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1日 星期六

★ 打包 ★

JB的報告漸漸接近尾聲時,今年的最後一夜,也即將要過去了。

正這樣想著的同時,腦海裡彷彿按下了倒帶鍵,浮現起去年、前年、大前年、甚至更久更久以前的過去。任意一個數字,比如1989、1996、2002等等,都紀錄著不同的事件,象徵著不同的意義。

常聽山姆使用「大學時」、「當兵時」這樣的字眼,但若要他給一個特別的年份,他會面露疑惑,搖頭並給個「誰會記得這種事」的表情。我們用來指稱時間記憶的方法,真的差異很大啊。

而此夜此刻,該如以往收拾整理、細細打包過去的三百多天,然後按照年份,將它放入記憶櫃裡只訂做給2005的那一格層裡去。那些放聲大笑的、不得不分離的、滿足地閉上眼睛的、忙碌到連發傻一秒都算奢侈的、或甚至只是單純在靜謐的夜裡放著一首慢歌的,這樣的、與那樣的曾經,都要收藏起來。笑聲自然是遠了,但思念與悲傷,也會隨著淡去。

只是,失去了他的2005,我似乎還捨不得就這樣輕輕紮起。

2005年12月16日 星期五

★ 十二月的極短篇 ★

第三節下課,教室裡鬧哄哄的,到處有人大聲呼朋引伴:「走!我們去福利社嘛!」再上一堂公民,馬上是中午吃飯時間,而在即將週末的前一天,明顯地同學們都已經心情浮動。

他伸展著雙腳,半跨坐在窗台上,眼神直盯著遠處的球場,似乎教室裡的吆喝、校園特有的下課喧嘩,完全傳不進他的耳裡。

唯一在他腦海中反覆溫習上演的,是昨天下午班際球賽冠軍戰的淋漓汗水、激烈纏鬥、及最後致勝的榮耀。而那榮耀,以他為名,即使在歷經昨晚父母的口角扭打、與弟妹徹夜的哭叫、還有前一堂課英文老師發考卷時「不成材」的鄙夷眼神之後,仍是剔透而不摻雜質的。

這一個孩子,雖然還不滿十三歲,但卻已經懂得:他的心靈,可以堅如銅牆鐵壁,可以為他遮風擋雨。

2005年11月30日 星期三

★ 抽獎、機率、與我的C式定律 ★

上個月在Y帶領下前往的Garden State Plaza填寫的抽獎單,在今天(我的三十二歲生日)接到電話通知,竟然抽中了三天兩夜的雙人旅遊。

雖然說啊,填寫著抽獎卡時,腦海裡附和念著的中獎咒語的真正目標是停在購物中心裡那輛銀灰色的休旅車;但卡片在那大箱子裡被抽了起來,也算是些許七零八落地振興了我對自己抽獎運已經絕對消褪了的念頭。

在台灣時,其實還蠻常抽中些什麼的:一千元的獎金、T恤、雜誌、牛仔褲、鍋子、檯燈等等。大一時,還抽中了百分之二十(十分之二、也就是五分之一、但五分之一聽起來沒什麼了不起的)的教育輔系名額。

大抵上,不論獎品的大小或實用性,「抽中」算是一件挺讓人心喜的事情。我想,若說有什麼「抽中」會讓人感到畏懼的話,除了金馬獎之外,可能就是小時候玩大富翁抽命運牌時翻出噩運的那一刻了。

說到抽獎,馬上就會讓我聯想到機率的計算。雖然我對數學談不上熱愛,但中學時期其實還蠻喜歡算算數學的計算與應用題。考RE的時候,計量部分也最得心應手。唯獨機率,說起來真蠻丟臉的,因為,不管怎麼去轉腦袋,它就是硬得轉不過來,只能理解機率裡最基本的公式。

機率是多麼的複雜啊,但我的C式定律可以讓它變得單純。我的想法是這樣的,如果一千個人填寫獎卡來抽這個旅遊獎,在數學上我抽中的機率是千分之一,但現在我抽中了,機率就變成百分之百。但當我這麼一說時,山姆一聲「不對!妳這個笨蛋!機率只發生在妳抽籤之前,也就是說,妳當初抽中的機率只能是那千分之一!」還一副養不教夫之過地拿起晚上煎牛小排的平底鍋作勢欲K我。

2005年11月17日 星期四

★ 照相‧紀錄 ★

前兩週,山姆終於在長久研究與比價之後,買了新的照相機(我用了四年半的Nikon CoolPix 775在今年五月底窩窩走了兩天之後也跟著故障)跟照相手機(他用了六年的手機螢幕完全「壞死」),給我們平靜的生活引發了一陣不小的興奮與騷動。要說有多平靜呢?這麼說好了,如果用圖表來表示我們的生活動態、X軸以每日為單位、而Y軸為事件的波動的話,那Y值應該都是近零。

其實,如何適度地使用照相機,應該是一個需要精準拿捏的課題,尤其是出遠門旅遊時。

從前一到外地,我們就會善盡觀光客的義務猛拍個不停,坐車也拍、走路也拍,一直到驚覺兩人應該是去玩而不是光只是去拍照的時候。在我的Nikon故障的這幾個月裡,每次到了以往必照相的時刻,沒有照相機的我也只能安慰自己,眼睛才是最好的照相機。

可是,眼睛照的相,可以保存多久?要透過什麼方式才能傳達?最近因為拍了許多新照片而重新整理舊照片舊相簿的時候,才突然發現, 如果少了這些人生裡上千上萬個零點幾秒間所捕捉的曾經愛過的經歷過的人事地物,我的過去似乎會帶著點距離的被抽象化了。這麼說的話,那照相作為一種紀錄方式的價值,其實遠高於我阿Q式的評估。

2005年10月29日 星期六

★ 說謊 ★

國小時,偶爾會因為謊說得不好(有人天生擅長說謊的嗎?)而被無情地抓包,還發生過現在想起來很有趣的小孩說謊被拆台事件。按照時間排序的話,第一則發生在哥哥小四我小二、還住在舊家的時候。

小學時我們家訂羊奶,每天都是固定哥哥跟我一人一半,喝掉那清晨總會出現在門口奶籃裡的玻璃瓶裝羊奶。某個星期日早晨,(大概)就在媽媽在門口繳報費時,我們不小心打翻了瓶子,羊奶流得桌上地上都是,只得七手八腳拿抹布擦乾淨。媽媽進了屋裡後,還訝異地問了一句「今天怎麼喝這麼快」,我們兄妹兩個還馬上點頭稱是。

不到兩分鐘,媽媽從廚房走回來,瞪著我們問:「你們兩個是不是打翻羊奶了啊?」當時我們還繼續硬著頭皮否認到底、說已經喝完了,心裡頭還認定媽媽應該只是亂槍打鳥地胡猜一番,因為我們實在喝得太快了。可惜,我們兩個錯了,因為當媽媽押著我們兄妹倆到廚房水槽旁一看,才發現‥‥‥(因為媽媽進了廚房洗抹布)浸在水裡的抹布,根本就是沖洗出一團白色液體來。

很明顯的,之所以會接著被抓第二次的包,是因為我沒能從羊奶抹布事件學會如何善後。小學時代,都是在學校附近的阿嬤家吃星期六的午餐。小時候我是出了名的難餵飯,是阿姨跟舅舅們想到要餵我飯時會手軟那種,吃飯還要訂鬧鐘。

有一天中午,因為我實在吃得太慢了,阿公阿嬤舅舅舅媽都吃飽飯上去(從前阿嬤家是日式建築)看電視了,剩下我一個人在廚房「嚕」。對當時的我來說,吃飯本來就是一件很討厭的事情,旁邊沒有人,讓它變得更為無趣。結果我「機靈」的腦袋一轉,想出一個好辦法,就是‥‥‥把碗裡的飯倒回飯鍋裡去(說真的,那時我還蠻佩服自己,竟然可以想出這麼聰明的點子)。

一上客廳,阿公阿嬤舅舅舅媽還誇獎了我吃飯的速度。這真的再度證實,人,真的不能太過搖擺。因為,一會兒舅媽到廚房收拾,不到十分鐘就打開紗門對著我們大家說:「哎唷,小P,妳怎麼好把飯倒回去電鍋裡?」怎麼會呢!怎麼可能會被發現呢?我不是還把電鍋裡的飯稍微攪一攪的嗎?!原來‥‥‥因為我小時候吃飯一定要在碗裡的飯拌上醬油。沾了醬油的飯倒回電鍋裡,其實應該很醒目吧!

事件三的主角「幸好」不是我,而是大我半歲、在小四以前一直跟我同班的表哥。這個事件有一點兒尷尬,因為這是有關只要是小孩就一定會有過的「偷大便」經驗。前兩次發生的時候,據說他曾經受到小舅媽嚴重的警告,因為他會用一種很稚氣的手法把沾了便便的小褲褲(對啦就是內褲啦)藏起來,也就是:把它深深地塞入一堆待洗的衣物裡去。某天小舅媽在阿嬤家後院餵雞的時候,發現了一件兒童小褲褲半埋在土裡,上面還沾著大便。如果他當初把「證物」用小塑膠袋緊緊綁起來、丟到垃圾桶裡,而不是隨手丟到後院,是不是小辮子就不會被抓住呢?

但,這樣的認知,不到一定的年齡、不被揪出幾次,真的很難體會。就算上了國中,我仍在學習當中。國一時已經搬到新家,某一陣子早餐是饅頭配上牛奶。當時我自然是已經不討厭吃飯了,但是饅頭實在不能吸引我(塗奶油果醬或夾肉鬆也是一樣),如果又一直被催著快吃快吃,就會想嘔吐。

有個早上爸爸急著要順路載我上學,我焦慮地實在吃不下饅頭了,心一橫(請勿模仿),又怕丟在哪裡又被誰眼尖地發現了,於是把剩下三分之二的饅頭沖進了馬桶裡(我發誓,這是唯一的一次),還親眼盯著它消失。放學回家以後,想不到仍然逃不過被教訓一頓的命運,因為‥‥‥或許是因為太輕了、或還未吸收水分,那饅頭竟然回沖上了馬桶。(當然啦,後來我真的學乖了,高中養狗之後,不想吃饅頭時,就一小塊一小塊撥給哈利吃。)

現在回想起從前每次東窗事發那種「啊怎麼會被發現」的納悶,會深刻地覺得,當一個謊言還必須附加動作的時候,其實特別難撒。好像要人長大了、或磨練學習過了,才能去滿足這社會上那一股只可意會卻從不明說的、對成人應有的社會化期許,那就是成功的善後、或完美的掩飾、或反覆的確認(但是,相信我,最詭異的是,遇到名偵探時,不論再怎麼做沙盤推演,都藏不住狐狸的尾巴)。其實,在生物界裡,為了能在野外求生,許多動物都能完全掩蓋住自己蹤跡,如果沒有這樣的能力,代價可能就是得賠上一條命。

這幾年下來,覺得自己逐漸變成說謊時不但面不改色、還可以伴隨流露出誠懇表情的人。成人的世界是複雜多了,有不得已的謊、善意的謊、求生存的謊、安慰的謊、甚至還有比高明的謊。而謊一說多了,彷彿會變成真實,連自己都無法判定。就像最近這幾週一直試戴中的矯正閃光隱形眼鏡,在等待鏡片轉動調整焦距的數秒間,物體可以有兩個甚至更多的輪廓。在那一刻,竟然分辨不出哪一個才是唯一。

2005年10月14日 星期五

★ 戒了‥‥‥的有效期限 ★

刷牙洗臉時,詳細地檢查了最近這一週半以來幾乎同時密集冒出、目前已漸漸化為暗點的四顆痘痘:一顆在鼻子右側,一顆卡在人中,還有兩顆曾紅腫出頭的,則是在下巴上。

「不是好像很久沒有痘痘的困擾了啊‥‥‥?」就算冒痘子吧,也只是偶爾散漫但又專注地長上一個。這些天來,每次一盯著鏡子瞧,就不禁會湧起相當程度的狐疑。上週剛發痘子時,我彷彿像是從事著人體實驗一般,一一檢驗每日的事件,不論是吃的或用的,連睡著的習慣,都細細地審視。

當然啦,因為生活習性幾近一成不變,很快就發現呢,原來唯一的變數,就是每天早上固定坐在電腦前時拿來增進現實浪漫指數時必泡的、名為三點某刻的可回沖式奶茶包(水果口味真是~~超棒的啊)。如果是在家裡,還會沖咖啡,加上我喜愛的、極高比例的糖與奶精。飲用的速率是平均每兩小時一杯,每天上限三杯,晚上九點後就打烊不喝(免得一夜無眠,還要被陳凱莉踏頭賴腳地糟蹋一番)

這樣的發現,讓我不得不馬上完全停掉隨手一杯奶茶咖啡的習性,也讓我突然想起自己一再想戒除這或戒除那的過去。

當時仗著年輕,總想縱容自己,以證明生活的方式只能由我一人來掌握操控。大學前幾年住宿,戒過每天三到四杯用1000c.c.保溫鋼杯沖泡的濃奶精咖啡。就算在睡前狠狠來上一大杯,咖啡因也完全發揮不了任何的作用,總是馬上就能睡去。決定戒掉它的那個暑假,週身上下彷彿筋骨散去,完全沒有精神,也沒有力氣行走。

當時,我還戒了週一到週五八點檔大戲的《末代皇孫》,因為沒有辦法承受黃日華飾演的男主角在戰爭爆發突然失去周海媚飾演的女主角時那種打擊,還在室友嚴密監控劇情下、並通報兩人終於再次見面時,才充滿期待地每晚下樓到會客室跟一群女生們等著又一天的開播。

大四的暑假,每週四次在校門口的早餐店二樓家教,下完課後,都會排隊買一份236站牌前的正宗香雞排,並在老闆詢問「要不要辣」時如搗蒜般點頭,在騎著腳踏車三分半的車程回到住處後,才會用朝拜聖地那樣的虔敬用力呼吸著那香味、並一口一口慢慢咬著享受。不出兩週,扁桃腺就腫到了連好不容易夢見必須決裂的香雞排而流口水時、都會刺痛無比而驚醒的地步。那時我甚至還在日記上跟香雞排做了最後的告別(幸好當初理智尚且清醒,告別的只是這一家正宗香雞排 >''<)。今年五月時,還因為右手關節內側長了一顆T所說聚集身體毒素的、花生巧克力般大小的淋巴突起,還戒了總瞞著山姆、一次煮個兩包的香辣炒麵(算是浪味炒麵的姊妹作)

我想,是不是當人們想戒除了什麼,無非是因為感官已經重重地上了癮頭、並且這癮已造成了實質傷害的時候?像是戒煙、戒酒、戒毒品、戒賭性、(偷偷跑過來在一旁插花的山姆還說什麼「戒」情歌,拜託,人家陳昇是「恨」情歌好不好)、或者甚至是戒憋尿的惡習‥‥‥。人類不真是矛盾嗎?在開心的時刻是完全的陶醉,但秋後算帳了,這被戒,卻無不成了陋習。

在我的印象裡,似乎戒中之最,莫過於主題為「戒愛」、主打SAX長篇〈如果可能的話〉的失戀雜誌SPRING2000封面標語所說的:「我想戒了愛,如果,可能的話。」("I wanna quit love, if it is possible.")這塵世裡或男或女,說想戒了愛時,其實似乎是一種想戒了對夜裡那熱燙擁抱的思念、與那感官上放縱的一種隱晦比喻。口裡說著、心裡下著決定的我們啊,在信誓旦旦地說想戒除他、她、或它的時候,這戒了的有效期限,難道真能是永遠嗎?

