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2日 星期五

★ 騎腳踏車之一與二 ★

⊙ 一:腳踏車篇⊙

最近只要一出門,就會發現夏日的紐約市街頭處處皆是戴著單車頭盔騎著單車(華麗一點的還會穿著連身單車服)、甚至在大公車旁也可以來去自如的騎士們。每次看到他們,山姆總會問:「ㄟ,我們去弄輛腳踏車來環曼哈頓島好不好?」彷彿「弄輛腳踏車」是一件伸出食指就會發生的事一樣。

騎乘交通工具,對我有著幾乎等同於階段性獨立的意義。然而,從小到大,我騎腳踏車跟機車、甚至學開車,總是像發育遲緩一樣,來得比同齡的朋友還晚許多。

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曾有一次在舊家路口騎著三輪車,因為閃避不及對面來的機車、而在路口「車奔倒」,右腳膝蓋狠狠擦上都是石子地的馬路,留下了一個一公分左右的、紀念童年與三輪車的傷疤。

四年級時,我第一次騎上腳踏車。某個中午,我跟小學死黨之一的T君在某個午休偷偷溜出學校。騎著騎著,她拗不過我的苦苦哀求,把她的腳踏車借給我。我載著她,就在舊家附近的某某路十五巷裡,發生了我騎乘交通工具第二次閃避不及的事故。這回我們正面衝撞迎面來的、也騎著腳踏車的中年婦人。

到了即將升上六年級的那個暑假,媽媽正式帶著我到學校低年級升旗的廣場去練腳踏車,練習的工具是哥哥升上國中爸爸給買了新的二手車後所淘汰給下一個孩子的二手車。印象中我似乎沒有得到太多「我終於會騎車了」的興奮,因為讓兩個輪子平衡,並不是一件太難的事。但很詭異的是,就在學校側門、我的路線三秒後必經之處,突然間出現了一個大障礙,這障礙還是哥哥以前的級任譚老師。我就這樣無措地連車帶人撞上他的腰。

我還記得那種大難即將臨頭的「這次真的給他完蛋」念頭,就像幼年的三輪車事故一樣,似乎越想躲避,就越像正中直球一樣,不偏不倚進了捕手的手套。回想起來,我發現我的弱點根本就是還不知道怎麼剎車‥‥‥。

★ ★ ★

⊙ 二:機車篇 ⊙

隔了大概有十年左右,我從○級單車晉升為一級機車騎士。在爸媽幾年來頻頻催促下,機車的執照,我終於在大四左右拿到。

筆試是機考,我坐在一台非常像電動遊樂場的大型電玩前,按按「是」或「否」來回答諸如「機車是否可以行駛快車道」、「市區限速為三十公里」之類的考題。至於路考,就更匪夷所思了:只要騎著一輛重型機車(應該是超過九十或一百cc)、繞過一個有停止標示、還有火車停看聽的大U型道,就可以學韋小寶發出「大功告成」式的喧嘩。考照那天,在台北市監理處的承德路五段北區分處,我成功連闖兩關,拿到人生第一張「正經的」交通工具駕駛執照。

在還沒認真騎機車前,我一直認為它是全世界最酷的事情(之一)、也相當渴望能夠在市區的大街小巷穿梭並蛇行。那時我總是讓當時同住的學妹H載;她的機車還是我最喜歡的光陽125。當然,真正的訓練,是上路才開始的。等到我拿了執照,她竟然大方地說:「ㄟ妳不是很想騎嗎?給妳騎啊!也該換妳載我了!」還告訴我,「每天都要騎車,真是煩死了!」當時我心裡還想,怎麼會有人發出如此褻瀆機車的謬論;但在我第一次騎機車載她之後,我發現,真的好累喔!兩條手臂,根本就像廢掉了一樣,因為肌肉非常緊張、整段車程都使盡了吃奶的力氣在控制車頭。

但在很短的時間內,我就習慣了上路、載人、騎快車、還有老愛在綠燈放亮後衝第一、甚至偶爾還找刺激數到十再把眼睛張開。在台北的最後兩三年,我幾乎都以機車代步:當時住在羅斯福路三段與師大路口,我的機動範圍幅員遼闊甚至廣及新店和西門町的家教、新莊和三重的學妹家、上陽明山看夜景、到淡水吃小吃、甚至遠達基隆夜市。在台北捷運尚未通車之前,機車與我,有著一段輕狂相依的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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