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9日 星期六

★ 說謊 ★

國小時,偶爾會因為謊說得不好(有人天生擅長說謊的嗎?)而被無情地抓包,還發生過現在想起來很有趣的小孩說謊被拆台事件。按照時間排序的話,第一則發生在哥哥小四我小二、還住在舊家的時候。

小學時我們家訂羊奶,每天都是固定哥哥跟我一人一半,喝掉那清晨總會出現在門口奶籃裡的玻璃瓶裝羊奶。某個星期日早晨,(大概)就在媽媽在門口繳報費時,我們不小心打翻了瓶子,羊奶流得桌上地上都是,只得七手八腳拿抹布擦乾淨。媽媽進了屋裡後,還訝異地問了一句「今天怎麼喝這麼快」,我們兄妹兩個還馬上點頭稱是。

不到兩分鐘,媽媽從廚房走回來,瞪著我們問:「你們兩個是不是打翻羊奶了啊?」當時我們還繼續硬著頭皮否認到底、說已經喝完了,心裡頭還認定媽媽應該只是亂槍打鳥地胡猜一番,因為我們實在喝得太快了。可惜,我們兩個錯了,因為當媽媽押著我們兄妹倆到廚房水槽旁一看,才發現‥‥‥(因為媽媽進了廚房洗抹布)浸在水裡的抹布,根本就是沖洗出一團白色液體來。

很明顯的,之所以會接著被抓第二次的包,是因為我沒能從羊奶抹布事件學會如何善後。小學時代,都是在學校附近的阿嬤家吃星期六的午餐。小時候我是出了名的難餵飯,是阿姨跟舅舅們想到要餵我飯時會手軟那種,吃飯還要訂鬧鐘。

有一天中午,因為我實在吃得太慢了,阿公阿嬤舅舅舅媽都吃飽飯上去(從前阿嬤家是日式建築)看電視了,剩下我一個人在廚房「嚕」。對當時的我來說,吃飯本來就是一件很討厭的事情,旁邊沒有人,讓它變得更為無趣。結果我「機靈」的腦袋一轉,想出一個好辦法,就是‥‥‥把碗裡的飯倒回飯鍋裡去(說真的,那時我還蠻佩服自己,竟然可以想出這麼聰明的點子)。

一上客廳,阿公阿嬤舅舅舅媽還誇獎了我吃飯的速度。這真的再度證實,人,真的不能太過搖擺。因為,一會兒舅媽到廚房收拾,不到十分鐘就打開紗門對著我們大家說:「哎唷,小P,妳怎麼好把飯倒回去電鍋裡?」怎麼會呢!怎麼可能會被發現呢?我不是還把電鍋裡的飯稍微攪一攪的嗎?!原來‥‥‥因為我小時候吃飯一定要在碗裡的飯拌上醬油。沾了醬油的飯倒回電鍋裡,其實應該很醒目吧!

事件三的主角「幸好」不是我,而是大我半歲、在小四以前一直跟我同班的表哥。這個事件有一點兒尷尬,因為這是有關只要是小孩就一定會有過的「偷大便」經驗。前兩次發生的時候,據說他曾經受到小舅媽嚴重的警告,因為他會用一種很稚氣的手法把沾了便便的小褲褲(對啦就是內褲啦)藏起來,也就是:把它深深地塞入一堆待洗的衣物裡去。某天小舅媽在阿嬤家後院餵雞的時候,發現了一件兒童小褲褲半埋在土裡,上面還沾著大便。如果他當初把「證物」用小塑膠袋緊緊綁起來、丟到垃圾桶裡,而不是隨手丟到後院,是不是小辮子就不會被抓住呢?