2005年10月5日 星期三

★ #32375715 ★

擁有自己的一組特別代號,到底算不算一件頗酷的事呢?這世界上以代號成名最甚的,應該是詹姆斯‧龐德,他有個連我六歲姪女都知道的代號,叫做007。我小時候看《科學小飛俠》,最崇拜三號珍珍,還有個朋友偷偷喜歡二號的大明。山姆的最愛,也就是飛人Jordan,背號是23號。甚至連房子們都有自己的代號:白宮是賓州大道1600號、英國首相府則是唐寧街10號。

我想起了自己那曾有而獨一無二的代號。這是一組或許有一天我就算得了老年癡呆症了,恐怕都還會牢牢記得的、存在於我長期記憶區庫的號碼。

1998年年底,我成為ICQ的用戶,帳號是:32375715。這組數字不像電話或地址或生日一樣跟人共享、不如一般電子郵件地址一樣具有片段的意義、並非年齡那樣流動、也不是身份證號碼那樣的有強烈的私密性,而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組專橫的、指向「我」的數字。

當時的我,每天數次撥接上網、耐心地等候八個花瓣的圖案紅紅綠綠地閃動後登入、聽系統用「喔哦」的聲音提醒留言、自訂不同的訊息提示音給不同的朋友、還會隱著形等待著每天不在ICQ上傳訊就不算過了一天的誰。還不到兩年,我竟不知不覺地從那忠實密集的用戶群中暗自而無聲地流散了‥‥‥。如果以即時通訊系統的使用來作一份履歷表的話,在ICQ與MSN Messenger之間的那兩三年,我只有一片空白。

在那個年代(大概是五、六年前),如果擁有一個七位數、甚至是六位數、五位數的ICQ號碼,好像坐在電腦前都會得意到刮起陣風一般。這些人們‥‥‥現在還用著ICQ嗎?

2005年9月28日 星期三

★ 四個月的夢與告別 ★





1999年哈利走了以後,哥哥曾經說,如果有一天,我們之中的誰夢見哈利了,那就是代表他來道別、準備好要到誰家去再當一次狗寶寶。六年半來,我一直沒能夢見過他。或許,他是到了爸爸或媽媽的夢裡去了吧。



在9月28號的清晨,窩窩用力跳進我的懷裡。我毫不遲疑地這樣解讀他讓我用力摟著時並看著我的那神情:「姊潔~~幫我跟葛格還有臭凱說掰掰哦。」


小歐,這次真的要說再見了。


2005年9月25日 星期日

★ 記恨 ★

「記恨」這兩個字,聽起來頗有些負面意味。它所暗示的,是一種眼球雜著紅絲的、日也怨夢也恨的、小鼻子小眼睛的人性中的低下一面。因此,人們期許彼此可以學會遺忘、進而原諒(forgive and forget)。

世界上真有人是永不記恨的嗎?所謂記恨的定義,究竟是嚴苛的既不原諒也不遺忘,還是只要那記憶還存在腦海裡、就算是記恨?救贖眾生的人子若還記得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痛楚,能說是記恨嗎?

或者說,記恨甚至必須包含充滿報復性質的行動,比如因為你對我曾經這樣這樣,所以我現在對你那樣那樣?你打了我的右臉,而我很快就走開遺忘了,那樣的我所記住的恨,難道不會比我撇過左臉再讓你打一次、再提醒一次你曾打過我右臉的事實那樣的恨還要少嗎?

前幾天在某網站上讀到我的星座特性解析,它說:「射手座天生不擅長記恨。」我還心想,咦?有這麼好的事,只是出生在十一月中下旬到十二月中下旬之間,就能自動幸福地享有這個可以任意遺忘的好處?但是不對不對,我所記住的瑣事太多:電話、臉孔、數字、姓名、日期、路線、事件、感覺等等,似乎應該歸類於短期記憶區塊的,我都一併倒入長期記憶區裡去了。就如山姆所蔑稱的「有蓋式分類垃圾箱」式記憶一樣,根本不知如何丟棄。

射手座的人,真的天生不會記恨嗎?那我甚至記得幼稚園大班時住我家對面那姓C的傢伙將我從浪船上推下、結果我額頭撞了一個大包;小三時國樂隊表演結束到八卦山玩,姓W的大一屆的學姐跟我借了四十元(買燒酒螺跟紀念品)一直都沒還,前一陣子還聽媽媽說,她人現在也在紐約,還從事電影方面的工作;還有‥‥‥等等等等事件。但,我是只記卻不恨啊。

所以現在我漸漸喜歡山姆老掛在嘴邊的說法:「誰記得,誰痛苦。」

2005年9月20日 星期二

★ 破除山姆詛咒的嚴正聲明 ★

昨天山姆專心讀著書,突然間抬起頭看著我、用力地說:「妳太幸運了吧!到現在都沒受過什麼大傷!」這樣的話太可怕了!就像哪一天覺得自己似乎很久沒有感冒、卻馬上緊接著大病一場那樣的第六感,有著讓人提心吊膽的詛咒魔力。他的話當場讓我毛骨悚然,馬上想起前一陣子重看《小甜甜》卡通版,安東尼在吉普賽婆婆處算命、卻一連遭遇三張手執大鐮刀死神的黑桃A那情景來。

我很想努力在記憶中搜尋自小受傷的記憶,想進而攻破這個詛咒,所以唸出一串受傷的經驗來頂他,包括騎腳踏車犁田啦、溜冰跟溜直排撞斷門牙啦,但是他一一否決,說這些根本不是什麼受傷(哪有這種一直要致人於死地的人啊!),還驕傲地指出「真正」的受傷是類似骨折、脫臼、或什麼腳斷掉之類那種不能走路的才算。

但今天我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破除山姆開出的魔咒啦!因為我想起了在2002年的一月發生的滑雪慘劇。當天我第一次嘗試改滑雪板,就在我覺得已經抓住訣竅後,我往前滑倒了。一開始還覺得沒什麼,坐在雪坡上休息時,漸漸感覺到腳踝的刺痛,而且還覺得再也穿不住那雪靴了。

等到脫下了雪靴後才發現,腳踝已經腫大,而且已經完全無法著地或用力,夜裡也只能任由抬高冰敷的腳踝失去知覺,山姆還不斷在一旁給著毫無實質幫助與意義的警告,說就他對於運動傷害的認識看來,要不就是韌帶斷掉、要不就是骨頭裂了(能說他不狠嗎?)

隔天看了醫生,又作了腳踝的固定。X光並沒特別照出什麼來,自己也挺常因滑雪板而扭傷的年輕女醫師猜測,可能只是韌帶拉傷。然而這一拉傷,就是快兩週的不能走路,無止盡的冰敷熱敷,還有後來只有拄著柺杖才能前進的悲慘狀況,連洗澡都還會跌倒在浴缸裡。喂!山姆,這件事你也還記得吧!我那時可是連路都不能走的呢!

2005年9月19日 星期一

★ 騎腳踏車之五:滑雪 ★

生平第一次見到真正的雪,是在小學四年級,全家跟著爸爸的救國團活動到合歡山玩。下了掛著鐵鍊的遊覽車,還走了相當相當遠的路才到松雪樓。

就在我還有媽媽即將不支倒地時,一行人終於在視線不佳的狀況下看見了建築物,到了松雪樓。進了房子裡,媽媽第一件事就是給我們買熱湯喝。印象非常深刻的是,在我小四那物價尚低的年代,松雪樓的貢丸湯一碗二十元。沒錯,那湯裡是有兩顆貢丸、而且湯還熱騰騰地從嘴裡暖進心裡,但是‥‥‥兩顆丸子二十元,就算到今天都是暴利。

肚子飽了、身體熱了之後,我們在松雪樓側蓋雪人、打小雪仗(總不能跟爸媽還有爸媽的朋友太粗魯吧),在下午時走上了來時路,回遊覽車。當時就是透到骨子裡去的冷,迎面還不停有冷呼呼的風吹來冰雹。在我自幼怕冷的記憶裡,那是一段極為難忍、走來似乎永無休止的路。

第二次踩上雪地,則是在1999年的冬天。這是我第一次滑雪,也是我第一次滑雪意外。過完耶誕節後,山姆帶著我、跟王阿姨他們一起到離 Ann Arbor 最近的 Brighton 滑雪場去。當時山姆也是第一次滑雪,我們首先嘗試最基本的拉纜繩上小山坡,低於十五度角的坡度很快就不能滿足我們。可惜我們根本忘記一件最重要的事:就是應該要先學好剎車。

接著我們坐椅子纜車上了一個高高的坡,山姆跟我就這樣兩個人站在坡頂。看著一個個的人從容熟練地往下滑,我心裡是有點恐懼,但是轉頭一看,山姆也有點遲疑,我當下不知為何鬼迷心竅,對他叫了一聲「我先走啦」後,就馬上往下衝,心裡還想:「瞧你等等會不會對我刮目相看!」

當時我採用的是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全速前進姿勢(就是兩支雪橇朝下,與前進方向平行);坡走了一半,已經快要飛起來。當時我突地就感到害怕,因為如果繼續這個速度,到了山下,我該怎麼停下來?念頭一出現,馬上身體就跟著有了反應,我的腦部(不是小腦就是延腦)竟然刺激我用最原始的、也就是屁股著地剎車法來減速。這可能是我這輩子最失敗的決定之一,因為就在下幾秒之內,我滑過了一個在軟軟雪坡上的堅硬物(應該是石塊),造就了未來一週每天都得熱敷的大「黑青」。現在已成滑雪高手的山姆呢,也在我身後不遠處「緊急迫降」。

對我來說,滑雪最讓我難以忍受的,就是長時間待在冷到不行的室外,另外就是下纜車時那種怕被絞進纜車底下、怕撞倒人、怕沒下成纜車又繞了一圈下山的恐懼。

2005年9月16日 星期五

★ 不僅僅是相似罷 ★

昨晚十一點半左右,在朋友公寓的走廊上,我們巧遇了「他」。首先大叫出聲的是山姆:「XXX!妳看妳看!是Walkerㄟ!」(竟敢高聲直呼我的名號!不過‥‥‥這代表他真的真的非常訝異)

我狐疑地從他身後探頭一看,一隻黑黑的黑貓(黑貓有不黑的嗎?)進入我的視線;他眼睛用力瞪得大大地,並抬頭盯著我們那用力瞪得大大盯著他的眼睛(回文應用範例之一)。在那短暫的幾秒間,我們三個就像正玩著一二三木頭人的遊戲一樣,完全放棄任何動彈的機會。

真的太震撼了!雖然美國短毛貓理論上是有著一樣的特徵的,但我不曾看過跟窩窩那麼相像的臉龐寬度比例,那總一柱擎天的驕傲尾巴,還有那和阿窩幾乎相同的、既無邪又好奇的眼神。

盯著他看的時間越久,我越無法將眼光自他身上移走,只能呆呆地坐在地上,眼睛濕濕的,口中唸著「窩可窩可你過來給姊姊摸摸好嗎」。但他只是保持著一定的距離,靜靜觀察著我們,以不變應萬變的態勢對付著山姆明顯的想偷偷抱走他的企圖。

失去窩窩的三個半月以來,我從來都不知道,竟然可能再見到「他」(雖然並不真正是他),而見到他時,情緒竟可以那樣突然大幅度波動起來‥‥‥彷彿這些日子裡偶爾來犯的思念與低落都是幼稚的,彷彿他竟可以被取代。

四月下旬,因為他的病,我開始大量在MSN上紀錄關於我們四個的生活,希望具體地在他的數百張照片、還有因為錄影帶母帶斷裂而失去的影像之外,能夠多留住一些阿窩。然而,就像莫文蔚在她第一張專輯裡用帶著些許異國腔調低聲唱著的「我真的‧愛你‧愛你‧你還是走」那樣,一個多月後,他仍然走了。

昨天夜裡,最近幾乎總是頭一靠在枕上就睡著的我,因為著那不可思議的相似、還有那不可抗拒的相遇,竟然失眠了。

2005年9月10日 星期六

★ 地球的週末 ★

星期六下午兩點五十四分。

窗外亮藍的天空不摻一絲雜色,陽光充足溫和。氣象台的溫度指數是:81℉(27℃)。客廳輕輕飄著咖啡的香味,放著的音樂是最近J叮嚀要乖乖聽的Michael Bublé。山姆正專注讀著最近由小靜打包、T飛過太平洋帶回來的《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在旁靠著他的我上著網,小凱則偎著我、發出細微的呼呼聲蜷著睡覺。

身為每一公轉是365又1/4天、自轉為23小時又56分鐘的地球上的人類,我習慣了繃緊的、匆忙的、幾乎總是快節奏前進的四到五天,然後‥‥‥放鬆放慢腳步。前幾天翻閱著很久以前買的小百科,彷彿像突然發現太陽系的秘密一樣:
  • 水星繞太陽公轉一圈要88天、自轉一輪是地球的59天
  • 金星公轉225天、自轉是243天(所以金星的一「天」比一「年」更久)
  • 火星公轉要687天、自轉是24小時又37分鐘
  • 木星公轉要4333天、自轉9小時55分
  • 土星公轉要10759天、自轉為10小時39分
  • 天王星每一公轉是30685天、自轉是16到28小時
  • 海王星公轉一圈需要60188天、每一天則有16小時
  • 冥王星公轉一週要90700天、一天有地球6天那麼久
這麼說來,我是習慣了地球的約定俗成罷!如果我是木星居民,一天或許只要上班兩小時。若是在水星,我現在已經一百三十二歲,但若在冥王星上長大,現在可能連一歲都不到(但是大多數的人都是不到一歲就會死去)。那又如果是在遙遠的某星系上的亞利安星球的話,就無從作這些比較了。

哎,那我還是喜歡地球上閒適的週末哇。

2005年9月8日 星期四

★ 小四‧邪惡記憶:那一條街 ★

六月多時,我曾在追憶起童年卡通《童話世界》與漫畫《喬琪》時,悄悄「影射」過自己:「孩童在小學高年級、快變成小小大人時,不應該刻意或者不經意去接觸過於黑暗、過於悲傷、過於負面的外在刺激,不論透過哪一種媒介。」

而我童年的黑暗之初與恐懼之最,是小學四年級時的合江街滅門血案(1983.1.8,中天2010-07-03:台灣大搜索)。即使到了今天,曾經見報的那些姓與名,都不曾從我腦海中抹去。。

那時的中國時報,在三版以全版大幅報導這一則新聞,對事件的描述可謂「鉅細靡遺」,三版上還有命案現場的平面示意圖。而小四的我,明明不應該讀這些新聞,卻字字不遺漏;明明早該遺忘,卻到現在還印象深刻。其實,我很遲疑在這公共空間重複那些血腥的敘述,害怕把這黑暗帶給別人,也害怕當年跟這一場悲劇有任何關聯的人們再被刺痛了心。

我有個毫無根據的渴望,總想透過這個「重述」的動作,來成功移除那永遠無法排解的、對於被「滅門」的恐懼。但,在大學最後一年,我在學校社資中心搜尋當年報導的微捲,並以數張A4完整印下二、三版,跟保安符一起放在衣櫃最下一層的大抽屜,偶爾抽出來讀讀。我以為,只要正視這件事,就可以將自己從那夢魘中解放出來。但‥‥‥我失敗了。後來搬離台北時,我甚至不敢回收它,而將它與垃圾打包、一同丟棄。

一直到現在,我只要看見廣告傳單上的新房或公寓平面圖,都需要壓抑住那股忍不住要想像著在圖上這裡或那裡躺臥著小人的莫名衝動。而在那幾年之間,我最怕爸爸的朋友甚或是親叔叔們來訪,每每在房裡聳起耳朵,全神貫注地聽外頭客廳裡是不是有談話不快、即將翻臉的跡象(所以國一山頂洞人的遠古史都考很差)。

