第一次見到真正的雪,是在小學四年級,全家跟著爸爸的救國團活動到合歡山玩。下了掛著鐵鍊的遊覽車,還走了相當相當遠的路才到松雪樓。

就在我還有媽媽即將不支倒地時,一行人終於在視線不佳的狀況下看見了建築物,到了松雪樓。進了房子裡,媽媽第一件事就是給我們買熱湯喝。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我小四那物價尚低的年代,松雪樓的貢丸湯一碗二十元。沒錯,那湯裡是有兩顆貢丸、而且湯還熱騰騰地從嘴裡暖進心裡,但是‥‥‥兩顆丸子二十元,就算到今天都是暴利。

肚子飽了、身體熱了之後,我們在松雪樓側蓋雪人、打小雪仗(總不能跟爸媽還有爸媽的朋友太粗魯吧),在下午時走上了來時路,回遊覽車。當時就是透到骨子裡去的冷,迎面還不停有冷呼呼的風吹來冰雹。在我自幼怕冷的記憶裡,那是一段極為難忍、走來似乎永無休止的路。

第二次踩上雪地,則是在1999年的冬天。這是我第一次滑雪,也是我第一次滑雪意外。過完耶誕節後,山姆帶著我、跟王阿姨他們一起到離 Ann Arbor 最近的 Brighton 滑雪場去。當時山姆也是第一次滑雪,我們首先嘗試最基本的拉纜繩上小山坡,低於十五度角的坡度很快就不能滿足我們。可惜我們根本忘記一件最重要的事:就是應該要先學好剎車。

接著我們坐椅子纜車上了一個高高的坡,山姆跟我就這樣兩個人站在坡頂。看著一個個的人從容熟練地往下滑,我心裡是有點恐懼,但是轉頭一看,山姆也有點遲疑,我當下不知為何鬼迷心竅,對他叫了一聲「我先走啦」後,就馬上往下衝,心裡還想:「瞧你等等會不會對我刮目相看!」

當時我採用的是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全速前進姿勢(就是兩支雪橇朝下,與前進方向平行);坡走了一半,已經快要飛起來。當時我突地就感到害怕,因為如果繼續這個速度,到了山下,我該怎麼停下來?念頭一出現,馬上身體就跟著有了反應,我的腦部(不是小腦就是延腦)竟然刺激我用最原始的、也就是屁股著地剎車法來減速。這可能是我這輩子最失敗的決定之一,因為就在下幾秒之內,我滑過了一個在軟軟雪坡上的堅硬物(應該是石塊),造就了未來一週每天都得熱敷的大「黑青」。現在已成滑雪高手的山姆呢,也在我身後不遠處「緊急迫降」。

對我來說,滑雪最讓我難以忍受的,就是長時間待在冷到不行的室外,另外就是下纜車時那種怕被絞進纜車底下、怕撞倒人、怕沒下成纜車又繞了一圈下山的恐懼。

2005年9月8日 星期四

★ 小四‧邪惡記憶:那一條街 ★

六月多時,我曾在追憶起童年卡通《童話世界》與漫畫《喬琪》時,悄悄「影射」過自己:「孩童在小學高年級、快變成小小大人時,不應該刻意或者不經意去接觸過於黑暗、過於悲傷、過於負面的外在刺激,不論透過哪一種媒介。」

而我童年的黑暗之初與恐懼之最,是小學四年級時的合江街滅門血案(1983.1.8,中天2010-07-03:台灣大搜索)。即使到了今天,曾經見報的那些姓與名,都不曾從我腦海中抹去。。

那時的中國時報,在三版以全版大幅報導這一則新聞,對事件的描述可謂「鉅細靡遺」,三版上還有命案現場的平面示意圖。而小四的我,明明不應該讀這些新聞,卻字字不遺漏;明明早該遺忘,卻到現在還印象深刻。其實,我很遲疑在這公共空間重複那些血腥的敘述,害怕把這黑暗帶給別人,也害怕當年跟這一場悲劇有任何關聯的人們再被刺痛了心。

我有個毫無根據的渴望,總想透過這個「重述」的動作,來成功移除那永遠無法排解的、對於被「滅門」的恐懼。但,在大學最後一年,我在學校社資中心搜尋當年報導的微捲,並以數張A4完整印下二、三版,跟保安符一起放在衣櫃最下一層的大抽屜,偶爾抽出來讀讀。我以為,只要正視這件事,就可以將自己從那夢魘中解放出來。但‥‥‥我失敗了。後來搬離台北時,我甚至不敢回收它,而將它與垃圾打包、一同丟棄。

一直到現在,我只要看見廣告傳單上的新房或公寓平面圖,都需要壓抑住那股忍不住要想像著在圖上這裡或那裡躺臥著小人的莫名衝動。而在那幾年之間,我最怕爸爸的朋友甚或是親叔叔們來訪,每每在房裡聳起耳朵,全神貫注地聽外頭客廳裡是不是有談話不快、即將翻臉的跡象(所以國一山頂洞人的遠古史都考很差)。

有時不禁要懷疑,自己對懸疑驚悚片的變相偏執,是不是來自於小時候對於既不該懂得、又不能提起的黑暗事物的接觸。每一次看這樣的電影,比如《推動搖籃的手》("The Hand That Rocks the Cradle")、《八釐米》("8MM"),那突然痛到不行的心臟,隨之而來的、無法壓抑的尖叫、還有夜裡只要一個人在家就無法入睡的風聲鶴唳,無一不狠狠喚醒那潛藏在心中的童年殘酷記憶。

2005年9月6日 星期二

★ 星期三,我不是猴子,我討厭爬山 ★

最近很巧地,在許多人的文字裡都出現了登山這個活動。關於它,我只能說‥‥‥唉。小學六年級搬到新家以後,爸媽不知從哪兒打聽來、也不知趕啥流行地每週日帶著哥哥跟我去爬離家不算太遠的古坑華山。每個週日的清晨早早四點半左右,就會從床上被大人們半罵半哄地挖起來,在天色未亮前就出發。如此一直持續了好幾年。最不夠意思的是,我國二的時候,哥哥就到外地唸書,完全脫離爬山的苦海,只剩下我一人孤軍奮鬥。

