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確,就像山姆很久以前說的,慢跑(以此類推走步或爬坡也算)是一項非常寂寞的運動。但是,從今天開始,一切就都不一樣了!
今天我不但(相對地)很快就滿身大汗結束了三十分鐘的爬梯機,並且在接下來的四、五個例行機器上(練手臂、練腳部肌肉、還有小腿、腹部等等),我都突破超出以往的五磅之多,還有一種欲罷不能的、勇往直前的衝勁。
我第一次無意中發現音樂對於自己有這樣的影響力,是在國中一年級在家裡幫忙拖地板時(沒錯!當時聽的還是最流行的、眾家歌手合唱的「明天會更好」),那樣的精力,幾乎可以連樓上、隔壁、隔壁的樓上地板都一塊兒拖乾淨。難道聽自己喜歡的音樂,就會刺激腦下垂體嗎(這只是舉個例,因為實在不知道會刺激什麼體)?這麼說來,音樂的威力,還真像服用了山姆串聯起來的「四維」(維他命、維骨力、「維」爾鋼、或維他露P)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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