有時不禁要懷疑,自己對懸疑驚悚片的變相偏執,是不是來自於小時候對於既不該懂得、又不能提起的黑暗事物的接觸。每一次看這樣的電影,比如《推動搖籃的手》("The Hand That Rocks the Cradle")、《八釐米》("8MM"),那突然痛到不行的心臟,隨之而來的、無法壓抑的尖叫、還有夜裡只要一個人在家就無法入睡的風聲鶴唳,無一不狠狠喚醒那潛藏在心中的童年殘酷記憶。

2005年9月6日 星期二

★ 星期三,我不是猴子,我討厭爬山 ★

最近很巧地,在許多人的文字裡都出現了登山這個活動。關於它,我只能說‥‥‥唉。小學六年級搬到新家以後,爸媽不知從哪兒打聽來、也不知趕啥流行地每週日帶著哥哥跟我去爬離家不算太遠的古坑華山。每個週日的清晨早早四點半左右,就會從床上被大人們半罵半哄地挖起來,在天色未亮前就出發。如此一直持續了好幾年。最不夠意思的是,我國二的時候,哥哥就到外地唸書,完全脫離爬山的苦海,只剩下我一人孤軍奮鬥。

大學時,常常看到山隊的成員在學校側門集合,有的女孩子還背著比快要比自己身高還長的裝備袋。當時一個朋友告訴我,她很喜歡登山帶給她體能上的挑戰及精神上的收穫。但我始終不曾得到這樣的啟發。

對處於青少年早期的那時的我,這爬山,最多只能是一個心靈與肉體上的折磨。那每一個因為被迫爬山而失去的週日早晨,在利用了半小時的車程作最後睡眠的衝刺之後,就會從華山山腳下不甘心地展開。初上坡路段是黃土,這裡那裡的摻了幾層階梯,有時還有大黃蜂嗡著飛過。在上坡路段的最後,有一段全是階梯(大概有好幾百階)的路,通常我會憋住最後的幾口氣、三步併兩步又累又不要命的直往上踩踏。若是一不小心回過頭、看見自己似乎可能會就這樣滾到山下,那種恐懼真的很令人作嘔。每一回結束那大約一小時左右的爬坡,都不曾感受到征服的震撼。

我一生中,只有在這時候,會巴不得那個跟我完全沒有親戚關係的某個姨媽快點出現。甚至還會偶爾使詐、企圖作假並矇騙我那比趙敏對數字還精明的媽媽。只可惜‥‥‥我的伎倆,實在很少成功過。

2005年9月4日 星期日

★ Rosemary Woods ★

週六夜的昨晚本來打算看7:45的"Constant Gardener"(最近片名翻譯極度詭異的《疑雲殺機》),在電影開演半小時前,我們就已到達電影院,但很不幸地,票早已賣光了。山姆跟我決定乾脆在附近逛逛,到林肯中心走走,正好碰上Lincoln Center Out of Doors八點場次的演唱。

這時天色幾乎已經全暗,露天會場四周打起了燈光,台上出現了身穿紅衣、前負吉他、感覺已經是媽媽級的愛爾蘭裔民謠歌手Rosemary Woods。

在演唱每一首歌之前,她會語調輕鬆地給段簡單的敘述,然後慢慢吟唱起來。每首歌都是一個短短的故事,有追憶而悲傷的(獻給印地安人),也有活潑的(上帝與人的對話、一個朋友、女人的心事)等等。最後她唱了一首寫給她恩愛數十年仍然感情濃密父母的"Under The Light of The Moon",還讓所有的聽眾跟著一起唱附歌。

聽著她唱歌,涼涼的風拂過身邊,身旁的老太太還跟著打拍子,讓我想起了陳綺貞、她輕輕唱著的《九份的咖啡店》、還有心中那單純的感動。她們都像詩人一樣,在自己的歌裡,說著一個又一個的故事。回家的路上,山姆跟我手牽著手、口中還一起哼著稍早的歌:

Under the light of the moon
Under the light of the moon
True as a star up in the sky
i'll love you 'till i die
Under the light of the moon

2005年9月1日 星期四

★ ≡⊙.⊙≡有關陳凱莉兩篇 ★

愛蜜莉的必殺絕技

前幾天的某個清晨大約六點半,突然左小腿肚傳來一陣劇痛,我因此大叫著醒了過來。坐起身子一看,有著「溫柔愛蜜莉」之稱的陳凱莉正睜著大眼睛、乖乖擺好姿勢坐在床邊盯著我看,彷彿在問:「怎樣?如何啊?好玩嗎?」那種表情甚至還帶著點疑惑、以及需要馬上得到肯定的那種邀功。

這讓我想起陳凱莉的第一次攻擊:剛帶她回家後幾個月內的某一個早晨,我的腳趾頭彷彿像被跟我一樣大的蚊子叮刺了幾下,我還大叫著「阿通阿通」幾乎痛得翻下床。那個時候,陳凱莉尖尖的指甲還插在我的肉裡,我還看見她用力拉扯、想趕快抽身的搗蛋樣。

後來我們發現,她彷彿國小時的糾察隊隊長一樣,非常執著地必須逮住不乖的、跑出被子外的任何腳趾頭。她甚至非常喜歡跟她哥哥窩窩玩起躲貓貓的遊戲,用力伸出指甲抓躲在掛起的布簾後方的人(貓),因此我們也常聽見窩窩的慘叫聲。

但這是從前。過去若要保護睡覺時的腳趾頭,只要確定一整截的腳踝或小腿都露在棉被外,陳凱莉就不會採取任何攻擊的舉動。但從幾天前開始,她已經練成了真金必破的必殺密技,不但從臥室門口就開始助跑、還衝上床左右開弓襲擊任何露出的下肢部位。

我想,沒有窩窩打架的日子,對溫柔愛蜜莉來說,是真的太缺乏挑戰性了。山姆甚至還提出非常沒營養的一個建議:養一隻小白鼠‥‥‥。

★ ★ ★


貓咪的美姿美儀訓練

陳凱姆一向坐沒坐相,常常翻出肚子來不說,還總是擺出山姆戲稱華山拳法第十九招的「海獅望月」的挺背大彎來、然後兩顆眼珠子飄來飄去、觀察著我們的一舉一動。

當然啦,通常她做出這些動作來,就是開心的或撒嬌的時刻;但是有的時候,我們也深深感覺到,雖然我們都來自距太陽數來第三顆行星,但人類果然比較難以理解貓氏一族的花色幽默。

從前挺迷倪匡的山姆就認為,說不定貓咪真的是具有外星血統的一種神秘生物,搞不好還是外星間諜。所以有的時候,我們會一人一邊盯住陳凱莉的眼睛,想透過她跟銀河系外的生物來個第四類的溝通接觸。但每到此時,陳凱就會來個「在地」無限翻滾,企圖用裝可愛來混淆我們的注意力(而且每次都成功)。

最後我們得到一個「以反間之道還治反間之身」的結論,那就是:想要突破貓咪們的心防,就必須先展開貓咪們的美姿美儀訓練。

2005年8月30日 星期二

★ 音樂的威力 ★

上週末買了mp3機之後,兩天後上了健身房。當然啦!走爬梯機(StairMaster)時,聽音樂的效果是可立見的,從前我總是帶著雜誌,邊讀邊克制自己去瞧計時器的衝動,要不然就是一掀起雜誌來,發現還有十五分鐘要走‥‥‥。

的確,就像山姆很久以前說的,慢跑(以此類推走步或爬坡也算)是一項非常寂寞的運動。但是,從今天開始,一切就都不一樣了!

今天我不但(相對地)很快就滿身大汗結束了三十分鐘的爬梯機,並且在接下來的四、五個例行機器上(練手臂、練腳部肌肉、還有小腿、腹部等等),我都突破超出以往的五磅之多,還有一種欲罷不能的、勇往直前的衝勁。

我第一次無意中發現音樂對於自己有這樣的影響力,是在國中一年級在家裡幫忙拖地板時(沒錯!當時聽的還是最流行的、眾家歌手合唱的「明天會更好」),那樣的精力,幾乎可以連樓上、隔壁、隔壁的樓上地板都一塊兒拖乾淨。難道聽自己喜歡的音樂,就會刺激腦下垂體嗎(這只是舉個例,因為實在不知道會刺激什麼體)?這麼說來,音樂的威力,還真像服用了山姆串聯起來的「四維」(維他命、維骨力、「維」爾鋼、或維他露P)啊!

2005年8月27日 星期六

★ 我終於買了! ★

三十一歲又九個月的剛剛,我終於下定決心、在網路上買了iRiver(乖乖接受各方建議不能少於1G)的mp3機。下午去店裡取貨之後,我就即將晉升為mp3 player族嘍!(不知道在得意什麼,早就落伍了‥‥‥@@)

從小,我就很羨慕那些擁有自己隨身聽的同學跟朋友。不過,其實我在小學時就偷偷買過卡帶式的隨身聽‥‥‥其實,說偷偷嘛‥‥‥有時候我真好奇,有多少孩子在小時候從未偷拿過家裡的錢呢? 話說回來,雖說那一台隨身聽機身是從前那種彩色的塑膠機殼,卻是我上學的寶貝。只是因為它那不得見光的宿命,擁有的愉悅是大打折扣。

真正「正式」擁有自己的、播放音樂的硬體,是在考上大學時。那時爸爸送給我一台SONY的卡帶隨身聽(當時CD player還不流行),除了聽卡帶外(並可自動從A面換到B面),還可以聽電台、跟三台的轉播(沒錯!我當時還用那廣播聽「洛城法網」、「荒野女醫情」啊等影集呢!)。不過兩年多後,它就毀在那自動換面的功能下‥‥‥人家只是想打開修理看看嘛‥‥‥我顯然不曾記取教訓,因為從小到大,我打開的電動玩具、鬧鐘、手錶等等,從來沒有一個修好過。

大學的最後兩年,爸爸在嘉義的萬客隆買給我當時正在促銷中的AIWA的cd player(台幣2700,約美金90元)。這台cd player,到今天都還陪伴著我;雖然偶爾會「跳針」,但仍是我的最愛,總盡職地一遍又一遍放著我最愛的陳綺貞。

不知是否因為淋巴腺裡分泌射手座腺體的關係,從前我購物時(或許不只購物啦)總是衝動。這次竟然還會乖乖比較價格、功能等等外在條件。我想,原因之一或許是,在所有的款式中,其實我找不到一個「最喜歡」;但也或許是因為這幾年來,我早就成熟、並且遠遠脫離射手座讓人皺眉的特質。當然啦!山姆的說法是:「幹嘛高興,說穿了,妳不過就是射手座的敗類。」不過,這樣的話聽在耳裡,可算是一種恭維呢!

2005年8月25日 星期四

★「維力」與固執 ★

第一包維力炸醬麵,是由大一室友P泡給我吃的。她並且還示範了怎麼從一包維力變出一碗乾麵、並且將調味包泡了碗湯。上大學以前,從中南部北上的我,吃過的泡麵可以用兩個手掌(最多加兩個腳掌)算出來。

嚴格說來,維力這樣的泡麵,對當時的我來說,實在不像是什麼好泡麵。我認為,一包「優秀」的泡麵,除了在包裝上必須要有華麗的彩色圖片之外(上頭還會標示為應付消基會所出現的「圖案僅供調理參考、實際內容參看標示」),最主要的,應該是要有好喝的麵湯頭(裡頭還摻很多絕對吃不死人、最多只能敗壞腹部某個器官的味精)。而維力呢,兩項都不及格。

沒想到,到了密西根之後,竟然還在幾家亞洲的雜貨(超市)見到維力的蹤影,雖然價格貴了一些,一包69「仙」(六毛九,合台幣約21元左右),連eBay上都有人拍賣。如果從有需求才有供應的原理來看,維力是非常受歡迎的,並且還扮演著撫慰離鄉背井的人們思鄉愁緒(不過就是貪吃嘛!)的角色。這樣一來,我馬上現實地覺得它變得好吃了起來。就這樣,我的第一個固執被打破了。

去年春天的某個下午,山姆跟我到朋友L家玩。天色稍晚時,她說要招待山姆跟我吃「好料的」。五分鐘後,她從廚房裡端出兩碗泡好的維力(不要訝異,我這個朋友每次買泡麵,都是在一般美國超市上打成箱地買鮮蝦口味的杯麵,她貢獻出維力來,實在是非常夠意思)。我張大眼睛一看,發現她泡的維力竟然呈湯麵狀,等於是所有調味包的綜合、加上一小碗公的開水。我心裡還嘀咕,這種東西,能能能能吃嗎?!山姆則是毫不猶豫、身先士卒,才吃了一口,就用力發出歌頌的嘖嘖聲,而我則是不必說多說馬上跟進,還邊讚嘆造維力主的神奇。

我想是這樣的罷:「堅持」真是個美好的詞彙;說到堅持,就想到跑一萬米馬拉松的選手,即使已經面如土灰、全身發軟、還不幸敬陪末座,依舊想戴上運動家的光環跑完全程,這是個好的堅持(如果跑者存活的話)。但是這幾年來,我漸漸發現,自己總是背負著莫名的、美其名是堅持、但說穿了不過是固執的念頭,每每不願放棄。正如同哥哥從前給我講解星座手相時說的,「哎呀,這書上說某某座的人『執著』,要小心解讀呀!」因為,越是執著、堅持的人,越有可能同時是固執的、頑固的、冥頑不靈、不知變通、毫無創意的呢!

2005年8月23日 星期二

★ 未來幾天會好涼好舒服 ★

星期二的今天,溫度跟濕度終於跟著從北部下來的鋒面下降了,這可能是最近最令人高興的一則「新聞」。而通常我會打開電視看新聞,目的幾乎都是為了氣象(對比於某人開電視就是九十九台從頭到尾掃一次)。這個傾向,在夏天極熱或冬天極冷時,特別的明顯。

前兩週暴風雨前的某一天,氣象預報員不識好歹地在螢幕上大聲嚷嚷,說未來一週不但即將超過90℉(約32℃ -- 岔題一下:我今天才知道,計量溫度的單位竟然還有一個「蘭氏」!)、會每天黏黏的、還說往常平均溫度只有幾度幾度、都沒有這麼熱。

當下我自然是馬上慣性地用非常不滿的口氣說:「吼!這麼熱喔!」這時山姆給我一個冷冷的、眼珠已經擠到眼眶邊的斜視,然後送我一句:「廢話!妳這個人怎麼這麼奇怪?夏天當然就是會熱啊!怎麼會有人冬天就想溫度高、夏天就想溫度低的?這樣妳永遠很難去享受今天!」

我本想搪塞他,說關心明天後天或未來一週的天氣本是我作為小小地球公民的天職;因為,隨時注意氣溫的變化,才能觀察其與臭氧層破裂的關係。但‥‥‥他實在一副已經看透我的模樣,讓我不禁反省起自己來。其實山姆這樣說也沒錯,今天的天氣就是今天的天氣,如果是高溫高濕度,那就是高溫高濕度(這才是廢話哩),不會因為我看了氣象,就有任何的改變啊。

我突然覺得:原來打開電視乖乖等氣象預報的我,是想藉由預報中那未來可能的降溫來安慰自己,告訴自己再等兩天就可以不必汗流浹背走下去Met買包紅糖還有吐司。這樣的話,我算不算信了一個傳達「明天(下輩子)會更好」的氣象教?