大學時,常常看到山隊的成員在學校側門集合,有的女孩子還背著比快要比自己身高還長的裝備袋。當時一個朋友告訴我,她很喜歡登山帶給她體能上的挑戰及精神上的收穫。但我始終不曾得到這樣的啟發。

對處於青少年早期的那時的我,這爬山,最多只能是一個心靈與肉體上的折磨。那每一個因為被迫爬山而失去的週日早晨,在利用了半小時的車程作最後睡眠的衝刺之後,就會從華山山腳下不甘心地展開。初上坡路段是黃土,這裡那裡的摻了幾層階梯,有時還有大黃蜂嗡著飛過。在上坡路段的最後,有一段全是階梯(大概有好幾百階)的路,通常我會憋住最後的幾口氣、三步併兩步又累又不要命的直往上踩踏。若是一不小心回過頭、看見自己似乎可能會就這樣滾到山下,那種恐懼真的很令人作嘔。每一回結束那大約一小時左右的爬坡,都不曾感受到征服的震撼。

我一生中,只有在這時候,會巴不得那個跟我完全沒有親戚關係的某個姨媽快點出現。甚至還會偶爾使詐、企圖作假並矇騙我那比趙敏對數字還精明的媽媽。只可惜‥‥‥我的伎倆,實在很少成功過。

2005年8月1日 星期一

★ 騎腳踏車之四:溜冰、直排、意外 ★

小學一、二年級時(算算應該是1979或80左右),爸媽會在週末大清早帶著哥哥跟我到阿媽家附近TS公園的小溜冰場去溜冰。溜冰的時候,不但籠罩在涼涼的樹蔭下,溜完冰偶爾附近還會有賣枝仔冰的小販。我們一家人,有時候會啃著冰,在回家路上到阿媽家坐一坐,偶爾還會幫阿媽阿公挑一挑小時候我最愛吃的「鳳江菜」。

二年級上的某一個週末早晨,哥哥跟我照例溜著冰、玩著一前一後加速追逐的遊戲。或許是因為我的溜冰鞋(以前是輪鞋那種)正好滑過一個小小的石頭,就在那瞬間我跌倒了,而緊跟著從後方溜過來的哥哥也撞跌在我身上。很不幸地,就在那次小小意外中,我把一顆門牙給跌斷了。而不幸中的大幸就是,當時我的門牙還沒換成智齒。

也許是因為這個意外已經年代久遠、也或是因為當時年幼不懂得「門面」的重要,那時候的心情,已經不再清晰。過了二十年之後,我又出了一次類似的意外,這一回我腳下溜的是直排輪。

★★★

1998年中左右,小靜帶起我們之間溜直排的那股蠢動;她的創舉之一,是在自家大樓下的停車場練習直排。想像那瞪大眼睛來來去去的汽機車駕駛......。

那個時候,小靜、我、還有Sabine曾溜過週末滿滿都是帶著小朋友出遊的父母的大安森林公園,還曾三個人騎著摩托車遠及新莊某國中。那一個下午,就在當頭的烈日、平坦的PU地面、與暑假無人的校舍之間,突地來了場西北雨,以雨未到聲先到的磅礡氣勢追殺還穿著輪鞋幾乎來不及逃生的我們。

後來我們才明白,溜直排要進步得快,除了場地之外,輪鞋的等級其實非常重要。

那年七月的某一天下午五點多,我獨自在學校空地與走廊間溜著直排。本來是練習的最後一圈,已經打算脫下輪鞋護具,準備回家。就是那一念之差,我的命運有了些許的改變。我想,若套用從前台視《玫瑰之夜》那總以「這張照片……」做開場白的靈學大師的預測,當時我的流月運勢,應該是有著「見血光」的可能。「見血光」這三個字,每次聽見,都會讓我起了滿手雞皮疙瘩,彷彿在那冥冥中,會伸出兩隻鬼手來:一隻握著把都是銅鏽的命運三叉戟,另一隻扯著人往陰暗處去。

或許是那天下午起了怡人涼風的走廊,也或許是透過樹葉在地面點點晃動的陽光,讓我轉了念頭多練一圈直排。背起輪鞋與護具的袋子,我滑進校園,回到走廊。在走廊上,我稍微轉頭調整肩上的袋子,就這樣,在速度奇快的當時,我先撞上了左邊的牆壁,然後以頭朝下狗吃屎的姿勢彈到地上。

★★★


關於痛感的神經傳導,我已有了兩次親身體驗:雖說人類體積比恐龍小上那麼多倍,但發生意外事件時,從發生「痛」的事實、到產生「啊,應該會很痛呀怎麼沒感覺」的疑惑、到最後「啊!天啊!好痛啊!」的反應,真的需要一小段時間,在我的例子裡大概有十數秒左右。

我的第一次「痛感遲緩」發生在大二住宿時的油麵潑倒事件。我還記得,那是一個星期三的晚上,傍晚剛上過張上冠的文讀,下了課已經六點,下山後側門的自助餐店滿滿都是排隊的人。我當時懶了,就直接回宿舍,打算自己隨便煮個什麼來吃。現在回想起來,似乎我的意外事件總是因為「轉念」而發生的。

當晚我在我們寢室偷偷藏起、視如寶貝的迷你微波爐上烹煮的,大約是五木拉麵的牛肉口味,還打了一顆蛋。說到微波爐,就讓我想起大學住宿時期的抽檢。

那時候我們系上住的是又稱內舍的莊敬一舍(讓人肅然起敬的黨舍名),一樓有數位輪值的阿姨。先撇開阿姨們對大學女生多所抱怨的事實不說,她們還背負數個神聖的使命,其中一個就是「定期」的「突擊」檢查(真是具有莎士比亞式矛盾修辭的詩意啊!):在固定的、早就公告宣布的日子裡,阿姨們會到各個樓層各個寢室,看看有沒有諸如微波爐、電熱器、電冰箱之類的違禁品。

★★★


回到那一個跟麵註定無緣的星期三夜晚……。

那天我用來煮麵的鍋子,是個有著細細折疊手把的那種。我煮好了麵、在桌上鋪了小墊子、放好了麵。就在剛坐下不久(還在用力吹著麵湯說),室友T接起寢室分機。原來是住隔壁的直屬學妹打電話過來打聽理則的考古題。當時我們住的是1428,學妹U(差點有一種公佈姓名的衝動)住的是隔壁的1429。