但,這樣的認知,不到一定的年齡、不被揪出幾次,真的很難體會。就算上了國中,我仍在學習當中。國一時已經搬到新家,某一陣子早餐是饅頭配上牛奶。當時我自然是已經不討厭吃飯了,但是饅頭實在不能吸引我(塗奶油果醬或夾肉鬆也是一樣),如果又一直被催著快吃快吃,就會想嘔吐。

有個早上爸爸急著要順路載我上學,我焦慮地實在吃不下饅頭了,心一橫(請勿模仿),又怕丟在哪裡又被誰眼尖地發現了,於是把剩下三分之二的饅頭沖進了馬桶裡(我發誓,這是唯一的一次),還親眼盯著它消失。放學回家以後,想不到仍然逃不過被教訓一頓的命運,因為‥‥‥或許是因為太輕了、或還未吸收水分,那饅頭竟然回沖上了馬桶。(當然啦,後來我真的學乖了,高中養狗之後,不想吃饅頭時,就一小塊一小塊撥給哈利吃。)

現在回想起從前每次東窗事發那種「啊怎麼會被發現」的納悶,會深刻地覺得,當一個謊言還必須附加動作的時候,其實特別難撒。好像要人長大了、或磨練學習過了,才能去滿足這社會上那一股只可意會卻從不明說的、對成人應有的社會化期許,那就是成功的善後、或完美的掩飾、或反覆的確認(但是,相信我,最詭異的是,遇到名偵探時,不論再怎麼做沙盤推演,都藏不住狐狸的尾巴)。其實,在生物界裡,為了能在野外求生,許多動物都能完全掩蓋住自己蹤跡,如果沒有這樣的能力,代價可能就是得賠上一條命。

這幾年下來,覺得自己逐漸變成說謊時不但面不改色、還可以伴隨流露出誠懇表情的人。成人的世界是複雜多了,有不得已的謊、善意的謊、求生存的謊、安慰的謊、甚至還有比高明的謊。而謊一說多了,彷彿會變成真實,連自己都無法判定。就像最近這幾週一直試戴中的矯正閃光隱形眼鏡,在等待鏡片轉動調整焦距的數秒間,物體可以有兩個甚至更多的輪廓。在那一刻,竟然分辨不出哪一個才是唯一。

2005年10月14日 星期五

★ 戒了‥‥‥的有效期限 ★

刷牙洗臉時,詳細地檢查了最近這一週半以來幾乎同時密集冒出、目前已漸漸化為暗點的四顆痘痘:一顆在鼻子右側,一顆卡在人中,還有兩顆曾紅腫出頭的,則是在下巴上。

「不是好像很久沒有痘痘的困擾了啊‥‥‥?」就算冒痘子吧,也只是偶爾散漫但又專注地長上一個。這些天來,每次一盯著鏡子瞧,就不禁會湧起相當程度的狐疑。上週剛發痘子時,我彷彿像是從事著人體實驗一般,一一檢驗每日的事件,不論是吃的或用的,連睡著的習慣,都細細地審視。

當然啦,因為生活習性幾近一成不變,很快就發現呢,原來唯一的變數,就是每天早上固定坐在電腦前時拿來增進現實浪漫指數時必泡的、名為三點某刻的可回沖式奶茶包(水果口味真是~~超棒的啊)。如果是在家裡,還會沖咖啡,加上我喜愛的、極高比例的糖與奶精。飲用的速率是平均每兩小時一杯,每天上限三杯,晚上九點後就打烊不喝(免得一夜無眠,還要被陳凱莉踏頭賴腳地糟蹋一番)

這樣的發現,讓我不得不馬上完全停掉隨手一杯奶茶咖啡的習性,也讓我突然想起自己一再想戒除這或戒除那的過去。

當時仗著年輕,總想縱容自己,以證明生活的方式只能由我一人來掌握操控。大學前幾年住宿,戒過每天三到四杯用1000c.c.保溫鋼杯沖泡的濃奶精咖啡。就算在睡前狠狠來上一大杯,咖啡因也完全發揮不了任何的作用,總是馬上就能睡去。決定戒掉它的那個暑假,週身上下彷彿筋骨散去,完全沒有精神,也沒有力氣行走。

當時,我還戒了週一到週五八點檔大戲的《末代皇孫》,因為沒有辦法承受黃日華飾演的男主角在戰爭爆發突然失去周海媚飾演的女主角時那種打擊,還在室友嚴密監控劇情下、並通報兩人終於再次見面時,才充滿期待地每晚下樓到會客室跟一群女生們等著又一天的開播。