2005年8月17日 星期三

★「夾淺拖仔(兒)」的中文名 ★

小時候,許多叔叔伯伯會穿大拇指與二指間夾帶的日式脫鞋。這樣的日式脫鞋,總讓我聯想到燙著大圓米粉頭、嘴角紅紅沾著剛吐過的檳榔汁、身著花花夏威夷襯衫的男子。

我想,不論長到幾歲,我的想法肯定是遠遠落伍、跟不上潮流的。如果是山姆,一定會說「我們就是被教育成」這樣這樣;但這回我覺得他是對的。因為帶給我「台客」聯想的「夾淺拖仔(兒)」(山姆,對,這絕對是意識型態)現在不但有了中文名、而且名家設計的款式一雙還可以上萬台幣。

我第一次發現正了名後的「人字夾腳拖」,是在壹週刊的張蕙菁專欄。她只是淡淡帶過這個名詞,卻讓我感到非常有趣:我一向不知這樣的脫鞋怎麼用台語之外的方式來稱呼,但「人字夾腳拖」五個字一出口,腦海就浮現在西門町Tower一帶逛街、打扮充滿日本風的女孩們。

(我隱約可以想像山姆的嘴角下垂,諷刺的說著:「怎樣?就是國X黨教育妳,讓妳覺得自己的語言發音的事物都是ㄙㄨㄥˊ的、然後用『國語』發音的就是高級的!」阿山哥~~~我真的很同意,你就別再岔我題啦!)

之後不久的2002夏天,到加拿大玩,朋友J就穿著一雙這樣的黑帶人字夾腳拖(我不懂,為什麼不是人字夾「指」拖呢?)、一件稍微過膝的白色蛋糕裙,一派非常輕鬆的休閒味,還挺舒服的。

偶爾注意街上的行人,還發現X字夾腳拖、S字夾腳拖、T字夾腳拖、還有A字夾腳拖等等。但我這輩子應該是不會擁有任何的夾腳拖的吧。總覺得,穿上夾腳拖,那厚厚粗粗的帶子夾在兩個指頭中間,感覺就像讓人用手指用力戳著我的肚臍眼一樣,忍不住就想給他來一頓當頭掄打。我想,若要跟上流行,恐怕還得付出點代價哩~~!

2005年8月16日 星期二

★ 關於山姆的七八事~~ ★

今天早上醒過來,迷糊中意識到山姆在「著裝」準備出門上班,還覺得自己怎麼會這麼累。

過了不知多久,床邊的鬧鐘傳來滴滴滴的聲音,我掙扎著按掉它,看著液晶顯示8:11,但‥‥‥山姆不是已經出門了嗎?客廳方向似乎點著燈,細細一聽,還些微傳來太8的音樂。

我心想,這傢伙難道吃完早餐換好衣服背好包包之後,就坐在客廳繼續打太8?昨天打深海實驗室,快十二點才關了PS,今天竟然一早想破weapon??一走出臥室門口,就覺得氣氛不對:客廳的燈是暗的、電視關著、沒有太8的背景音樂,四周根本就是一副還沒醒來的感覺。

這時候昨晚睡覺時山姆說來嚇我的鬼故事一個個浮上腦海,我嚇得跑進臥室拿起電話就直撥山姆的手機。第一通沒接成,第二通聽到山姆「喂」一聲,我急急地問:

「喂喂~~你在哪??」

「你今天提早一小時上班喔?」

「沒有啊!」

「現在八點十四分耶!」

「現在八點十四分??!!」
乖乖我的天,叫得可真大聲!我本能地就想去翻日曆確定今天到底幾號:


「不是十月才調日光節約時間的嗎?」

「現在真的八點十四分?」(這傢伙看來還在餘震中)

「對啊!我的手機也是8:14、鬧鐘也是8:14啊!」

這時候他回我一句:「難怪‥‥‥難怪我們辦公室到現在都還沒人來上班‥‥‥。」

2005年8月15日 星期一

★ 關於山姆的鬼故事 ★

山姆除了愛聽政論節目之外,另一個重要的、佔去他約百分之二十八點五的網路時間的癖好是看鬼故事(另外一個更小的而不知比例的,則是找笑話來看)。

因此,關於標題,我必須稍做解釋。這是關於「山姆的鬼故事」(也就是他說的鬼故事),而不是「關於山姆的」鬼故事(也就是說,這不是他經歷的鬼故事)。

認識山姆的人都知道,他實在超級愛講、也超級會講笑話。但是,他講起鬼故事來,非常能夠拿捏氣氛。最近他老喜歡在熄燈躺在床上時、搭電梯時(因為我很怕李心潔在《見鬼》裡的遭遇、好一陣子不敢晚上拿垃圾到地下室去)、還有在暗處時,突地說出「妳想不想聽XXX」這樣的小開場白。

我就這樣被他騙了幾次。就是因為他總是會講非常棒的笑話,所以我乖乖地、充滿對超棒笑話的期待那般做好萬全準備。沒想到,在故事進入相當的情節後‥‥‥,聽著聽著,身旁不自覺地就冷了起來。第一次我還手臂邊起雞皮疙瘩邊問他:「咦?你現在是在講笑話嗎?」他根本不搭理我,嘴裡還冷冷地繼續著故事。那天夜裡,我只能含恨憋尿‥‥‥。

我曾經非常非常喜歡看懸疑驚悚片(不是恐怖片),但最近連連遭受山姆「泰國之旅太太失蹤記」、「登山奇遇記」、「泰國之旅兒子失蹤記」(怎麼都是泰國!)、「午夜沐浴記」、「搭車出遊男友失蹤記」等等的駭人轟炸,已經快要進入跪地求饒的狀態。 只能說,比起這種折磨,我寧可聽山姆敘述國X黨的秘辛‥‥‥。

2005年8月1日 星期一

★ 騎腳踏車之四:溜冰、直排、意外 ★

小學一、二年級時(算算應該是1979或80左右),爸媽會在週末大清早帶著哥哥跟我到阿媽家附近TS公園的小溜冰場去溜冰。溜冰的時候,不但籠罩在涼涼的樹蔭下,溜完冰偶爾附近還會有賣枝仔冰的小販。我們一家人,有時候會啃著冰,在回家路上到阿媽家坐一坐,偶爾還會幫阿媽阿公挑一挑小時候我最愛吃的「鳳江菜」。

二年級上的某一個週末早晨,哥哥跟我照例溜著冰、玩著一前一後加速追逐的遊戲。或許是因為我的溜冰鞋(以前是輪鞋那種)正好滑過一個小小的石頭,就在那瞬間我跌倒了,而緊跟著從後方溜過來的哥哥也撞跌在我身上。很不幸地,就在那次小小意外中,我把一顆門牙給跌斷了。而不幸中的大幸就是,當時我的門牙還沒換成智齒。

也許是因為這個意外已經年代久遠、也或是因為當時年幼不懂得「門面」的重要,那時候的心情,已經不再清晰。過了二十年之後,我又出了一次類似的意外,這一回我腳下溜的是直排輪。

★★★

1998年中左右,小靜帶起我們之間溜直排的那股蠢動;她的創舉之一,是在自家大樓下的停車場練習直排。想像那瞪大眼睛來來去去的汽機車駕駛......。

那個時候,小靜、我、還有Sabine曾溜過週末滿滿都是帶著小朋友出遊的父母的大安森林公園,還曾三個人騎著摩托車遠及新莊某國中。那一個下午,就在當頭的烈日、平坦的PU地面、與暑假無人的校舍之間,突地來了場西北雨,以雨未到聲先到的磅礡氣勢追殺還穿著輪鞋幾乎來不及逃生的我們。

後來我們才明白,溜直排要進步得快,除了場地之外,輪鞋的等級其實非常重要。

那年七月的某一天下午五點多,我獨自在學校空地與走廊間溜著直排。本來是練習的最後一圈,已經打算脫下輪鞋護具,準備回家。就是那一念之差,我的命運有了些許的改變。我想,若套用從前台視《玫瑰之夜》那總以「這張照片……」做開場白的靈學大師的預測,當時我的流月運勢,應該是有著「見血光」的可能。「見血光」這三個字,每次聽見,都會讓我起了滿手雞皮疙瘩,彷彿在那冥冥中,會伸出兩隻鬼手來:一隻握著把都是銅鏽的命運三叉戟,另一隻扯著人往陰暗處去。

或許是那天下午起了怡人涼風的走廊,也或許是透過樹葉在地面點點晃動的陽光,讓我轉了念頭多練一圈直排。背起輪鞋與護具的袋子,我滑進校園,回到走廊。在走廊上,我稍微轉頭調整肩上的袋子,就這樣,在速度奇快的當時,我先撞上了左邊的牆壁,然後以頭朝下狗吃屎的姿勢彈到地上。

★★★


關於痛感的神經傳導,我已有了兩次親身體驗:雖說人類體積比恐龍小上那麼多倍,但發生意外事件時,從發生「痛」的事實、到產生「啊,應該會很痛呀怎麼沒感覺」的疑惑、到最後「啊!天啊!好痛啊!」的反應,真的需要一小段時間,在我的例子裡大概有十數秒左右。

我的第一次「痛感遲緩」發生在大二住宿時的油麵潑倒事件。我還記得,那是一個星期三的晚上,傍晚剛上過張上冠的文讀,下了課已經六點,下山後側門的自助餐店滿滿都是排隊的人。我當時懶了,就直接回宿舍,打算自己隨便煮個什麼來吃。現在回想起來,似乎我的意外事件總是因為「轉念」而發生的。

當晚我在我們寢室偷偷藏起、視如寶貝的迷你微波爐上烹煮的,大約是五木拉麵的牛肉口味,還打了一顆蛋。說到微波爐,就讓我想起大學住宿時期的抽檢。

那時候我們系上住的是又稱內舍的莊敬一舍(讓人肅然起敬的黨舍名),一樓有數位輪值的阿姨。先撇開阿姨們對大學女生多所抱怨的事實不說,她們還背負數個神聖的使命,其中一個就是「定期」的「突擊」檢查(真是具有莎士比亞式矛盾修辭的詩意啊!):在固定的、早就公告宣布的日子裡,阿姨們會到各個樓層各個寢室,看看有沒有諸如微波爐、電熱器、電冰箱之類的違禁品。

★★★


回到那一個跟麵註定無緣的星期三夜晚……。

那天我用來煮麵的鍋子,是個有著細細折疊手把的那種。我煮好了麵、在桌上鋪了小墊子、放好了麵。就在剛坐下不久(還在用力吹著麵湯說),室友T接起寢室分機。原來是住隔壁的直屬學妹打電話過來打聽理則的考古題。當時我們住的是1428,學妹U(差點有一種公佈姓名的衝動)住的是隔壁的1429。

就在我準備起身去接電話時,大腿鉤住了那個折疊手把,那一小鍋的麵,就這樣潑倒在我的左大腿上。從臀部到接近膝蓋,先被麵湯燙過、然後又緊接著蓋滿了倒下來的麵條。

發生的那一刻,我的直覺反應就是馬上站起來,撥掉腿上的麵。這是我第一次痛感遲緩:心裡頭還想,這湯跟麵應該很燙才對,為什麼我的大腿一點都沒感覺?十幾秒之後(差不多啦!誰有時間去計算這個),我突然眼前冒重重金星、嚴重頭昏,接著立刻就是左大腿傳來強烈灼熱的燒痛感。

室友T跟J趕緊帶著我到洗手間,我們口中還一直唸著「沖脫泡蓋送」的燙傷口訣;T拿了個大保特瓶,裝了自來水,就往我腿上倒。在那還微冷的三四月天,ㄡ……只能說……吼,冷啊……。當時還穿著那種很薄的睡褲,來回沖了大約有二十分鐘,才慢慢把褲子脫掉。

當天晚上,T與J陪著我到三總,在急診室貼繃帶上藥。其實,現在回想起來,上藥幹嘛呢?整段大腿上,連一個傷口都找不到,我根本看起來就是一副無事化小、小事化大而上急診室的樣子;更別提外頭還推進來一個喝醉酒、頭上插有酒瓶碎片的紅臉男人。

但隔了一天,燙傷處上起了極大的變化:我的左大腿就好像變成葡萄樹一樣(雖然葡萄是結串、不是直接生長在樹幹上),冒出了一整片的大小水泡。最大的水泡,有半個成人的拳頭那麼大,這樣的水泡密密麻麻地排列在我的大腿上,還將前一個晚上貼起的繃帶都給擠鼓了起來。

我就這樣帶著我的二級燙傷、從校醫轉回三總,並且在兩天之後,在爸爸、T跟J的陪伴下,進行一個小小型的整型外科手術:醫生在局部麻醉與消毒之後,將大腿上所有的水泡都一個個剪開,然後一區區敷上片片的……人工豬皮。沒錯,是豬皮!後來在雜誌上看過,豬的細胞構造因為跟人類最為接近,許多器官現在已經可以移植人類身上(比如心臟)。這敷上的豬皮可以保護底下的我的皮膚再生;醫生還特別交代,皮膚再生後,要勤抹乳液,豬皮才能一片片撥下來。

之後的兩三週內,我漸漸厭煩了每天塗抹乳液、人變懶了起來。那最後幾片豬皮,竟然就這樣跟我的皮膚黏在一起,變成了我的一部份。在我大二之後,正如山姆所取笑的,我變成了「人豬同體」、又稱「人豬混血」……。

★★★

而直排輪的意外,則是我第二次痛感傳導緩慢的經驗。

摔倒那天,因為我兩隻手都扶著背包,在那短短兩秒鐘,根本來不及反應、伸手往前保護自己,就這樣嘴巴先撞到地上。我爬起身,因為還沒有感覺到強烈的疼痛感,心裡還想或許不是很嚴重。但伸手往嘴唇一抹,發現手指上都是血,本能低頭一看,連T恤上都已經沾了一小片血跡,而且還繼續往下滴。

在電影裡,偶爾有些中彈的人,在撐了幾十分鐘以後發現自己身上竟然有傷口,然後才露出訝異的表情慢慢倒下。而我在看到血跡、意識到這次意外的嚴重性之後,碰撞的傷口才傳來陣陣惡痛。

我穿著直排滑向前方的洗手台,在鏡子裡看見傷口的慘狀:我的下嘴唇整個翻出(像黑人唇那樣地腫起)、還在湧血,而且右邊的門牙斷了一半。 那個時候,我才真正感到恐懼。

在那個時候,自然第一個反應就是找醫生。當下馬上騎了一條街的腳踏車回家;在我住的公寓對面,就有一家牙醫。

可惜當我一臉狼狽地打開門,櫃臺小姐告訴我醫生出去吃晚飯了,還說前面巷子裡有另一家牙醫診所。而我幾乎是連在心裡嘀咕「有沒搞錯,五點半而已耶!什麼時候不吃飯、偏偏挑我牙齒斷掉的這時候吃飯」的時間都沒有,就馬上說聲謝謝往外衝。

當初我心裡急得很,三步併兩步到了巷子裡那家牙醫。一打開門,正在看診的牙醫轉過來一看,又轉頭去跟正在洗牙的小姐商量中斷診療(雖然我沒看見,但我猜真的很慘)。那位洗牙小姐非常乾脆地離開躺椅,而醫生根本沒跟我要健保卡,就馬上要我坐上躺椅就診。

醫生詢問了受傷的過程,做了嘴唇與牙齒基本的止血與護理(一點點清掉下嘴唇上的砂粒),還跟我解釋當時必須進行的步驟,接著就是照X光片、看看牙神經是否斷裂等等。當X光片有了結果之後,我已經註定當晚就必須拔掉那顆斷了一半、牙神經歪斜的門牙,而另外一顆則必須在日後抽掉神經做根管治療、以免日後發炎。局部麻醉後,前後的處理進行了大約一個多小時。醫生還做了一顆短期的假牙來補上我拔除的門牙。

那天回到住處時,天色都暗了,心情就更為低落。我是個最討厭被後悔的情緒折磨的人,但想起當天開心地出門、回家時竟然連吃飯都有問題,沮喪頓時加倍。


★★★


如果說,從意外的角度來看,人生就是不斷地受傷、癒合、成長,不論在生理或心理上,這樣算不算太過悲觀?或者說,在這受傷三段論裡,如果把「成長」當作是這樣一個週期所必達的最後階段,而認為受的傷總有一天會癒合,其實反而是非常樂觀?