就在我準備起身去接電話時,大腿鉤住了那個折疊手把,那一小鍋的麵,就這樣潑倒在我的左大腿上。從臀部到接近膝蓋,先被麵湯燙過、然後又緊接著蓋滿了倒下來的麵條。

發生的那一刻,我的直覺反應就是馬上站起來,撥掉腿上的麵。這是我第一次痛感遲緩:心裡頭還想,這湯跟麵應該很燙才對,為什麼我的大腿一點都沒感覺?十幾秒之後(差不多啦!誰有時間去計算這個),我突然眼前冒重重金星、嚴重頭昏,接著立刻就是左大腿傳來強烈灼熱的燒痛感。

室友T跟J趕緊帶著我到洗手間,我們口中還一直唸著「沖脫泡蓋送」的燙傷口訣;T拿了個大保特瓶,裝了自來水,就往我腿上倒。在那還微冷的三四月天,ㄡ……只能說……吼,冷啊……。當時還穿著那種很薄的睡褲,來回沖了大約有二十分鐘,才慢慢把褲子脫掉。

當天晚上,T與J陪著我到三總,在急診室貼繃帶上藥。其實,現在回想起來,上藥幹嘛呢?整段大腿上,連一個傷口都找不到,我根本看起來就是一副無事化小、小事化大而上急診室的樣子;更別提外頭還推進來一個喝醉酒、頭上插有酒瓶碎片的紅臉男人。

但隔了一天,燙傷處上起了極大的變化:我的左大腿就好像變成葡萄樹一樣(雖然葡萄是結串、不是直接生長在樹幹上),冒出了一整片的大小水泡。最大的水泡,有半個成人的拳頭那麼大,這樣的水泡密密麻麻地排列在我的大腿上,還將前一個晚上貼起的繃帶都給擠鼓了起來。

我就這樣帶著我的二級燙傷、從校醫轉回三總,並且在兩天之後,在爸爸、T跟J的陪伴下,進行一個小小型的整型外科手術:醫生在局部麻醉與消毒之後,將大腿上所有的水泡都一個個剪開,然後一區區敷上片片的……人工豬皮。沒錯,是豬皮!後來在雜誌上看過,豬的細胞構造因為跟人類最為接近,許多器官現在已經可以移植人類身上(比如心臟)。這敷上的豬皮可以保護底下的我的皮膚再生;醫生還特別交代,皮膚再生後,要勤抹乳液,豬皮才能一片片撥下來。

之後的兩三週內,我漸漸厭煩了每天塗抹乳液、人變懶了起來。那最後幾片豬皮,竟然就這樣跟我的皮膚黏在一起,變成了我的一部份。在我大二之後,正如山姆所取笑的,我變成了「人豬同體」、又稱「人豬混血」……。

★★★

而直排輪的意外,則是我第二次痛感傳導緩慢的經驗。

摔倒那天,因為我兩隻手都扶著背包,在那短短兩秒鐘,根本來不及反應、伸手往前保護自己,就這樣嘴巴先撞到地上。我爬起身,因為還沒有感覺到強烈的疼痛感,心裡還想或許不是很嚴重。但伸手往嘴唇一抹,發現手指上都是血,本能低頭一看,連T恤上都已經沾了一小片血跡,而且還繼續往下滴。

在電影裡,偶爾有些中彈的人,在撐了幾十分鐘以後發現自己身上竟然有傷口,然後才露出訝異的表情慢慢倒下。而我在看到血跡、意識到這次意外的嚴重性之後,碰撞的傷口才傳來陣陣惡痛。

我穿著直排滑向前方的洗手台,在鏡子裡看見傷口的慘狀:我的下嘴唇整個翻出(像黑人唇那樣地腫起)、還在湧血,而且右邊的門牙斷了一半。 那個時候,我才真正感到恐懼。

在那個時候,自然第一個反應就是找醫生。當下馬上騎了一條街的腳踏車回家;在我住的公寓對面,就有一家牙醫。

可惜當我一臉狼狽地打開門,櫃臺小姐告訴我醫生出去吃晚飯了,還說前面巷子裡有另一家牙醫診所。而我幾乎是連在心裡嘀咕「有沒搞錯,五點半而已耶!什麼時候不吃飯、偏偏挑我牙齒斷掉的這時候吃飯」的時間都沒有,就馬上說聲謝謝往外衝。

當初我心裡急得很,三步併兩步到了巷子裡那家牙醫。一打開門,正在看診的牙醫轉過來一看,又轉頭去跟正在洗牙的小姐商量中斷診療(雖然我沒看見,但我猜真的很慘)。那位洗牙小姐非常乾脆地離開躺椅,而醫生根本沒跟我要健保卡,就馬上要我坐上躺椅就診。

醫生詢問了受傷的過程,做了嘴唇與牙齒基本的止血與護理(一點點清掉下嘴唇上的砂粒),還跟我解釋當時必須進行的步驟,接著就是照X光片、看看牙神經是否斷裂等等。當X光片有了結果之後,我已經註定當晚就必須拔掉那顆斷了一半、牙神經歪斜的門牙,而另外一顆則必須在日後抽掉神經做根管治療、以免日後發炎。局部麻醉後,前後的處理進行了大約一個多小時。醫生還做了一顆短期的假牙來補上我拔除的門牙。

那天回到住處時,天色都暗了,心情就更為低落。我是個最討厭被後悔的情緒折磨的人,但想起當天開心地出門、回家時竟然連吃飯都有問題,沮喪頓時加倍。


★★★


如果說,從意外的角度來看,人生就是不斷地受傷、癒合、成長,不論在生理或心理上,這樣算不算太過悲觀?或者說,在這受傷三段論裡,如果把「成長」當作是這樣一個週期所必達的最後階段,而認為受的傷總有一天會癒合,其實反而是非常樂觀?

