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8日 星期一

★ 夏天 ★


下午一點多一出地鐵站,一股黏得死緊又無可躲避的熱氣馬上壓過來。想起一二月時,出門會特意走在有暖暖陽光那一邊的街道,好像自己也像昆蟲一樣,被生理的趨光性所操控。但短短不到四個月,只不過幾條街,已經熱到走路不是找樹蔭就是屋蔭的地步。

就是因為走在陰影裡,所以陽光不刺眼,還能注意迎面走來的人們。記得很久以前,Sabine大學畢業找的第一個工作,是由老闆娘本人親自面試。她面試完,還在電話裡說,這德商的老闆娘有點鍾麗緹的味道,眼影是某某顏色、穿細肩帶和小背心、穿某式樣的涼鞋、塗了某某顏色的指甲油等等。

或許因為我是一個對微小細節觀察力極差到幾乎沒有的人,聽到這樣的敘述,嘴巴會不自覺地張大。當然我的第一個疑問是類似「那小姐請問妳面試的問題聽進去了嗎?都回答得好嗎?」對我而言,觀察力應該是一種天份。這種天份,就像注意到面前的人是不是才修過眉毛一樣,讓我覺得非常神奇。

因此今天我努力在陰影裡邊走路邊訓練自己的觀察力。而我最大的發現是:夏天在紐約,只憑衣著很難分辨出誰是觀光客。老是聽人說,紐約人大衣只穿黑色,如果套上其他顏色的外套,就像馬上承認自己是從外地來旅遊、一副迷路有理的樣子。到了夏天,任何能想像出來的顏色式樣、任何長度的裙子、不論多細的肩帶或甚至根本沒有肩帶到下半部已經快滾出來還得拼命往上拉扯的上衣,都可以看得見。似乎只有在夏天,人們才能拋卻冬季時對色彩的顧慮,像要發表什麼重要聲明那樣的大方穿衣。

最後我的結論就是:夏天可以刺激觀察力(雖然不見得成功)、還可以帶動流行。由此可以推斷出,像北極或南極這樣的地點,絕對不可能走在時尚的尖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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