我常覺得,在過去三十多年來,身旁總是環繞著「貴人」,包括父母、手足、親戚、朋友、老闆、同事等等,這些人總是不斷交替出現,在癒合與成長的過程上推我一把,可能是課業、可能是戀愛、可能是工作、也可能是生活等種種不同的人生環節。

那一個溜直排的意外,是我人生裡相當嚴重的一次生理傷害。但和我的燙傷事件一樣,總有及時的幫助,包括具同理心的其他看診病人、那既專業又穩定並有醫德的牙科醫師(我一直記得他的名字叫做黃國書,診所名為「全家福牙醫診所」,在師大路上從羅斯福路進入右手邊第一個大巷子,地址是師大路105巷1號1樓)、多次遠從三重與新莊來替我帶飯並打氣的Sabine及小靜、還有一個已經瞧見我「重度傷殘」的唇齒、卻還真心笑著告訴我「也沒什麼嘛,很快就會好起來」的、那幾乎已經遺忘了的、後來帶給我其他打擊的朋友。

我一直非常喜歡Julia Roberts主演的《新娘不是我》("My Best Friend's Wedding")。這部片子讓我體認人總會犯錯的事實。但一個成人犯了錯後,必須去承擔後果,還必須勇敢彌補。還有另外一個場景裡,女主角發現錯誤已經造成、呆坐在旅館房間門口狂抽煙時,有一個服務生推著載滿毛巾的手推車經過,體會到她的沈重,他安慰她:"My grandmother used to say, 'This, too, shall pass.' "

是啊,再怎麼悲傷沮喪憤怒無助低落,都總會過去。

2005年7月27日 星期三

★ 騎腳踏車之三:汽車篇 ★

2002年時,我在密西根拿到汽車的駕照。

在這以前,兩度考慮利用暑假、與朋友們一起在台北報名汽車駕訓班,但總是因為聽說教練會把學員罵到臭頭罵到哭而打退堂鼓。就這樣「蹉跎青春」(廣義的說啦!),到二十七歲還不會開車。到了密西根以後,一直也跟山姆配合得還不錯:他開車,而我看地圖、記路線。我們跑短程,也曾經遠征三百多英哩(五百多公里)之外的芝加哥與多倫多。

就這樣,我們之間「你開我找」的甜蜜關係一直持續到2002年的四月。一方面是因為山姆的班表即將跟我衝突,不能繼續載我上學上班;二方面也是因為我似乎也應該認真學車了。於是我們開始在住家附近的大停車場進行駕駛訓練。

以前每次聽說男女朋友或夫妻因為學車而分手離婚的例子,都覺得一定都只是玩笑。而當時的朋友裡,還有一對夫妻從練車場吵到家裡,由於老婆抗議聲量(與脾氣)太大,鄰居報警以後警察馬上上門,還問她是不是被她先生暴力相對。而我到了學車的時候,才真正見識到我們之間的「歧異」。

所謂「歧異」,可以表現在類似以下不同的用語裡:

  • 「你是白癡啊!不會踩剎車嗎?!」vs.「來來!踩剎車看看。」
  • 「方向盤不能轉到底啦!我真的是會被你氣死!」vs.「小心方向盤不能打到底哦!」
  • 「我怎麼會知道要轉幾圈?」vs.「你多開幾次就知道要轉幾圈了。」

這樣上了幾次駕駛課,山姆跟我都想放棄了。我放棄,是因為我的頭已經被罵到不能再更臭;他放棄,是因為他不想再讓他的寶貝車繼續受我荼毒。但就在那時候,正好有個朋友要賣車,又正好是山姆很感興趣的四輪傳動(因為他夢想在雪地裡加速後打轉),於是,一直很希望擁有一輛小小的、可能是沒有尾巴、類似小March的我,竟然就這樣買了一輛5.8升的、Jeep裡頭最大的Grand Cherokee

★★★


只可惜,買了一輛大車,絲毫沒有放大我第一次考上駕照的機率。車子在那一年七月過了戶,我開始累積上路的經驗,也考過了筆試。大約是在八月底,我預約了路考。

當天早上到了指定的停車場,沒多久監考出現,便開始填寫表格、檢查車子配備。等到一切就緒,馬上就開始第一階段的基本路試。基本路試包含了:直線前進並在指定白線處停止(越靠近越好)、倒車入庫、路邊停車;後兩項都是由橘色的三角玉米筒標示出範圍來。而我‥‥‥卡死在第二項倒車入庫,倒了三次車,還壓爆了一支玉米筒。

我想,那一個女監考,一定在心裡頭邊恥笑我、邊開心她們分處賺了一筆42塊美金的報名費,遇到了一個百年不見、連基本路試都沒過的白癡。我可以在腦海裡想像她回到辦公室時她同事們訝異的表情,可能還會問:「怎麼這麼快?被放鴿子喔?!」她就會邪笑著說:「什麼!對方根本連倒車入庫都沒過!還叫我再給她一次機會‥‥‥。」然後整個辦公室就會陷入一陣歇斯底里,那狂笑聲久久不曾散去,噢‥‥‥我真的不敢再想像了‥‥‥。

我就這樣嘟著嘴開車回家,也不敢先打電話給山姆。一進門,他訝異地說:「ㄟ??怎麼這麼快?他們放妳鴿子喔?!」我本來想打蛇隨棍上,騙他說是,但還是老實告訴他,說我有負他的諄諄教誨,一開始倒車入庫就沒過。話一說完,山姆一陣臉部抽搐,然、然後他拍拍我的肩膀告訴我:「沒關係,這不是妳的錯。」就在我眼眶感動的大滴淚珠即將往下掉時,他又加了一句:「只能說是妳的恥辱。」學了成語那麼久,我終於深刻體認到什麼叫做「落井下石」並「噗通噗通」。


★★★


其實呢,我那比麥當勞「得來速」更快、在五分鐘之內就結束的「踢到鐵板式槓龜」的基本路試,並不是什麼太出人意表的事情。之前我雖然已經頻頻上路(法律規定至少必須有一個持有效駕照的成人在旁「全程監護」),但完全不曾練習過倒車入庫,更別說是路邊停車。

八月多時,還曾在山姆陪同下,載了到密西根來玩的媽媽與表妹,當時媽媽還誇獎我有著「儼然一副即將自成氣候的架勢」。表妹更捧場,某天我在友人T的坐鎮下(山姆到北密上一週課),到U Towers去載她。雖然我在附近的某個路口作一百八十度的大迴轉時壓上路旁的安全島,她仍在後座呼呼大睡,可說是給足了面子。

路考失利後的某天,山姆和我出門買菜,經過當初我慘遭滑鐵盧的停車場,他答應給我來點二考前的惡補。那一天或許之前有人才剛考過路試,指定停車格邊還排有半圈圍成U型的玉米筒,正好配合練習。山姆將車子開到定點白線前,準備倒車入庫。站在一旁用心觀摩的我,就這樣看著他‥‥‥一次‥‥‥兩次‥‥‥我還心想,山姆應該是經由示範「不能這樣開」來點醒我當初所犯的錯誤,接下來應該就是正確的倒車入庫了吧。沒有想到,緊接著第三次還撞翻兩個玉米筒,臉冒黑線、頭探出車窗的山姆於是歸納出一個結論:「嗯,我想是因為妳的車比較高比較大的關係‥‥‥。」


★★★

很快地山姆便克服了大環境的不利(從指定地點倒車入庫、車子太高看不見後方玉米筒、很久沒這樣倒車等等),成功地開始進入指導我的階段。教練有信心,學員自然也就大膽起來啦!

九月多時,我報名第二次考照。在考試之前,我聽朋友J說過,路考只要遇到大型SUV,都會特別嚴格。因為根據統計數字,駕駛大型車的都比較不守規矩,因為大型車衝撞毀損的程度比一般小型車還要來得小。所以我必須特別要注意如切換車道要穩要打方向燈的行車規則、小心特定路段的速限等等。這些我倒是從山姆身上學到不少:因為他非常注意路段的速限(我們鄰近的市區道路從15到45英哩不等)、也是個很有規矩的穩定駕駛人。

二考的基本路試非常順利,緊接著就是上路。上路的經驗我已經有,心裡還蠻穩定的。這次的監考員是個中年白人,很明顯地喜歡Jeep系列的車子,一上車就跟我說他家也有一輛Grand Cherokee。當然啦,人家的車年份是1998,可是比我的93老車新多了。

雖說車子是第一印象,但這先生監考還真一板一眼。我們當時住的地方地名是Ypsilanti(是一個將軍的姓),就在密西根大學所在的Ann Arbor隔鄰(台灣一般都翻「安娜堡」,但我覺得原意應該是「一棵樹」)。當天上路,由他指定哪裡轉彎、哪裡切換車道,幾乎開遍了市內每個速限的路段:從Ypsilanti High School外的大馬路開始(學校外抓很兇)、到市區的Depot Town(大馬路口左轉)、住宅區(速限超低)、一般路段、還上了高速公路、最後回到基本路考的停車場。

當我們到了Depot Town的Main Street,監考要求我下個大馬路口左轉。因為路口正好紅燈,我慢慢停下,是轉彎順位的第一輛車。綠燈亮了之後,我等對面來車都過馬路後,才作大左轉。這個時候他才告訴我,前一天他監考,就在同樣的路口「終結」了上一個路考的駕駛,因為那個人綠燈一亮、馬上全速左轉衝第一。反應是很快,可是這是違規的駕駛方法,當場扣了五十分(總分一百、過關六十)。監考還告訴我,前一天這個路考同樣也是台灣來的,還是個男人。我不敢告訴他,其實台灣,我也是這樣騎車。只是因為這個路段我看山姆開過很多次,他每次都殷殷告誡我,將來開車時,要等到對方來車都走完才能左轉。

一路上監考先生努力建立一般開車的情境,包括跟我聊車與提問等等。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我們開上速限45的Golfside時,他告訴我:「接下來我要問妳一些問題。作為一個好駕駛,妳應該要能應付邊開車邊說話的狀況。」然後他就問我,如果我行駛在某個路段,來與去都只有單線道,現在對面來了一輛高速行駛的車,眼看著就已經開到我的車道來了。這時候我會:1) 往左邊衝;2) 往道路右邊的矮樹叢衝;3) 呆呆的任由對方撞上來。我當時選擇的是2,不知道有沒有扣分?

車子行進時,他還要求我完成下列事項:調整音響音量大小、切換電台頻道、開關汽車空調等等。就這樣已經開了不少哩路,突然間他告訴我:「等一下我們要開上高速喔。」之前我只有兩次在山姆陪同下開高速的經驗(他訓練我在上交流道時加速),而且還有些朋友安慰我,路考時「不見得」會上高速;他這一宣佈,當場讓我車速還沒增加、心跳就已經破百。

上高速後(我當時考的是I-94),時速超過六十,我抓著方向盤的手還不到發抖的地步,只是抓得很緊,而心臟強烈的蹦跳,讓耳朵都跟著震動起來。這個時候監考提醒我,切換車道的時候,他一定要看到我在看後視鏡之外加上轉頭確認的動作,要不然每一次扣至少五分。當時車流量還不小,他會告訴我,「好,等適當時機切換車道」,如此切換了四五次。走了兩個出口,終於可以下高速,開回基本路試的停車場。幾天後,我領取了生平第一張汽車駕照;就在我滿二十九歲的一個多月前,正式成為汽車駕駛。


★★★


六百英哩長征



去年(2004),山姆跟我從密西根搬到東岸的紐約。在出發前一晚,山姆跟我複習過路線圖,我們將從密西根州經俄亥俄州、賓州、紐澤西州、然後到紐約州,總共行程約624英哩(998公里左右),一般網路軟體估計10到12小時完成。

八月三十一號早上十點半,我們(兩隻貓兩個人兩輛車及不少家當)正式從夜宿一晚的朋友L家出發上路。

當天陽光充足,適合出遊。剛上路時窩克非常興奮,數度想爬到前座;連小凱都用可以聽見的咪咪聲發出詢問,我只好一直跟她解釋我們要搬家。出發前我們分別「精心」選好了自己想聽的CD。我們是這樣想的,十多小時的旅途,大概跟著鬼吼十張CD左右就到了。後來事實證明如此。

下午兩點左右,我們第一次下交流道,讓車子休息,順便吃個漢堡套餐。原本打算是讓兩隻喵喵們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沒想到他們進入睡眠週期,睡得東倒西歪。再次上路後,漸漸的我們進入賓州山區,地形高了起來,兩旁也開始出現陣陣的樹群。這個路段有許多的大卡車,有的甚至有聯結車廂,還挺沒王法地開上了內側快車道。就在那十數英哩間,我們是夾在同速的車陣中前進的。四點半,我們第二次下交流道,這次是給車子加滿油。大約在八點二十分左右,正式通過進入曼哈頓市區的喬治華盛頓大橋。理論上,我們在十個小時之內就完成了這次搬家長征。只可惜對紐約市交通不熟的我作了一個錯誤的猜測,過橋後沒往南走9A,而是繼續往北開進了Bronx。等到我們確認地圖、聯絡上房東David拿了鑰匙、然後終於開到公寓前時,已經是晚上九點二十左右了。

看去年搬家照片,按這裡

2005年7月23日 星期六

★ 關於山姆的五六事、與相關過去事 ★

小學約莫三年級時,7月14號生的巨蟹山姆與姊姊、也就是7月24號生的獅子潔熙在家裡玩碟仙。

在台灣習俗對碟仙錢仙筆仙種種嚇人的描述背後,敢玩碟仙,需要有相當程度的拓荒冒險精神。

五年前,山姆曾經告訴我當年碟仙的預示。到今天,似乎兩個預言都已經成真。當年跟山姆一起參與這碟仙盛事的潔熙,也緊接著要在明天過生日了。那,潔熙,妳也跟山姆一樣記得碟仙當初的預言嗎?