我常覺得,在過去三十多年來,身旁總是環繞著「貴人」,包括父母、手足、親戚、朋友、老闆、同事等等,這些人總是不斷交替出現,在癒合與成長的過程上推我一把,可能是課業、可能是戀愛、可能是工作、也可能是生活等種種不同的人生環節。

那一個溜直排的意外,是我人生裡相當嚴重的一次生理傷害。但和我的燙傷事件一樣,總有及時的幫助,包括具同理心的其他看診病人、那既專業又穩定並有醫德的牙科醫師(我一直記得他的名字叫做黃國書,診所名為「全家福牙醫診所」,在師大路上從羅斯福路進入右手邊第一個大巷子,地址是師大路105巷1號1樓)、多次遠從三重與新莊來替我帶飯並打氣的Sabine及小靜、還有一個已經瞧見我「重度傷殘」的唇齒、卻還真心笑著告訴我「也沒什麼嘛,很快就會好起來」的、那幾乎已經遺忘了的、後來帶給我其他打擊的朋友。

我一直非常喜歡Julia Roberts主演的《新娘不是我》("My Best Friend's Wedding")。這部片子讓我體認人總會犯錯的事實。但一個成人犯了錯後,必須去承擔後果,還必須勇敢彌補。還有另外一個場景裡,女主角發現錯誤已經造成、呆坐在旅館房間門口狂抽煙時,有一個服務生推著載滿毛巾的手推車經過,體會到她的沈重,他安慰她:"My grandmother used to say, 'This, too, shall pass.' "

是啊,再怎麼悲傷沮喪憤怒無助低落,都總會過去。

2005年7月27日 星期三

★ 騎腳踏車之三:汽車篇 ★

2002年時,我在密西根拿到汽車的駕照。

在這以前,兩度考慮利用暑假、與朋友們一起在台北報名汽車駕訓班,但總是因為聽說教練會把學員罵到臭頭罵到哭而打退堂鼓。就這樣「蹉跎青春」(廣義的說啦!),到二十七歲還不會開車。到了密西根以後,一直也跟山姆配合得還不錯:他開車,而我看地圖、記路線。我們跑短程,也曾經遠征三百多英哩(五百多公里)之外的芝加哥與多倫多。

就這樣,我們之間「你開我找」的甜蜜關係一直持續到2002年的四月。一方面是因為山姆的班表即將跟我衝突,不能繼續載我上學上班;二方面也是因為我似乎也應該認真學車了。於是我們開始在住家附近的大停車場進行駕駛訓練。

以前每次聽說男女朋友或夫妻因為學車而分手離婚的例子,都覺得一定都只是玩笑。而當時的朋友裡,還有一對夫妻從練車場吵到家裡,由於老婆抗議聲量(與脾氣)太大,鄰居報警以後警察馬上上門,還問她是不是被她先生暴力相對。而我到了學車的時候,才真正見識到我們之間的「歧異」。

所謂「歧異」,可以表現在類似以下不同的用語裡:

  • 「你是白癡啊!不會踩剎車嗎?!」vs.「來來!踩剎車看看。」
  • 「方向盤不能轉到底啦!我真的是會被你氣死!」vs.「小心方向盤不能打到底哦!」
  • 「我怎麼會知道要轉幾圈?」vs.「你多開幾次就知道要轉幾圈了。」

這樣上了幾次駕駛課,山姆跟我都想放棄了。我放棄,是因為我的頭已經被罵到不能再更臭;他放棄,是因為他不想再讓他的寶貝車繼續受我荼毒。但就在那時候,正好有個朋友要賣車,又正好是山姆很感興趣的四輪傳動(因為他夢想在雪地裡加速後打轉),於是,一直很希望擁有一輛小小的、可能是沒有尾巴、類似小March的我,竟然就這樣買了一輛5.8升的、Jeep裡頭最大的Grand Cherokee

★★★


只可惜,買了一輛大車,絲毫沒有放大我第一次考上駕照的機率。車子在那一年七月過了戶,我開始累積上路的經驗,也考過了筆試。大約是在八月底,我預約了路考。

當天早上到了指定的停車場,沒多久監考出現,便開始填寫表格、檢查車子配備。等到一切就緒,馬上就開始第一階段的基本路試。基本路試包含了:直線前進並在指定白線處停止(越靠近越好)、倒車入庫、路邊停車;後兩項都是由橘色的三角玉米筒標示出範圍來。而我‥‥‥卡死在第二項倒車入庫,倒了三次車,還壓爆了一支玉米筒。

我想,那一個女監考,一定在心裡頭邊恥笑我、邊開心她們分處賺了一筆42塊美金的報名費,遇到了一個百年不見、連基本路試都沒過的白癡。我可以在腦海裡想像她回到辦公室時她同事們訝異的表情,可能還會問:「怎麼這麼快?被放鴿子喔?!」她就會邪笑著說:「什麼!對方根本連倒車入庫都沒過!還叫我再給她一次機會‥‥‥。」然後整個辦公室就會陷入一陣歇斯底里,那狂笑聲久久不曾散去,噢‥‥‥我真的不敢再想像了‥‥‥。

我就這樣嘟著嘴開車回家,也不敢先打電話給山姆。一進門,他訝異地說:「ㄟ??怎麼這麼快?他們放妳鴿子喔?!」我本來想打蛇隨棍上,騙他說是,但還是老實告訴他,說我有負他的諄諄教誨,一開始倒車入庫就沒過。話一說完,山姆一陣臉部抽搐,然、然後他拍拍我的肩膀告訴我:「沒關係,這不是妳的錯。」就在我眼眶感動的大滴淚珠即將往下掉時,他又加了一句:「只能說是妳的恥辱。」學了成語那麼久,我終於深刻體認到什麼叫做「落井下石」並「噗通噗通」。


★★★


其實呢,我那比麥當勞「得來速」更快、在五分鐘之內就結束的「踢到鐵板式槓龜」的基本路試,並不是什麼太出人意表的事情。之前我雖然已經頻頻上路(法律規定至少必須有一個持有效駕照的成人在旁「全程監護」),但完全不曾練習過倒車入庫,更別說是路邊停車。

八月多時,還曾在山姆陪同下,載了到密西根來玩的媽媽與表妹,當時媽媽還誇獎我有著「儼然一副即將自成氣候的架勢」。表妹更捧場,某天我在友人T的坐鎮下(山姆到北密上一週課),到U Towers去載她。雖然我在附近的某個路口作一百八十度的大迴轉時壓上路旁的安全島,她仍在後座呼呼大睡,可說是給足了面子。

路考失利後的某天,山姆和我出門買菜,經過當初我慘遭滑鐵盧的停車場,他答應給我來點二考前的惡補。那一天或許之前有人才剛考過路試,指定停車格邊還排有半圈圍成U型的玉米筒,正好配合練習。山姆將車子開到定點白線前,準備倒車入庫。站在一旁用心觀摩的我,就這樣看著他‥‥‥一次‥‥‥兩次‥‥‥我還心想,山姆應該是經由示範「不能這樣開」來點醒我當初所犯的錯誤,接下來應該就是正確的倒車入庫了吧。沒有想到,緊接著第三次還撞翻兩個玉米筒,臉冒黑線、頭探出車窗的山姆於是歸納出一個結論:「嗯,我想是因為妳的車比較高比較大的關係‥‥‥。」


★★★

很快地山姆便克服了大環境的不利(從指定地點倒車入庫、車子太高看不見後方玉米筒、很久沒這樣倒車等等),成功地開始進入指導我的階段。教練有信心,學員自然也就大膽起來啦!