大四的暑假,每週四次在校門口的早餐店二樓家教,下完課後,都會排隊買一份236站牌前的正宗香雞排,並在老闆詢問「要不要辣」時如搗蒜般點頭,在騎著腳踏車三分半的車程回到住處後,才會用朝拜聖地那樣的虔敬用力呼吸著那香味、並一口一口慢慢咬著享受。不出兩週,扁桃腺就腫到了連好不容易夢見必須決裂的香雞排而流口水時、都會刺痛無比而驚醒的地步。那時我甚至還在日記上跟香雞排做了最後的告別(幸好當初理智尚且清醒,告別的只是這一家正宗香雞排 >''<)。今年五月時,還因為右手關節內側長了一顆T所說聚集身體毒素的、花生巧克力般大小的淋巴突起,還戒了總瞞著山姆、一次煮個兩包的香辣炒麵(算是浪味炒麵的姊妹作)

我想,是不是當人們想戒除了什麼,無非是因為感官已經重重地上了癮頭、並且這癮已造成了實質傷害的時候?像是戒煙、戒酒、戒毒品、戒賭性、(偷偷跑過來在一旁插花的山姆還說什麼「戒」情歌,拜託,人家陳昇是「恨」情歌好不好)、或者甚至是戒憋尿的惡習‥‥‥。人類不真是矛盾嗎?在開心的時刻是完全的陶醉,但秋後算帳了,這被戒,卻無不成了陋習。

在我的印象裡,似乎戒中之最,莫過於主題為「戒愛」、主打SAX長篇〈如果可能的話〉的失戀雜誌SPRING2000封面標語所說的:「我想戒了愛,如果,可能的話。」("I wanna quit love, if it is possible.")這塵世裡或男或女,說想戒了愛時,其實似乎是一種想戒了對夜裡那熱燙擁抱的思念、與那感官上放縱的一種隱晦比喻。口裡說著、心裡下著決定的我們啊,在信誓旦旦地說想戒除他、她、或它的時候,這戒了的有效期限,難道真能是永遠嗎?

2005年10月5日 星期三

★ #32375715 ★

擁有自己的一組特別代號,到底算不算一件頗酷的事呢?這世界上以代號成名最甚的,應該是詹姆斯‧龐德,他有個連我六歲姪女都知道的代號,叫做007。我小時候看《科學小飛俠》,最崇拜三號珍珍,還有個朋友偷偷喜歡二號的大明。山姆的最愛,也就是飛人Jordan,背號是23號。甚至連房子們都有自己的代號:白宮是賓州大道1600號、英國首相府則是唐寧街10號。

我想起了自己那曾有而獨一無二的代號。這是一組或許有一天我就算得了老年癡呆症了,恐怕都還會牢牢記得的、存在於我長期記憶區庫的號碼。

1998年年底,我成為ICQ的用戶,帳號是:32375715。這組數字不像電話或地址或生日一樣跟人共享、不如一般電子郵件地址一樣具有片段的意義、並非年齡那樣流動、也不是身份證號碼那樣的有強烈的私密性,而是這個世界上唯一一組專橫的、指向「我」的數字。

當時的我,每天數次撥接上網、耐心地等候八個花瓣的圖案紅紅綠綠地閃動後登入、聽系統用「喔哦」的聲音提醒留言、自訂不同的訊息提示音給不同的朋友、還會隱著形等待著每天不在ICQ上傳訊就不算過了一天的誰。還不到兩年,我竟不知不覺地從那忠實密集的用戶群中暗自而無聲地流散了‥‥‥。如果以即時通訊系統的使用來作一份履歷表的話,在ICQ與MSN Messenger之間的那兩三年,我只有一片空白。

在那個年代(大概是五、六年前),如果擁有一個七位數、甚至是六位數、五位數的ICQ號碼,好像坐在電腦前都會得意到刮起陣風一般。這些人們‥‥‥現在還用著ICQ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