2005年7月22日 星期五

★ 騎腳踏車之一與二 ★

⊙ 一:腳踏車篇⊙

最近只要一出門,就會發現夏日的紐約市街頭處處皆是戴著單車頭盔騎著單車(華麗一點的還會穿著連身單車服)、甚至在大公車旁也可以來去自如的騎士們。每次看到他們,山姆總會問:「ㄟ,我們去弄輛腳踏車來環曼哈頓島好不好?」彷彿「弄輛腳踏車」是一件伸出食指就會發生的事一樣。

騎乘交通工具,對我有著幾乎等同於階段性獨立的意義。然而,從小到大,我騎腳踏車跟機車、甚至學開車,總是像發育遲緩一樣,來得比同齡的朋友還晚許多。

小學一二年級的時候,曾有一次在舊家路口騎著三輪車,因為閃避不及對面來的機車、而在路口「車奔倒」,右腳膝蓋狠狠擦上都是石子地的馬路,留下了一個一公分左右的、紀念童年與三輪車的傷疤。

四年級時,我第一次騎上腳踏車。某個中午,我跟小學死黨之一的T君在某個午休偷偷溜出學校。騎著騎著,她拗不過我的苦苦哀求,把她的腳踏車借給我。我載著她,就在舊家附近的某某路十五巷裡,發生了我騎乘交通工具第二次閃避不及的事故。這回我們正面衝撞迎面來的、也騎著腳踏車的中年婦人。

到了即將升上六年級的那個暑假,媽媽正式帶著我到學校低年級升旗的廣場去練腳踏車,練習的工具是哥哥升上國中爸爸給買了新的二手車後所淘汰給下一個孩子的二手車。印象中我似乎沒有得到太多「我終於會騎車了」的興奮,因為讓兩個輪子平衡,並不是一件太難的事。但很詭異的是,就在學校側門、我的路線三秒後必經之處,突然間出現了一個大障礙,這障礙還是哥哥以前的級任譚老師。我就這樣無措地連車帶人撞上他的腰。

我還記得那種大難即將臨頭的「這次真的給他完蛋」念頭,就像幼年的三輪車事故一樣,似乎越想躲避,就越像正中直球一樣,不偏不倚進了捕手的手套。回想起來,我發現我的弱點根本就是還不知道怎麼剎車‥‥‥。

★ ★ ★

⊙ 二:機車篇 ⊙

隔了大概有十年左右,我從○級單車晉升為一級機車騎士。在爸媽幾年來頻頻催促下,機車的執照,我終於在大四左右拿到。

筆試是機考,我坐在一台非常像電動遊樂場的大型電玩前,按按「是」或「否」來回答諸如「機車是否可以行駛快車道」、「市區限速為三十公里」之類的考題。至於路考,就更匪夷所思了:只要騎著一輛重型機車(應該是超過九十或一百cc)、繞過一個有停止標示、還有火車停看聽的大U型道,就可以學韋小寶發出「大功告成」式的喧嘩。考照那天,在台北市監理處的承德路五段北區分處,我成功連闖兩關,拿到人生第一張「正經的」交通工具駕駛執照。

在還沒認真騎機車前,我一直認為它是全世界最酷的事情(之一)、也相當渴望能夠在市區的大街小巷穿梭並蛇行。那時我總是讓當時同住的學妹H載;她的機車還是我最喜歡的光陽125。當然,真正的訓練,是上路才開始的。等到我拿了執照,她竟然大方地說:「ㄟ妳不是很想騎嗎?給妳騎啊!也該換妳載我了!」還告訴我,「每天都要騎車,真是煩死了!」當時我心裡還想,怎麼會有人發出如此褻瀆機車的謬論;但在我第一次騎機車載她之後,我發現,真的好累喔!兩條手臂,根本就像廢掉了一樣,因為肌肉非常緊張、整段車程都使盡了吃奶的力氣在控制車頭。

但在很短的時間內,我就習慣了上路、載人、騎快車、還有老愛在綠燈放亮後衝第一、甚至偶爾還找刺激數到十再把眼睛張開。在台北的最後兩三年,我幾乎都以機車代步:當時住在羅斯福路三段與師大路口,我的機動範圍幅員遼闊甚至廣及新店和西門町的家教、新莊和三重的學妹家、上陽明山看夜景、到淡水吃小吃、甚至遠達基隆夜市。在台北捷運尚未通車之前,機車與我,有著一段輕狂相依的過去。

2005年7月21日 星期四

★ 捉迷藏與踏實 ★

一個人實在與否,從小時候玩捉迷藏或許可以看出些許端倪。捉迷藏時,一群孩子通常會猜拳決定誰當鬼、或數到幾才能開始抓人。

國小時,運動場後方那一大塊空地(有整片樹林還有防空洞)非常適合玩捉迷藏。不論是星期三下午聯課活動的放風時間,或者是節奏樂隊或國樂隊的全員休息,捉迷藏都是一個還算挺受歡迎的選擇。不論是被扮鬼的人抓到時那種刺激的大叫、或者是扮了鬼抓到人的那種滿足,都還蠻令我們樂於嘗試。

我現在努力的回想,從前當鬼時,是不是每一次都實實在在地數到了指定的數字才開始抓人、就算必須數到一千也無怨無悔?還是懶惰地、隨便等個五分鐘左右,然後假設大家都躲好了,才出發去抓人呢?

誠實其實不見得永遠都是美德,但踏實可以算是人格的小小指標。可惜的是,從已經淡忘的捉迷藏遊戲裡,我其實無法檢驗出童年的踏實指數。

2005年7月20日 星期三

★ 狼又來了 ★

今天下午一上奇摩首頁,發現頭條是「相隔兩週,倫敦地鐵再傳爆炸」。雖然我總是慢一天得知新聞,但這樣的標題對我還是有那麼點餘震的威力在的。

我想起小時候名列「警告愛說謊小孩最有用」寓言第一的《狼來了》的故事。在故事裡,雖然最後狼真的來了,但聽故事的人們由於之前放羊小孩的兩次呼喊,其實對最後狼群的出現,已經不再懷有那樣大的恐懼。

長大了以後,人們對寓言和童話能夠成功預警的渴望造就了好萊塢的動作片,像經典的《終極警探》("Die Hard")系列裡布魯斯威利(Bruce Willis)所飾演的警探約翰麥克連(John McClane),就總是能洞悉壞人的預謀,並且攔截他們的致命行動。

但在現實裡,不但恐怖攻擊的地點時間無從預測阻止,連「壞人」的定義,都變得模糊不明。電影還有腳本可以跟著演出,但是人生中每每出現在意料之外的狼,有誰能篤定地說哪個時候會來?是不是繞了一圈以後,我們才會發現,那愛說謊的放羊小孩,其實是在規規矩矩的生活之外,以想像力提供其他的可能呢?

2005年7月19日 星期二

★ 窗外 ★

搬進來這個公寓之後,常會在週一到週五聽見練習樂器的聲音:最常聽見的是小提琴。靠近學校這一帶,應該有不少唸音樂的學生:除了TC、往上走過Broadway還有一個Manhattan School of Music。

還記得去年十月以後,每個星期五早上到下午還有一個唱聲樂的女孩,每一次發音練習似乎都是永無休止,就像音樂課老師彈著琴那種一階一階爬高開嗓的練法,弄得我幾乎每到週五就有一種逃離家裡的衝動,但最多只能壓低窗簷做點無聲的抗議。

最近這一陣子,小提琴的練習幾乎都是進行到晚上十點半左右才會停。每次在洗手間裡將窗戶拉到最頂,都會忍不住想像奏出那悠揚樂聲的女孩面孔。連洗把臉,都會幾近停格似的放慢速度,多待一兩分鐘。這個每晚拉好幾個小時小提琴的女孩,是不是即將有表演呢?

從來沒想過,在曼哈頓,透過打開的窗,竟還能更接近鄰居的生活。

2005年7月18日 星期一

★ 夏天 ★


下午一點多一出地鐵站,一股黏得死緊又無可躲避的熱氣馬上壓過來。想起一二月時,出門會特意走在有暖暖陽光那一邊的街道,好像自己也像昆蟲一樣,被生理的趨光性所操控。但短短不到四個月,只不過幾條街,已經熱到走路不是找樹蔭就是屋蔭的地步。

就是因為走在陰影裡,所以陽光不刺眼,還能注意迎面走來的人們。記得很久以前,Sabine大學畢業找的第一個工作,是由老闆娘本人親自面試。她面試完,還在電話裡說,這德商的老闆娘有點鍾麗緹的味道,眼影是某某顏色、穿細肩帶和小背心、穿某式樣的涼鞋、塗了某某顏色的指甲油等等。

或許因為我是一個對微小細節觀察力極差到幾乎沒有的人,聽到這樣的敘述,嘴巴會不自覺地張大。當然我的第一個疑問是類似「那小姐請問妳面試的問題聽進去了嗎?都回答得好嗎?」對我而言,觀察力應該是一種天份。這種天份,就像注意到面前的人是不是才修過眉毛一樣,讓我覺得非常神奇。

因此今天我努力在陰影裡邊走路邊訓練自己的觀察力。而我最大的發現是:夏天在紐約,只憑衣著很難分辨出誰是觀光客。老是聽人說,紐約人大衣只穿黑色,如果套上其他顏色的外套,就像馬上承認自己是從外地來旅遊、一副迷路有理的樣子。到了夏天,任何能想像出來的顏色式樣、任何長度的裙子、不論多細的肩帶或甚至根本沒有肩帶到下半部已經快滾出來還得拼命往上拉扯的上衣,都可以看得見。似乎只有在夏天,人們才能拋卻冬季時對色彩的顧慮,像要發表什麼重要聲明那樣的大方穿衣。

最後我的結論就是:夏天可以刺激觀察力(雖然不見得成功)、還可以帶動流行。由此可以推斷出,像北極或南極這樣的地點,絕對不可能走在時尚的尖端。

2005年7月17日 星期日

★ 人與故事 ★

大凡只要是人,似乎沒有不愛聽故事的,不論是讀小說、瘋漫畫、看電影、聊八卦、找新聞、打遊戲等等行為,都具有偏愛敘事的特質。若扯遠一點的話,還可以含括關心股市(數字的故事)、觀察天文(星星的故事)、研究地理(大地的故事)、鑽研生態(生物與環境的故事)。

但在這所有人裡,有一個人最愛聽故事,可以算是愛聽故事的第一名。他就是《一千零一夜》裡的男主角,薩桑國的國王。

故事發生在地處於古印度與中國間的薩桑王國。這個國家的國王認為女人是妖魔鬼怪,所以他每天迎娶一個女子、隔一天早上隨即將其處死來懲戒。一連三年,這國王已斬殺了一千多個女人。國中的女子能逃就逃能躲就躲,家家都視有女兒為畏事。直到有一天,宰相的大女兒自願進宮,她每一夜說一個故事(或故事的部分)來吸引國王的好奇心。持續了兩年多一千零一個夜晚、一連說了二十五個故事,包括有名的〈阿里巴巴與四十個大盜〉,終於感動了國王、拯救了自己及全國其他女子的性命。

《一千零一夜》裡充滿許多回教的習俗,對初讀時才念國小的我自有一番神秘的禁忌。長大了再回頭看它,發現其實《一千零一夜》只是由許多的故事匯集而成。若除去了串連整個故事的薩桑國王與宰相的女兒這一篇,充滿異國風味的《一千零一夜》這個標題就有可能會變成沒有組織的《二十五個雜七雜八的故事》。為了說故事而說故事,真是一件有趣的事。

人與故事之間,竟是這樣一派糾纏相依的關係。

2005年7月15日 星期五

★ * 溫柔 * ★

這個短篇是許久前、大約在2000年春天左右的一個小小嘗試。前幾天翻找某個檔案時,在備份的CD裡無意間發現。有一點虛構、也帶有一點真實。那時候,非常希望能夠自在地描述一種幾乎是沒有情節的、靜態又或許無聲的、單純存在於兩個成人之間的親密溫柔。這種溫柔儘管可能有些許暗示,但本質無關任何個人與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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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貪戀洗澡時盯著他手臂與腿上的汗毛及視線所及之處的胸毛緊緊的、濃密的、直順的、濕答答的服貼著肌肉的光景。

每天寫日記的她,卻苦於找不出適當的詞語來形容這麼一番光景所帶給她的視覺滿足。只有在偶爾兩人暫別時,腦海中浮現脹滿水蒸氣的浴室、站在蓮蓬頭下的他、還有一道浴簾就將世界隔在兩人之外的俐落,然後突地迸出跟親密和性愛有關的聯想。

曾經有一次激情過後,他撐著肘抬起身,她突然感覺到胸口一陣颼颼涼意。原來他們彼此胸口的汗水貼在一起了。而他的胸毛卻還是那樣緊緊貼著。剎那間她覺得他有著全世界最溫柔的胸毛。

她曾認為胸毛對於男人是一種暴戾的象徵。剛進哲學系的時候,系上有個很高的學長據說曾經號稱「全哲學系最性感的男人」。襯衫總是有意無意地打開了上兩三個扣子,看過的同學都說裡頭隱隱約約藏著胸毛。

某一天早上大一國文老師遲到,學長在教室外頭叫她的名字。原來學長管學會的錢,要問她是否已經確定迎新營的活動要退費。她就這樣站在學長面前聽他解釋退費的流程,可是又覺得老是盯著學長的眼睛看,會讓對方誤會自己有著小學妹的崇拜。她只好降低視線,發現學長胸前果然不負傳聞露出了捲捲的胸毛。

她告訴他她當年的發現,他咧開嘴笑了,然後拿著她的手貼在他的胸口上,問她:「那我呢?」她也笑了:「好溫柔哦。我喜歡它柔順依著你的樣子。」

那天本來他們說好該到圖書館去唸書的。可是連著下了一天半的雪竟然停了,也出現了溫和的陽光。沒有加拿大簽證的兩人於是決定開車半小時到伊利湖邊,遙望加拿大(雖然什麼也看不見),並享受一個偷懶的下午。

不過戶外仍然好凍。湖邊刮的風凜得連下大雪時也敢穿短褲跑到陽台上抽煙的他都直呼冷。雖然已經在牛仔褲裡塞了一雙褲襪、一件衛生褲,她還是不停地發抖。既使戴著口罩,還見得到呼出的白氣。拿下口罩一看,兩人鼻頭都凍紅了,於是停下腳步,在面湖的長椅坐下。他握起她的手;隔著他的皮手套、還有她的毛線手套,她也反握著他。他看了她一眼,兩人於是相對著笑了起來。

2005年7月14日 星期四

★!樂快←日生:姆山 ★

陳山姆,本名陳阿通,西元1973年7月14日生,O型巨蟹座,性別:♂,體重保密。 今天是:西元2005年7月14日,恭喜山姆正式從「葛格」升級為「大叔」。

上個星期三早上,山姆照例邊看晨間新聞邊吃早餐。突然間他像發現新新超級賽亞人那麼興奮的說:「嘿,小布希(George W. Bush)今天生日的ㄟ!」我不禁脫口而出說:「啊,那不就跟你一樣是巨蟹座的嗎?」他還得意地回了我一句:「沒錯啊,妳看這麼巧,全世界有六十多億人口,偏偏我就跟世界第一強國的總統同一個星座!」

吼!那又怎樣~!難不成這是六十億分之一的機率?跟小布希同星座,只不過是十二分之一的機率而已吧!要不然你乾脆告訴我你不但很巧跟小布希都出生在二十一世紀、而且還同一個性別算了。

不過這些都不是重點哩!重點是:今天是山姆的生日,所以我要送給山姆一件運動褲、少吃一根吳念真的紅豆粉粿冰棒、並且早晚各挖一次貓大便來慶祝。

(嘿山姆你不要以為你躲在我的背後用我的修眉刀刮鬍子還邊刮邊說「咦還蠻好刮的」我就會讓你明年才升級大叔!)