九月多時,我報名第二次考照。在考試之前,我聽朋友J說過,路考只要遇到大型SUV,都會特別嚴格。因為根據統計數字,駕駛大型車的都比較不守規矩,因為大型車衝撞毀損的程度比一般小型車還要來得小。所以我必須特別要注意如切換車道要穩要打方向燈的行車規則、小心特定路段的速限等等。這些我倒是從山姆身上學到不少:因為他非常注意路段的速限(我們鄰近的市區道路從15到45英哩不等)、也是個很有規矩的穩定駕駛人。

二考的基本路試非常順利,緊接著就是上路。上路的經驗我已經有,心裡還蠻穩定的。這次的監考員是個中年白人,很明顯地喜歡Jeep系列的車子,一上車就跟我說他家也有一輛Grand Cherokee。當然啦,人家的車年份是1998,可是比我的93老車新多了。

雖說車子是第一印象,但這先生監考還真一板一眼。我們當時住的地方地名是Ypsilanti(是一個將軍的姓),就在密西根大學所在的Ann Arbor隔鄰(台灣一般都翻「安娜堡」,但我覺得原意應該是「一棵樹」)。當天上路,由他指定哪裡轉彎、哪裡切換車道,幾乎開遍了市內每個速限的路段:從Ypsilanti High School外的大馬路開始(學校外抓很兇)、到市區的Depot Town(大馬路口左轉)、住宅區(速限超低)、一般路段、還上了高速公路、最後回到基本路考的停車場。

當我們到了Depot Town的Main Street,監考要求我下個大馬路口左轉。因為路口正好紅燈,我慢慢停下,是轉彎順位的第一輛車。綠燈亮了之後,我等對面來車都過馬路後,才作大左轉。這個時候他才告訴我,前一天他監考,就在同樣的路口「終結」了上一個路考的駕駛,因為那個人綠燈一亮、馬上全速左轉衝第一。反應是很快,可是這是違規的駕駛方法,當場扣了五十分(總分一百、過關六十)。監考還告訴我,前一天這個路考同樣也是台灣來的,還是個男人。我不敢告訴他,其實台灣,我也是這樣騎車。只是因為這個路段我看山姆開過很多次,他每次都殷殷告誡我,將來開車時,要等到對方來車都走完才能左轉。

一路上監考先生努力建立一般開車的情境,包括跟我聊車與提問等等。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我們開上速限45的Golfside時,他告訴我:「接下來我要問妳一些問題。作為一個好駕駛,妳應該要能應付邊開車邊說話的狀況。」然後他就問我,如果我行駛在某個路段,來與去都只有單線道,現在對面來了一輛高速行駛的車,眼看著就已經開到我的車道來了。這時候我會:1) 往左邊衝;2) 往道路右邊的矮樹叢衝;3) 呆呆的任由對方撞上來。我當時選擇的是2,不知道有沒有扣分?

車子行進時,他還要求我完成下列事項:調整音響音量大小、切換電台頻道、開關汽車空調等等。就這樣已經開了不少哩路,突然間他告訴我:「等一下我們要開上高速喔。」之前我只有兩次在山姆陪同下開高速的經驗(他訓練我在上交流道時加速),而且還有些朋友安慰我,路考時「不見得」會上高速;他這一宣佈,當場讓我車速還沒增加、心跳就已經破百。

上高速後(我當時考的是I-94),時速超過六十,我抓著方向盤的手還不到發抖的地步,只是抓得很緊,而心臟強烈的蹦跳,讓耳朵都跟著震動起來。這個時候監考提醒我,切換車道的時候,他一定要看到我在看後視鏡之外加上轉頭確認的動作,要不然每一次扣至少五分。當時車流量還不小,他會告訴我,「好,等適當時機切換車道」,如此切換了四五次。走了兩個出口,終於可以下高速,開回基本路試的停車場。幾天後,我領取了生平第一張汽車駕照;就在我滿二十九歲的一個多月前,正式成為汽車駕駛。


★★★


六百英哩長征



去年(2004),山姆跟我從密西根搬到東岸的紐約。在出發前一晚,山姆跟我複習過路線圖,我們將從密西根州經俄亥俄州、賓州、紐澤西州、然後到紐約州,總共行程約624英哩(998公里左右),一般網路軟體估計10到12小時完成。

八月三十一號早上十點半,我們(兩隻貓兩個人兩輛車及不少家當)正式從夜宿一晚的朋友L家出發上路。

當天陽光充足,適合出遊。剛上路時窩克非常興奮,數度想爬到前座;連小凱都用可以聽見的咪咪聲發出詢問,我只好一直跟她解釋我們要搬家。出發前我們分別「精心」選好了自己想聽的CD。我們是這樣想的,十多小時的旅途,大概跟著鬼吼十張CD左右就到了。後來事實證明如此。

下午兩點左右,我們第一次下交流道,讓車子休息,順便吃個漢堡套餐。原本打算是讓兩隻喵喵們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沒想到他們進入睡眠週期,睡得東倒西歪。再次上路後,漸漸的我們進入賓州山區,地形高了起來,兩旁也開始出現陣陣的樹群。這個路段有許多的大卡車,有的甚至有聯結車廂,還挺沒王法地開上了內側快車道。就在那十數英哩間,我們是夾在同速的車陣中前進的。四點半,我們第二次下交流道,這次是給車子加滿油。大約在八點二十分左右,正式通過進入曼哈頓市區的喬治華盛頓大橋。理論上,我們在十個小時之內就完成了這次搬家長征。只可惜對紐約市交通不熟的我作了一個錯誤的猜測,過橋後沒往南走9A,而是繼續往北開進了Bronx。等到我們確認地圖、聯絡上房東David拿了鑰匙、然後終於開到公寓前時,已經是晚上九點二十左右了。