2005年7月13日 星期三

★ 陳凱莉 vs. 林哈利 ★


如果按照我哥當年取的名字來看,哈利比較近似Ali或阿里,但精確說來應該說是「ㄚ ㄌㄧ‧」之類的輕音才對。


哈利是在我高一、我哥高三時來到我們家的。那時候我們家剛遭小偷,我爸的朋友建議可以養一隻狗來看家,過了不久就給了我們一隻小狗。在這以前,我們家可從來沒有狗踏入過,親戚朋友到我們家就可以說是「如入無狗之境」,相信很多人家裡也都是如此。

哈利被帶到我們家的時候好小好小,是那種剛斷奶不久的、巴掌大的狗娃娃。我哥跟我之間有許多小時候學來的、一說就很有默契的句子,其中有一句是來自國語日報上狗漫畫的:「狗小的時候都很可愛,但長大以後就不一定了。」這句話後半部適用於許多的狗,比如說長大會拉長的拉不拉多,但是對於哈利,可說是一點都不對頭。

哈利他究竟是一隻多可愛多帥的混種長毛狗呢?當然哈利的照片就足茲證明,但是我們家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因為我每天都說「吼,媽~哈利好帥喔」,我媽被我搞得有點受不了,就常常用一種冷冷的「妳真的是我女兒嗎」的表情警告我這世界上沒有人會用「帥」來形容狗。

有一天,我們兩個帶哈利出去遛,才走離家門幾步,突然後方唧唧唧來了一輛腳踏車,人未到聲先到地叫著:「啊洪老師喔,這是恁厝的狗喔!蓋煙斗ㄋㄟ~~」那特意拉長的語氣裡還帶著一股豔羨。就在我媽那兩秒半的短暫遲疑之間(我想她一定是在思考要不要跟對方說沒有人這樣形容狗的、別帶壞我好不容易教好的女兒),他又用國語補充了一句:「啊很帥啦!」剎那間我覺得這個世界上還是有公理正義的,這就是「士可殺不可辱」:你可以說我的狗壞,但你不能逼我說我的狗不帥~~。

★★★


如果說小歐是熱情的、帥氣而同時又驕傲的,那陳凱和哈利就是深情而順從溫和的。


哈利是這樣子的個性:撇開他只要外頭有郵差或狗就狂吠、每到傍晚出門時間就興奮到哀嚎的狗的宿命,他時常都是文靜的。

他是那種當你摟著他時不會回舔你臉頰的那種狗:不是因為他不愛你,而是因為他滿足於只是靜靜靠著你、只是將臉埋在手肘處那樣單純的一種依附。

他在一歲半後,已經漸漸長出一身的長毛來。不知是否天生,長毛的他跟長毛的凱,脾性非常類似。

高二下曾經有一個傍晚,我滿腹委屈濕著眼眶蹲在院子裡,他慢慢地走過來,在我面前坐下盯著我瞧。他並不急於逼著我開心。彷彿他知道,在那一刻,他最能安慰我的方式是,讓我的低落與他的體貼同時並存。

上了大學後某個過年,我爸我哥還有我帶著哈利跟黑皮去隔壁學校操場散步。一到操場,照例放開他們兩個,讓他們自由活動。走著走著我們三人開始玩起快步競走來。不到一百公尺,我就因為踢到或卡住什麼而跌倒,膝蓋和手掌都磨破了。

因為哈利與黑皮還沒達到當天適當的運動量,加上我又需要休息一下才能走路,於是我就坐在跑道旁的草皮上等我爸我哥還有兩隻狗狗。沒有多久,哈利就靠過來了,他嗅嗅我的手掌、嗅嗅我的膝蓋,馬上在我身邊坐下。

等到我爸我哥還有黑皮繞了操場第二圈過來,並且命令他跟著走時,他馬上就陷入兩難之中。他不知如何是好,坐著又起身,看著我、又看著走離的他們,然後喉嚨裡發出急急的、小小的請求聲音。這時我跟他說:「去去!哈利去!」他就小跑步跟上他們。但操場還走不到半圈,他馬上就走捷徑回來了。這次他堅定地坐在我身邊,一點也不再猶豫。

或許就是因為他們都擁有太類似的溫和,才會讓我產生一種陳凱就是哈利的錯覺。

哈利是1999年初九歲時因為感冒最後迸發急性肺炎死去,陳凱則是年初出生。雖然說動物投胎轉世的理論可能會被認為有些牽強、而從台灣到密西根飛了七千英哩又頗為遙遠,但我總覺得我與陳凱之間的相遇是一種放肆的命定。

每一天,陳凱專注的凝視總像是要告訴我什麼。以前像窩窩張大眼睛盯著我看的時候,通常都是要開口要求些什麼東西的前兆:換新鮮的水、要添飯、想進腳圈圈、無聊想聊天等等。但陳凱的注視卻非常不同。她除了可以在地上滾動並做出山姆戲稱「海獅望月」的動作時盯著我之外,還會邊摩擦著諸如門或垃圾桶之類的物體邊盯著我。

但是大部分時候,她就是靜靜坐著,身形像極了7-11販賣的正三角御飯糰那樣、一動也不動地看著我的眼睛。這個時候我會亂叫一通她的名字:阿凱、愛蜜莉、子ㄇㄨ、咪子、ㄇㄨ嚕咪、陳凱娣等等,然後她還是一樣呆呆的瞅著我瞧,偶爾眨巴著眼睛。為什麼呢?她是不是想要告訴我:「姊姊,我就是哈利喔!我記住了我們之間的承諾、來找妳了喔!」

每當陳凱又這樣注視著我的時候,我就會忍不住要放下手邊的事,不留任何空隙在我們之間那樣的緊緊擁抱她。統計數字說,百分之五十的貓咪會喜歡軀體上的接觸,那窩窩與凱,正好是那百分之五十與五十,一個相對獨立、另一個渴求親密。貓與狗之間究竟是否會轉換投胎,畢竟對我來說並不那麼的重要吧。

2005年7月12日 星期二

★ 小歐的歌 ★

青少年時,曾經在中國時報的副刊看過一篇短文。文章裡說,許多人以音樂作為情感地標,聽到某一段音樂或某一首歌,會想起特別的某件事、某個人、或者是人生中的某一段、甚至是某一股香味。

我很喜歡這個說法,似乎也時常在印證它。

一九九九年的一月二十九號夜裡,我失去了哈利。坐上回台北的客運,車裡放著非常流行但因為男主角不順眼所以一直沒有看過的《鐵達尼號》("The Titanic")。片子到了最後,突然響起Celine Dion演唱的主題曲:
"Near, far, wherever you are
I believe that the heart does go on
Once more you open that door
And you're here in my heart
And my heart will go on and on"

在那一刻,這歌聽起來是那樣的悲傷,讓我的眼淚也掉得那樣急。從那時開始,"My Heart Will Go On"就成為哈利的歌。但,我還在尋找小歐的歌。

2005年7月10日 星期日

★ 關於山姆的三四事~~ ★

山姆工作的時候非常認真。那他不上班的時候,都在做些什麼呢?

以週一到週四來看好了,他九點到下午兩點上班然後回家吃午飯,大概三點以前會坐下來打開電視或打開電腦。扣掉下午到學校運動的兩小時、可能的晚餐時間一小時(半)、從事一些雜事籠統一小時、以打游擊的方式看影集一或兩小時,在晚上上床前他一天大概還有三到五個小時左右。

這三到五個小時,山姆究竟是用怎麼樣神秘的方式來填滿?熟悉山姆的人,都知道他每天都會進錄音室。所謂「進錄音室」,是我對他戴著大頭耳機(音樂製作人用的那種)、到Taiwan Yes聽政論節目的戲稱。這些call-in節目包括鄭弘儀主持的「大話新聞」、汪笨湖主持的「台灣雞婆」、還有其ㄋㄞ無比的周玉蔻主持的「新台灣高峰會」等等。

我常常想,依山姆那偶爾狂笑、偶爾敲桌面、偶爾義憤填膺的反應來看,如果有一天主持人說:「現在是紐約的陳先生的call-in。好,陳先生,您請說......。」那我一點也不會訝異呢。

2005年7月8日 星期五

★ 黃金年代 ㊣ ★

八○年代末期,我過著頗為嚴謹、幾乎目不斜視的高中生活。所謂的嚴謹,就是只務學生正業,算算數學、讀很多英文、背背史地、偶爾來點少年快報、還有每個週日下午抱著收音機絕不錯過的Shadoe Stevens主持的American Top 40。

在那時候我就做過小小的計算,到了西元兩千年,全世界會有許多人在慶祝:而我會剛滿二十七歲,更精確的說,我會已經過了黃金年代。在我看來,只有在兩千年正好在人生黃金年代的人們才夠資格參與這個慶祝,也就是二十上下的人們。

20這個數字,就像一個分水嶺:在山頂的,是那些剛滿二十歲的黃金人。年底馬上要三十二的我,已經走了好一段的下坡。十多年前我也站在山頂過,那個時候的我,有著就算到了六十歲時、回頭一看也不會後悔的心靈自由。

最近讀了某個人的某個說法,青春有它的黃金年代,而事業也應有它的黃金年代,依照二十一世紀的統計數字來看,這事業的黃金年代,傾向於四十歲左右。這種說法難道不是一種對「黃金年代」的執念?說不定老年也有黃金年代,可能就在六十五歲。所以生育也有黃金年代、生涯跑道轉換也有黃金年代、職業運動有黃金年代、退休也有黃金年代。這麼一來,連黃金年代都有它的黃金年代。我只是好奇:到底哪一個黃金年代,才是蓋有那㊣字標記戳印的那一個?

2005年7月7日 星期四

★ 「雄風不再」: 山姆篇★

下個星期四實歲將滿三十二的肌肉男山姆當然是沒有雄風不再的問題啦。但是,很明顯的,山姆自己卻不這麼覺得。

他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唉,我真的老了。」現在他已經逐漸揮別籃球,轉而投向騎車、游泳等運動。

他是那種很常掛在網路上這裡看那裡也看到處看新聞的人。兩年多以前的某一天早上,他突然非常興奮地告訴我:「妳知道嗎?現在台中有一個業餘的棒球隊正在徵人ㄟ!這樣我們以後回台灣我可以去參加!」接著他就開始讀這則消息給我聽,讀著讀著我突然聽到「X」的一聲(公共場合被消音),接著他說 :「啥??年齡限制三十歲?」然後他就開始自言自語:「有嗎?三十歲會算老嗎?」雖然我在一旁一直說「不會啊三十不算老啊」,但他彷彿被那震驚封印在某個空間之中,對我說的話再也沒有反應。

那一則誠徵球友的消息,帶著點預謀,在山姆正式邁入而立之年以前的某個陽光燦爛早晨向他預告青春即將結束。

2005年7月6日 星期三

★「雄風不再」: 窩窩篇 ★

不知是台灣翻譯的關係,或是香港這數年來漸漸形成的取名文化的影響,諸如《東方不敗之風雲再起》、《肉蒲團之玉女心經》、《古惑仔之人在江湖》、《梅爾吉伯遜之英雄本色》等等,都會在匆忙駛過的公車上看似加了雙倍的廣告效果。畢竟,光標題就有兩層嘛!

每次看到類似「ABCD之1234」的電影標題,我都會禁不住一番好笑。但其實這種連連看的方式挺有趣的,可以讓標題多元化哦!比如:人肉叉燒包之刀疤老二、電子情書之我心狂野、終極警探之決戰馬德里、窩可凱莉之暴走邊緣、達文西密碼之神秘怪客、世界大戰之明天過後等等。

仔細想想,到底「『雄風不再』之窩窩篇」和「『雄風不再』:窩窩篇」到底有什麼差異呢?我想我可能已經先入為主了,總覺得加了那一個「之」字,就是強迫推銷了那麼點流氣。《東方不敗:風雲再起》感覺正經八百,看電影的時候就算前面都沒坐人好像連腳都不能蹺起來;但如果改成了《東方不敗之風雲再起》,嗯,似乎那些帶了爆米花入場的觀眾,還會邊看電影邊吐口水。

當‥‥‥當然,這只是題外話。

窩窩雄風不再,大約是從去年的十一月多開始。貓咪一般都可以輕易跳上自己身長六倍的高度,到越高的地方越能顯示自己的優越地位,而且居高臨下,很能掌握周遭的情勢。窩窩也不例外。他是那種一跳會讓人對他驚呼「哇你超厲害超棒」的那種長身男貓。可能就是因為這樣,加上他又帥,所以總是一股傲氣。

去年他第一次跳不上書桌,因為現在不比從前,是木板而不再是地毯,他一跌倒,我的心真的好痛!想去秀秀他,但他不是很高興地轉身就走。後來我在網路上看到有這樣的說法,當貓咪做了一個白癡的動作,比如說滑倒時,最好不要小題大作去安慰他(她)們,因為他(她)們不喜歡被提醒自己剛剛鬧了笑話。

就在那一兩天之內,他又摔了一次。在那之後,山姆跟我就非常小心,出門以前總會確定他有可以上書桌的捷徑:小書櫃、小梯子、椅子等等。雖然我就看過那兩次,但或許他曾經偷偷地嘗試過,無奈跳躍力不如過往,所以後來他上書桌都是兩段式。

在他生病後,甚至連跳上不到二十五公分高的沙發,他都要思考很久,好像害怕一失敗就會帶來更大的打擊。那個時候的阿窩,是不是會感覺自己雄風不再而有一股日薄西山的蒼涼呢?

2005年7月4日 星期一

★ 馬蓋先(MacGyver) ★

我跟很多人一樣,小時候每當父母叫著「上床時間到了」,心裡總是百般不願。但其實我似乎沒許過「快點長大」的願望,倒是非常享受週末一來、可以晚一個小時睡覺的特權。所謂晚一個小時睡覺,不過就是十一點。如果遇到那一個週末還播映我爸媽愛看的長片,連十一點一分都不能通融。

說到我爸媽愛看的長片,就會想起國中時期曾經有一次華視在週六八點整播映《基度山恩仇記》,主角是李察張伯倫(Richard Chamberlain)。這一個李察張伯倫,據說是我爸媽年輕時代非常有名的演員。可是,六年級生(或五年級)應該都知道,週六八點檔最受歡迎的,就是由理查迪恩安德森(Richard Dean Anderson)主演的《百戰天龍》馬蓋先。

那個時期辛辛苦苦上學一週,就是為了等待馬蓋先「ㄉㄣ ㄉㄣ ㄉㄣ ㄉㄣ」的開場音樂響起。很不幸的,就在那某一個週六,我爸我媽決定他們想要來個懷舊電影之夜。其實遠在週六之前,我們兄妹倆已經盡全力爭取週六晚上的馬蓋先播映權;我們的論點是《基度山恩仇記》應該有錄影帶版可以看(雖然那時我家沒有錄影機),所以應該讓我們看馬蓋先。

可惜,小孩的兩票抵不過大人的兩票(這大人還是主席副主席),大李察打敗小理查;最令人髮指的是,我爸媽還不准我哥跟我走半分鐘到同一條街上的三阿姨家看馬蓋先、還必須全家一同「欣賞」《基度山恩仇記》、不可以躲在房間裡頭生悶氣。

現在說起這件往事,可說是雲淡風清。但我還印象深刻:那天晚上,我可以說是眼眶含著極度悲憤的淚水坐在電視機前兩個多小時,完全拒絕跟現實妥協。其實,《基度山恩仇記》真的是一個很不錯的故事,但我跟它之間的恩怨,一直到長大了之後,才漸漸除去。至於李察張伯倫,那就甭提了,我這輩子拒看他主演的片子(沒錯!我沒看過《刺鳥》!)。高三準備聯考時,被爸媽完全禁看馬蓋先,週六晚上還被趕到學校去晚自習,氣得我每週六晚上都借同學腳踏車,偷跑到鎮上書局買一本35元的《少年快報》邊看邊洩憤,兩大疊的替代品,現在還堆在舊家的書櫃裡。

其實,不只是在台灣的六年級的我們(與五年級),甚至在同年齡唸理工科的美國朋友之間,馬蓋先都是一個世代間共同擁有的強大青春回憶。

2005年7月3日 星期日

★C/S CounterStrike:「得不償失」篇 ★

這個夜裡,S男與C女又照例在MSN的踩地雷上廝殺一番。依照老規矩,仍採三戰二勝制,輸的一方請一頓晚餐。

C女前次在衝動行事下不幸敗北;今日捲土重來,細細思量且步步為營,兩度緊追S男。無奈S男情勢比人強,C女終究不敵其佈下之陷阱,小敗五顆地雷。

就在S男口出狂言、洋洋得意之際,C女到廚房倒水、並把滷好的十二顆阿婆鐵蛋一口氣吃光。S男發現之後大呼:「啊!真是『得不償失』啊!」

註:S男並無口出狂言洋洋得意之舉,C女也不可能挑戰膽固醇、一次吃掉十二顆蛋,頂多將口水狠狠塗在蛋的表面而已。以上純屬半虛構,只為印證成語用法~~

2005年6月30日 星期四

★ 關於山姆的一二事~~ ★

多年以前,我從不覺得阿山哥是個細膩的人,是不是我總認為肌肉男天生不敏感後天缺教養、或腦細胞不能與四肢細胞同時健全生長?