看去年搬家照片,按這裡

2005年7月22日 星期五

★ 騎腳踏車之一與二 ★

⊙ 一:腳踏車篇⊙

最近只要一出門,就會發現夏日的紐約市街頭處處皆是戴著單車頭盔騎著單車(華麗一點的還會穿著連身單車服)、甚至在大公車旁也可以來去自如的騎士們。每次看到他們,山姆總會問:「ㄟ,我們去弄輛腳踏車來環曼哈頓島好不好?」彷彿「弄輛腳踏車」是一件伸出食指就會發生的事一樣。

騎乘交通工具,對我有著幾乎等同於階段性獨立的意義。然而,從小到大,我騎腳踏車跟機車、甚至學開車,總是像發育遲緩一樣,來得比同齡的朋友還晚許多。

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曾有一次在舊家路口騎著三輪車,因為閃避不及對面來的機車、而在路口「車奔倒」,右腳膝蓋狠狠擦上都是石子地的馬路,留下了一個一公分左右的、紀念童年與三輪車的傷疤。

四年級時,我第一次騎上腳踏車。某個中午,我跟小學死黨之一的T君在某個午休偷偷溜出學校。騎著騎著,她拗不過我的苦苦哀求,把她的腳踏車借給我。我載著她,就在舊家附近的某某路十五巷裡,發生了我騎乘交通工具第二次閃避不及的事故。這回我們正面衝撞迎面來的、也騎著腳踏車的中年婦人。

到了即將升上六年級的那個暑假,媽媽正式帶著我到學校低年級升旗的廣場去練腳踏車,練習的工具是哥哥升上國中爸爸給買了新的二手車後所淘汰給下一個孩子的二手車。印象中我似乎沒有得到太多「我終於會騎車了」的興奮,因為讓兩個輪子平衡,並不是一件太難的事。但很詭異的是,就在學校側門、我的路線三秒後必經之處,突然間出現了一個大障礙,這障礙還是哥哥以前的級任譚老師。我就這樣無措地連車帶人撞上他的腰。

我還記得那種大難即將臨頭的「這次真的給他完蛋」念頭,就像幼年的三輪車事故一樣,似乎越想躲避,就越像正中直球一樣,不偏不倚進了捕手的手套。回想起來,我發現我的弱點根本就是還不知道怎麼剎車‥‥‥。

★ ★ ★

⊙ 二:機車篇 ⊙

隔了大概有十年左右,我從○級單車晉升為一級機車騎士。在爸媽幾年來頻頻催促下,機車的執照,我終於在大四左右拿到。

筆試是機考,我坐在一台非常像電動遊樂場的大型電玩前,按按「是」或「否」來回答諸如「機車是否可以行駛快車道」、「市區限速為三十公里」之類的考題。至於路考,就更匪夷所思了:只要騎著一輛重型機車(應該是超過九十或一百cc)、繞過一個有停止標示、還有火車停看聽的大U型道,就可以學韋小寶發出「大功告成」式的喧嘩。考照那天,在台北市監理處的承德路五段北區分處,我成功連闖兩關,拿到人生第一張「正經的」交通工具駕駛執照。

在還沒認真騎機車前,我一直認為它是全世界最酷的事情(之一)、也相當渴望能夠在市區的大街小巷穿梭並蛇行。那時我總是讓當時同住的學妹H載;她的機車還是我最喜歡的光陽125。當然,真正的訓練,是上路才開始的。等到我拿了執照,她竟然大方地說:「ㄟ妳不是很想騎嗎?給妳騎啊!也該換妳載我了!」還告訴我,「每天都要騎車,真是煩死了!」當時我心裡還想,怎麼會有人發出如此褻瀆機車的謬論;但在我第一次騎機車載她之後,我發現,真的好累喔!兩條手臂,根本就像廢掉了一樣,因為肌肉非常緊張、整段車程都使盡了吃奶的力氣在控制車頭。

但在很短的時間內,我就習慣了上路、載人、騎快車、還有老愛在綠燈放亮後衝第一、甚至偶爾還找刺激數到十再把眼睛張開。在台北的最後兩三年,我幾乎都以機車代步:當時住在羅斯福路三段與師大路口,我的機動範圍幅員遼闊甚至廣及新店和西門町的家教、新莊和三重的學妹家、上陽明山看夜景、到淡水吃小吃、甚至遠達基隆夜市。在台北捷運尚未通車之前,機車與我,有著一段輕狂相依的過去。

2005年7月4日 星期一

★ 馬蓋先(MacGyver) ★

我跟很多人一樣,小時候每當父母叫著「上床時間到了」,心裡總是百般不願。但其實我似乎沒許過「快點長大」的願望,倒是非常享受週末一來、可以晚一個小時睡覺的特權。所謂晚一個小時睡覺,不過就是十一點。如果遇到那一個週末還播映我爸媽愛看的長片,連十一點一分都不能通融。

說到我爸媽愛看的長片,就會想起國中時期曾經有一次華視在週六八點整播映《基度山恩仇記》,主角是李察張伯倫(Richard Chamberlain)。這一個李察張伯倫,據說是我爸媽年輕時代非常有名的演員。可是,六年級生(或五年級)應該都知道,週六八點檔最受歡迎的,就是由理查迪恩安德森(Richard Dean Anderson)主演的《百戰天龍》馬蓋先。

那個時期辛辛苦苦上學一週,就是為了等待馬蓋先「ㄉㄣ ㄉㄣ ㄉㄣ ㄉㄣ」的開場音樂響起。很不幸的,就在那某一個週六,我爸我媽決定他們想要來個懷舊電影之夜。其實遠在週六之前,我們兄妹倆已經盡全力爭取週六晚上的馬蓋先播映權;我們的論點是《基度山恩仇記》應該有錄影帶版可以看(雖然那時我家沒有錄影機),所以應該讓我們看馬蓋先。

可惜,小孩的兩票抵不過大人的兩票(這大人還是主席副主席),大李察打敗小理查;最令人髮指的是,我爸媽還不准我哥跟我走半分鐘到同一條街上的三阿姨家看馬蓋先、還必須全家一同「欣賞」《基度山恩仇記》、不可以躲在房間裡頭生悶氣。

現在說起這件往事,可說是雲淡風清。但我還印象深刻:那天晚上,我可以說是眼眶含著極度悲憤的淚水坐在電視機前兩個多小時,完全拒絕跟現實妥協。其實,《基度山恩仇記》真的是一個很不錯的故事,但我跟它之間的恩怨,一直到長大了之後,才漸漸除去。至於李察張伯倫,那就甭提了,我這輩子拒看他主演的片子(沒錯!我沒看過《刺鳥》!)。高三準備聯考時,被爸媽完全禁看馬蓋先,週六晚上還被趕到學校去晚自習,氣得我每週六晚上都借同學腳踏車,偷跑到鎮上書局買一本35元的《少年快報》邊看邊洩憤,兩大疊的替代品,現在還堆在舊家的書櫃裡。

其實,不只是在台灣的六年級的我們(與五年級),甚至在同年齡唸理工科的美國朋友之間,馬蓋先都是一個世代間共同擁有的強大青春回憶。

2005年6月24日 星期五

★ 就像失戀但非主題系列完結:《喬琪》 ★


小五時,第N次在過年後到表姊家小住幾天(應該說是二姨丈二阿姨家吧)。這在當時是非常快樂的事,因為在表姊家很自由、又是樓房,我哥(大我三歲)、表姊(大我一歲)、有時還有表哥(大我半年)、我、還有小我三四歲的表弟。幾個年齡靠近的孩子玩在一起,愛多晚睡就可以多晚睡,又有很多書可以看(我們家也是有但是都比較嚴肅哩),晚上睡覺表姊還會幫我拍背。就在這非常近似童年天堂的地方,我第一次讀了《喬琪》這一部非常不適合孩童閱讀的漫畫。

我常覺得,人跟書之間,應該也是有緣份的。否則為什麼在某一刻我讀的或選的是這一本書、而不是那一本書呢?

▲ ▲ ▲ ▲ ▲ ▲


《喬琪》故事裡的第一主線是在澳洲的大草原。在某一個尋常農家裡,有母親、大兒子安貝爾(Abel:卡通裡翻成「阿貝」)、二兒子安沙(Arthur:卡通裡翻成「亞瑟」)、還有小女兒喬琪(Georgie?)。在這一個看似和樂的家庭裡,隱藏著一個小小的秘密,就是:性格開朗的小女兒喬琪其實是撿來的養女,並且是全家唯一對這秘密毫不知情的人,唯一的線索是從小就戴在手腕上的手環。而安貝爾跟安沙都一同愛著這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是不是有些《冰點》裡陽子的味道?)

三個孩子漸漸長大了(漫畫裡的長大好像都是十五、六歲)。有一天,喬琪認識了跟隨貴族父母從英國到澳洲的家族大別墅度假的羅耶(不知道卡通翻成什麼名字?Roy?)。羅耶很快受到陽光燦爛的喬琪吸引,而喬琪也愛上了羅耶。兩人時常快樂地約會,但因為家庭背景地位懸殊,羅耶的父母非常反對,還想盡辦法阻撓,並且準備帶羅耶返回英國。

羅耶不計與父母斷絕關係,並預備跟喬琪採取私奔的手段。就在這時,喬琪家也掀起一股很大的風波(好巧哦:每次這種「真相大白」的情節,都似乎要佐以黑夜加大雷雨?):喬琪回家向母親稟告她跟羅耶之間的戀情,卻換來母親的憎恨、並且說出她只是個撿來的孩子的事實。在十八世紀,殖民母地英國大量將罪犯流放到澳洲,喬琪這養母甚至指控喬琪必定是罪犯的後代。老大安貝爾也在這時表明他對喬琪的愛意,讓養母對喬琪痛加詛咒。直到此時,喬琪方知原來母親一直對她的恨意是來自於撿她回家後養父過世、讓養母認為她是掃把星、甚至連最疼愛的兒子都愛上這不祥的女子。

於是喬琪痛哭離家、跟羅耶搭船前往英國。其實這裡我有點忘記了:究竟他們兩人是羅耶跟隨父母回英國、喬琪搭工作船前往呢?還是他們兩人以私奔、一起去英國?不過,這不是很重要,因為,真的不是重點。抵達英國後,他們有過一段非常快樂的時光:羅耶打工、喬琪則在店裡幫傭,兩人就像新婚小夫妻一樣,非常甜蜜充實。直到羅耶生了一場大病、瀕臨死亡邊緣,喬琪在沒有任何積蓄的走投無路下,只好強忍心痛,將羅耶送回他那有地位又有權勢的家中。

我不知道有多少讀者看到這裡哭了。但是!我還挺開心的~漫畫裡不塗顏色的頭髮,應該都是金色的。我最不喜歡又金又捲的頭髮了啦,看起來就是傻傻的,就像《小甜甜》裡我不喜歡安東尼、最喜歡陶斯一樣。今天稍微在網路上搜尋一下,發現《小甜甜》跟《喬琪》的漫畫似乎都是五十嵐優美子(非原作只是畫作)。那‥‥‥陶斯應該就是安貝爾的前身了吧!

悲傷的喬琪就在絕望中巧遇了也從澳洲來到英國的安貝爾。沒錯!第一男主角再度出現!接下來的日子,安貝爾帶領喬琪走出悲傷、兩個人逐漸建立起一種新的互動關係,並試圖尋找喬琪真正的身份,似乎喬琪也是名門之後。但‥‥‥人如果ㄙㄨㄟ,什麼壞事都會跟著發生;可能就像喬琪養母所詛咒的「不幸掃把星」一樣。

就在這日漸穩定的關係裡,有一天安貝爾在街道上經過的馬車裡看見了安沙。原來他們兄弟的母親因為安貝爾執意離家、生了一場大病後過世,所以弟弟安沙決定也前往英國。很不幸地,安沙被一個有斷袖之癖的伯爵盯上(漫畫裡好像還畫得挺帥滴),對方為了佔有並留住他,給安沙定時施打嗎啡、讓他昏沈上癮。