窩可剛住院時,因為措手不及又毫無心理準備,日子過得非常沈重。腦子裡總往壞的方面想,心頭都是負面的情緒。要不就嘆氣、要不就哭。感覺山姆是我們兩人裡那一個堅強的,所以有一天我問他,會不會意識到窩窩不在家裡,他回答我:「會啊!早上起床到廚房,他沒來喵喵大聲叫著討吃,感覺怪怪的,但會習慣吧。」

這個意識可也真是具體。對我而言,我是時時意識到阿窩不在家了。但是,他不在家所以呢?原來我真不應該掉淚掉得那麼哀哀切切,原來我也不是家裡唯一難受的人。我應該知道的,山姆也那樣疼阿窩。但他只是靜靜的、什麼都不說。我一直以為,對他來說,這只是一個必須面對的現實。

接窩窩回家的第一天,我們只覺得他怎麼變得那麼可愛、在房子裡到處繞來繞去。第二天早上,窩窩還是一樣,他走路的方式是,貼著牆壁或物品、就這樣慢慢走,可能走到貓砂盆、可能走到食物附近、可能回到睡覺的地方。但他通常會整個公寓繞了一大圈,如果運氣好、不是卡在比如馬桶後比如書櫃旁或衣櫃裡時,就終究會到達他想去的地方。這時我們已經覺得有些不對勁了。

我還記得,山姆靠在門邊,手橫在胸前,還正經八百的說:「有件事情現在跟妳說,妳一定會很難過。但是我應該要告訴妳。我覺得窩可現在是在找一個有光亮的出口。」啊?什麼?找一個「有光亮的出口」?「他以為自己頭上被人家套了一個紙袋,所以什麼都看不見。他到處走,是想看看能不能從這黑暗走出去。」

一聽這樣的說法,我有那麼點嗤之以鼻 ,還覺得這人是不是在使用他那無中生有的被虐聯想力。我的窩窩眼睛睜那麼大,怎麼可能看不見?重點是:我最愛的貓怎麼可能看不見?他接著又這樣說:「妳沒看過爆笑錄影帶嗎?每次只要有人在貓咪頭上套一個紙袋,貓咪就會走走停停、還會卡住不動,那不就跟窩可現在很像嗎?」

後來我真的拿手電筒照窩窩的眼睛,發現他不閃躲,而且瞳孔受了光,一點兒也不會縮小。他的瞳孔放到最大,可愛到了極點。想不到真被這臭痞子說中了。幸好因為神秘不知名的原因,窩窩在幾天內逐漸恢復了視力。(說神秘還真的是一點不錯呢,因為花了那麼多醫藥費後,連醫生都覺得好神秘‥‥‥。)

◆ ◆ ◆


我們領回窩窩骨灰盒的那天,都一直把它放在涼涼的地板上,因為他總喜歡到處亂躺。晚上睡覺前,我想拿它進房間,在客廳怎麼找都找不著,心裡還嘀咕著:「ㄟ?不會吧!不會帶回來第一天就被我碰到吧!」難不成窩窩真的顯靈了。後來進房間一問,山姆淡淡地說:「ㄡ!我讓他躺在窗台上比較涼。」那時候,我突然胸口熱熱的,只想緊緊抱住他。

◆ ◆ ◆


高中時,我在日記上寫著此生唯一一次用力思考過的將來的擇偶條件。因為剛看過印第安那瓊斯系列第三集的《聖戰奇兵》,所以諸如「要有冒險精神」、「要會數種樂器」、「要喜歡閱讀」、「要會古拉丁文」、「要說多國語言」、「最好喜歡考古」、「要很幽默風趣」等都出現在我單純的腦袋裡。其實想想,要有冒險精神,嗯,花花公子都很有冒險精神,所以不怕死一個接一個;吹西所米的,可能都會數樣樂器;一天看十本色情小說,也可以算喜愛閱讀;會古拉丁文的,嗯,會不會只有神父;要說很多語言,那我可以嫁給一台多國語言翻譯機;喜歡考古的,會不會跑去盜挖古墳?想不到山姆都不是,但‥‥‥他說笑話超棒的!

這樣的人有一天問我:「ㄟ!『阿山哥』到底是誰啊?!」他從來不讀我在MSN上面寫的花花草草,這樣一問害我嚇了一跳。這麼一來,以後我就不能亂講有關他的笑話或糗事了。

2005年6月28日 星期二

★ 擁有 ★

「擁有」真是一種奇妙的心理狀態。

為什麼喜歡蒐集並保存某些物品呢?比如音樂CD、漫畫、錄影帶、全套的誰的小說、明信片、模型、珠寶、Swatch的手錶、郵票、別針、帽子、可愛的淺粉細肩娃娃裝、蓋了阿里山小火車初通行的首日封、雜誌裡剪下的風景圖片、名畫、1965年發行的硬幣、與初戀情人在海邊拍的泛黃照片、汽機車、票根、已經燒壞的硬碟(或印著不同皮卡丘的128MB隨身碟)、絕版黑膠唱片、壓扁的楓葉、精美的書籤、海邊撿拾的貝殼、喬登第一代跟第二代的飛人鞋、做成小指頭般大的可口可樂瓶、馬克杯、曾經誰折的放在Tweety玻璃罐裡的九十九顆星星、寵物過世時從尾巴或鬍子剪取的一小撮毛、印著美麗文字及圖案的卡片、簽名球、蝴蝶標本、漂亮的日本清酒玻璃罐等等。(當它們非關保值轉賣或賺取價差的時候。)

人們擁有並保存了這些東西之後,會以多久發生一次的頻率去憶起它們、欣賞它們呢?我的話,應該是一年兩次左右吧。每一次在我衝動購買某件物品之前,我都會以傳說中人們靈魂出竅時從上方審視自己的那份清明給自己一個提醒。但,正因為這一年只會多於不會少於的兩次並非無情,所以我寧可擁有而不願錯過。這麼說好了:與其後悔不曾擁有,不如等到擁有之後後悔再想辦法。This is sooooo me.

所以我想知道為什麼。我想知道到底是什麼去推著這股必須去擁有的渴望以及衝動、它跟生年生肖星座年齡性別八字紫微體重身高等變數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真的是因為我是這年出生的這個星座然後我的太陽在這裡月亮又在那裡的關係嗎?啊,記得高三時我曾拿著一張台幣一千元的鈔票買下「愛是生死相許」的錄影帶(英文片名"Longtime Companion"),現在只要美金七塊半,我就可以擁有它的DVD版本。

難道可以燒錄CD與DVD不是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回歸平民的發明之一嗎?從什麼時候開始,擁有的形式也經由電子化而永恆化了呢?在ezPeer的初創期,我找到了許多懷念的MP3,有黃玠文(黃介文)的「我情願錯」鳳飛飛的八點檔主題曲「牽情」、小時候媽媽常聽因此總在耳際迴響的龍飄飄「不如歸去」、李碧華的「浮水印」、潘越雲的「鎖上記憶」、楊林的「玻璃心」與「把心留住」、城市少女的「寂寞公路」及「年輕不要留白」、還有男女對唱的「埋葬愛情」(英文原曲"Stumblin' In",中文版主唱顏秀蓉)

偶爾我會這樣省視自己:其實「擁有」這需求的背後是軟弱而不是念舊、是拖泥帶水而不是乾脆俐落。精神食糧的另一面,其實是一股投降的慾望。但擁有帶來的物慾或物質化,就真的罪惡嗎?許多人都有看過家裡的狗挖土藏起肉骨頭的經驗,我們家的黑皮也不例外。她會挨餓嗎?不會呀!我看她十次有九次是忘記那骨頭的存在了。為什麼想要擁有保存它?

我蠻喜歡Mastercard這幾年來內容千變萬化而endline始終如一的廣告: "There are things money can't buy. For everything else, there is Mastercard."這個廣告讓我覺得安心。既然大部分的東西都可以用錢買到、而錢買不到的東西又可能抽象而攻之不破,那人生應該是快樂的。

2005年6月24日 星期五

★ 就像失戀但非主題系列完結:《喬琪》 ★


小五時,第N次在過年後到表姊家小住幾天(應該說是二姨丈二阿姨家吧)。這在當時是非常快樂的事,因為在表姊家很自由、又是樓房,我哥(大我三歲)、表姊(大我一歲)、有時還有表哥(大我半年)、我、還有小我三四歲的表弟。幾個年齡靠近的孩子玩在一起,愛多晚睡就可以多晚睡,又有很多書可以看(我們家也是有但是都比較嚴肅哩),晚上睡覺表姊還會幫我拍背。就在這非常近似童年天堂的地方,我第一次讀了《喬琪》這一部非常不適合孩童閱讀的漫畫。

我常覺得,人跟書之間,應該也是有緣份的。否則為什麼在某一刻我讀的或選的是這一本書、而不是那一本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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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琪》故事裡的第一主線是在澳洲的大草原。在某一個尋常農家裡,有母親、大兒子安貝爾(Abel:卡通裡翻成「阿貝」)、二兒子安沙(Arthur:卡通裡翻成「亞瑟」)、還有小女兒喬琪(Georgie?)。在這一個看似和樂的家庭裡,隱藏著一個小小的秘密,就是:性格開朗的小女兒喬琪其實是撿來的養女,並且是全家唯一對這秘密毫不知情的人,唯一的線索是從小就戴在手腕上的手環。而安貝爾跟安沙都一同愛著這沒有血緣關係的妹妹。(是不是有些《冰點》裡陽子的味道?)

三個孩子漸漸長大了(漫畫裡的長大好像都是十五、六歲)。有一天,喬琪認識了跟隨貴族父母從英國到澳洲的家族大別墅度假的羅耶(不知道卡通翻成什麼名字?Roy?)。羅耶很快受到陽光燦爛的喬琪吸引,而喬琪也愛上了羅耶。兩人時常快樂地約會,但因為家庭背景地位懸殊,羅耶的父母非常反對,還想盡辦法阻撓,並且準備帶羅耶返回英國。

羅耶不計與父母斷絕關係,並預備跟喬琪採取私奔的手段。就在這時,喬琪家也掀起一股很大的風波(好巧哦:每次這種「真相大白」的情節,都似乎要佐以黑夜加大雷雨?):喬琪回家向母親稟告她跟羅耶之間的戀情,卻換來母親的憎恨、並且說出她只是個撿來的孩子的事實。在十八世紀,殖民母地英國大量將罪犯流放到澳洲,喬琪這養母甚至指控喬琪必定是罪犯的後代。老大安貝爾也在這時表明他對喬琪的愛意,讓養母對喬琪痛加詛咒。直到此時,喬琪方知原來母親一直對她的恨意是來自於撿她回家後養父過世、讓養母認為她是掃把星、甚至連最疼愛的兒子都愛上這不祥的女子。

於是喬琪痛哭離家、跟羅耶搭船前往英國。其實這裡我有點忘記了:究竟他們兩人是羅耶跟隨父母回英國、喬琪搭工作船前往呢?還是他們兩人以私奔、一起去英國?不過,這不是很重要,因為,真的不是重點。抵達英國後,他們有過一段非常快樂的時光:羅耶打工、喬琪則在店裡幫傭,兩人就像新婚小夫妻一樣,非常甜蜜充實。直到羅耶生了一場大病、瀕臨死亡邊緣,喬琪在沒有任何積蓄的走投無路下,只好強忍心痛,將羅耶送回他那有地位又有權勢的家中。

我不知道有多少讀者看到這裡哭了。但是!我還挺開心的~漫畫裡不塗顏色的頭髮,應該都是金色的。我最不喜歡又金又捲的頭髮了啦,看起來就是傻傻的,就像《小甜甜》裡我不喜歡安東尼、最喜歡陶斯一樣。今天稍微在網路上搜尋一下,發現《小甜甜》跟《喬琪》的漫畫似乎都是五十嵐優美子(非原作只是畫作)。那‥‥‥陶斯應該就是安貝爾的前身了吧!

悲傷的喬琪就在絕望中巧遇了也從澳洲來到英國的安貝爾。沒錯!第一男主角再度出現!接下來的日子,安貝爾帶領喬琪走出悲傷、兩個人逐漸建立起一種新的互動關係,並試圖尋找喬琪真正的身份,似乎喬琪也是名門之後。但‥‥‥人如果ㄙㄨㄟ,什麼壞事都會跟著發生;可能就像喬琪養母所詛咒的「不幸掃把星」一樣。

就在這日漸穩定的關係裡,有一天安貝爾在街道上經過的馬車裡看見了安沙。原來他們兄弟的母親因為安貝爾執意離家、生了一場大病後過世,所以弟弟安沙決定也前往英國。很不幸地,安沙被一個有斷袖之癖的伯爵盯上(漫畫裡好像還畫得挺帥滴),對方為了佔有並留住他,給安沙定時施打嗎啡、讓他昏沈上癮。

安貝爾跟喬琪在跟蹤並潛入伯爵的居處、證實對方是安沙後,開始跟朋友們策劃營救弟弟。計畫是:在救出安沙後,直接將他帶至港口上船回澳洲。但那天晚上伯爵不像預料中的晚歸,安貝爾算算安沙的馬車來不及抵達港口,所以假扮安沙留在伯爵的住處。很快地,伯爵識破了安貝爾的假身份(怎麼能不識破呢?他想那個的時候,安貝爾都不給他那個‥‥‥這是我現在成人的大腦所推演出來的),並將安貝爾關到大牢裡去、還訂出了處死槍斃的日期。

在黑牢裡這一段‥‥‥就是淒美無比的限制級X○畫面‥‥‥喬琪終於跟安貝爾吐露他才是她的最愛、並且獻身給安貝爾。(非常非常浪漫!連我這種人都覺得浪漫,可見浪漫指數100%~!)行刑的當天,儘管喬琪從生父家得到強有力的干涉,還是挽救不了安貝爾的性命。故事的最後,懷了安貝爾孩子的喬琪、跟逐漸克服毒癮的安沙,一起坐船回到了澳洲。我記得當年看的海盜版,在最後是喬琪的口白,類似這樣:「我終於回到了這片充滿陽光、令人懷念的澳洲大草原,還有安沙、安貝爾‥‥‥。」

很悲傷很失落‥‥‥這真的是一種非常自虐的情節編排。我回家後,還消沈了好幾天,媽媽還問過我好幾次到底在阿姨家發生什麼事情。這‥‥‥這和俗話「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根本是反其道而行嘛!安貝爾很明顯是最佳男主角第一人,因為比起羅耶,他沈潛、內斂、和煦、重點是他還有一頭黑色的頭髮!明明可以讓他活著,為什麼要讓他死去!陶斯也最愛小甜甜,但兩個人卻沒有相守一生的機會。為什麼、為什麼‥‥‥?

高中時(或大學?)看了電視台播的《喬琪姑娘》,發現卡通版可能是為了尺度的問題而大量刪除原作的劇情,將限制級的畫面、吸毒、刑求、處死等等情節改編,成了陽光版的《喬琪》,甚至最後還是喬琪、安貝爾、安沙三個人一起回到澳洲、過著快樂的日子。即使如此,戀也失了,傷害也造成了,卡通版裡為了掩蓋原有悲劇而捏造出的太平假象,完全無法彌補我當時所受到的傷害(但是或許拯救了當時還未成熟的孩子們?)。《喬琪》‥‥‥就這樣奪走了我單純而不知什麼叫晦暗的童年。


圖片(安貝爾、安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