安貝爾跟喬琪在跟蹤並潛入伯爵的居處、證實對方是安沙後,開始跟朋友們策劃營救弟弟。計畫是:在救出安沙後,直接將他帶至港口上船回澳洲。但那天晚上伯爵不像預料中的晚歸,安貝爾算算安沙的馬車來不及抵達港口,所以假扮安沙留在伯爵的住處。很快地,伯爵識破了安貝爾的假身份(怎麼能不識破呢?他想那個的時候,安貝爾都不給他那個‥‥‥這是我現在成人的大腦所推演出來的),並將安貝爾關到大牢裡去、還訂出了處死槍斃的日期。

在黑牢裡這一段‥‥‥就是淒美無比的限制級X○畫面‥‥‥喬琪終於跟安貝爾吐露他才是她的最愛、並且獻身給安貝爾。(非常非常浪漫!連我這種人都覺得浪漫,可見浪漫指數100%~!)行刑的當天,儘管喬琪從生父家得到強有力的干涉,還是挽救不了安貝爾的性命。故事的最後,懷了安貝爾孩子的喬琪、跟逐漸克服毒癮的安沙,一起坐船回到了澳洲。我記得當年看的海盜版,在最後是喬琪的口白,類似這樣:「我終於回到了這片充滿陽光、令人懷念的澳洲大草原,還有安沙、安貝爾‥‥‥。」

很悲傷很失落‥‥‥這真的是一種非常自虐的情節編排。我回家後,還消沈了好幾天,媽媽還問過我好幾次到底在阿姨家發生什麼事情。這‥‥‥這和俗話「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根本是反其道而行嘛!安貝爾很明顯是最佳男主角第一人,因為比起羅耶,他沈潛、內斂、和煦、重點是他還有一頭黑色的頭髮!明明可以讓他活著,為什麼要讓他死去!陶斯也最愛小甜甜,但兩個人卻沒有相守一生的機會。為什麼、為什麼‥‥‥?

高中時(或大學?)看了電視台播的《喬琪姑娘》,發現卡通版可能是為了尺度的問題而大量刪除原作的劇情,將限制級的畫面、吸毒、刑求、處死等等情節改編,成了陽光版的《喬琪》,甚至最後還是喬琪、安貝爾、安沙三個人一起回到澳洲、過著快樂的日子。即使如此,戀也失了,傷害也造成了,卡通版裡為了掩蓋原有悲劇而捏造出的太平假象,完全無法彌補我當時所受到的傷害(但是或許拯救了當時還未成熟的孩子們?)。《喬琪》‥‥‥就這樣奪走了我單純而不知什麼叫晦暗的童年。


圖片(安貝爾、安沙):

2005年6月23日 星期四

★ 就像失戀但非主題系列完結:卡通《童話世界》★

即將三十二歲的我,一直都認為:孩童在小學高年級、快變成小小大人時,不應該刻意或者不經意去接觸過於黑暗、過於悲傷、過於負面的外在刺激,不論透過哪一種媒介。

我記得小二時,某電視台(應該是台視)播映一部叫《童話世界》的卡通,卡通的主題曲是這樣的:「有一天我要騎著白馬,在山林中奔跑。花朵在綠樹間微笑,露珠在風中閃耀。我~要~去~尋~找~夢裡的童話世界;乘風破浪向前行,向~前~行~」身旁的人們,曾經聽過還有現在還記得這首歌的,可能只有我哥了罷。

《童話世界》‥‥‥聽到這樣的字眼,腦海中會浮現兄妹倆去尋找糖果屋、然後在會偶爾透進亮眼陽光的森林裡找著了用棉花糖鋪成的跳跳床、兩人很開心地邊跳邊吃的夢幻童話畫面、並且沒有會施魔法的邪惡巫婆。

但是這部‥‥‥可以說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卡通(要不然就是編審卡通播出的負責人壓根兒就沒把它看完),是由四個我幼年的腦袋沒有辦法理解其中關連的故事所組成。現在回憶起來,應該是發生在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四段故事。又或者不是,只是我一廂情願自以為是的童年記憶在搞鬼。

它怎能叫做「童話世界」?像《花仙子》、《海王子》這樣的卡通,才比較接近童話。《北海小英雄》講的是北歐挪威海盜征海的故事,卻非常雀躍。描寫阿爾卑斯山上放羊生活的小蓮和爺爺相依為命的《小天使》,也是寧靜祥和(按:小蓮的名字是找網路的)。就算是《小英的故事》,歷盡艱辛後最後也和爺爺快樂團聚。而《童話世界》的第四段呢,似是描述戰亂時親友不得不生離的無奈悲哀,小二的我雖說還不懂這種無奈在人生裡的意義是什麼,但這故事仍留下一絲非常不明確的、幾乎是還未成形就消失的不快樂。長大後,看完全套《凡爾賽玫瑰》,就讓我想起《童話世界》這部卡通,它可算是我對「不完滿」的一個模糊啟蒙。

⊙ ⊙ ⊙ ⊙ ⊙


我人生中第一次因為分離失去而悲傷,發生在小四的時候;幸而這悲傷雖然來得猛、卻非常短暫。那時我們還住舊家,在院子裡養了兩籠十隻的金絲雀,每一隻金絲雀都有自己的特徵,都有一個按親戚來取的名字。這對小時不能養狗更沒可能養貓的我們家小孩來說,已經算是非常奢華。

或是暑假或是週末的某一天早上,大概是因為籠門沒關好吧,「我」飛走了!(應該是「我」吧?要不然那時的我為什麼會那麼傷心?)我只能一直哭,可是爸媽也束手無策;說真的,鳥飛走了就是飛走了,你還能怎樣呢?要怎麼誘導一個心智上仍非常幼稚的孩子、叫她學會放手呢?但就在當天下午,有一個騎著腳踏車的男子到了我家門外,他一手扶著腳踏車手把、另一手的食指上站著我們家那飛失的金絲雀。他一家一家問,路口有人告訴他,那金絲雀應該是我們家養的;就這樣,「我」又回到我的身邊了。

小學高年級後,孩童的心智應已成熟,到了可以被文字或影像所傳達的悲傷給打倒的階段。我人生中接下來的那一個對失去的悲傷,來得比較深刻強烈一點,而媒介是當時仍是海盜版翻譯的漫畫:九本一套的《喬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