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

★ 音樂,及其流行度之必須 ★

Michael Jackson走了那個傍晚,大S正好打開新聞,斗大的"Breaking News"跑馬燈一整個橫在螢幕上,兩個人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相覷,很是「嗄」、「是喔」、「怎麼會這樣」了一陣。

這些天以來,數十萬歌迷含淚追思的儀式結束了,談話性節目也不再聚焦在MJ的猝死,但在走路回家、燒開水、上大號、踩上爬梯機打開iPod音樂前這種種念頭彼此凌亂不銜接的空檔裡,心中模糊又塑成了另一個仍有關流行音樂與我,但非關音樂對我的威力的主題。

撇開歌迷們的哭哭啼啼,在八0年代中末進入青春期的我,並不是在MJ音樂下長大的小孩。《Thriller》專輯大賣,"Billy Jean"當紅時,我還只是小學生,喜歡聽流行音樂,楊林的多首歌,像是「把心留住」、「玻璃心」、「別在窗前等我」、「不變的是我」、「故事的真相」等,應該是數量之最。國一國二時,我仍跟著台灣的排行榜走,星期日總不忘記打開收音機注意排名。錄音帶裡轉著的,左右就是張清芳、王傑、黃韻玲、紅唇族、城市少女、飛鷹三姝等人等團。

在這同時,周遭慢慢出現西洋流行音樂,我哥正是我的啟蒙。他進了國中後,常會買亞洲唱片公司當時還是合法(也可能是無法可管)、後來漸被取締而絕跡的西洋流行音樂合輯卡帶。那個時候的排行榜上有哪些歌呢?比如OMD為電影《粉佳人》"Pretty in Pink")特別錄製"If you leave",另外還有席維斯史特龍(Sylvester Stallone)幾部賣座電影的主題曲,像是《洛基》第四集"Rocky IV")主打搖滾老團Survivor非常熱血的"Burning heart",《第一滴血》第二集"First Blood Part II"裡由史特龍親弟弟演唱的片尾曲"Peace in our life",以及《眼鏡蛇》("Cobra"十足動感味的主題曲"Feel the heat"

國三那年,我哥早已離家到外地唸書,而死黨群裡的J是西洋音樂迷,正式帶我進入熱門排行榜的世界;遇到喜歡的單曲時,我們也樂此不疲地以字彙仍嚴重缺乏的國三英文猛查字典,然後互相討論其實可能沒什麼嚴肅意義的歌詞。而號稱流行樂界天王的MJ,也在此時推出新專輯Bad,不過我要一直到高一時,才在排行榜上同步接觸專輯裡諸如"Dirty Diana"與"Smooth criminal"單曲。而他數年後再發新片Dangerous,已經是我逐漸脫離流行排行榜的九0年代初期。因此嚴格來說,只能算抓住MJ音樂的極短尾巴。

升上高中,從哥哥那邊接收了我的第一台深紅單卡匣收音機,在每個星期日下午兩點至六點,忠實收聽 ICRT從美國轉購的流行音樂排行榜節目"American Top 40",完全掌握Billboard單曲排名,英文筆記簿上還滿滿記著我喜歡的歌。我想,如果有個這樣的比賽,讓參賽者只聽這兩年間流行歌的前奏三到五秒,馬上就要按鈴答出歌曲名稱,我想我應該會是最後的贏家。在這個時期,George Michael 成為我的音樂偶像,除了由於他第一張個人專輯Faith席捲熱門排名之外,他從Wham! 時期的白面小生成功轉型為淺落腮鬍性格熟男,當然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高三時,聯考將近,如同禁看馬蓋先事件一樣,爸媽嚴格規定不准再聽廣播,而我陽奉陰違假抗拒了幾週後,某天竟然真的拔下收音機插頭,將它收到衣櫃裡去。寒假之後,也不知道在什麼狀況下,禁令突然解除了。在排行榜之外,死黨J又將搖滾及重金屬介紹給我,入門的自然是搖滾及重金屬團進流行榜的金屬芭樂式情歌metal ballads,這是當年廣播名人老貓的獨特音譯用語之一),Tesla在一分半鐘後才結束吉他前奏、進入主曲的"Love song"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另外像是搖滾老團Aerosmith,一直到成軍十五年後,我才因為進榜的"What it takes"真正認識他們。

不確定是不是因為當時的禁令阻斷了我追隨流行音樂的熱情,或者其實只是某一個階段的結束,高中畢業前,甚至上了大學住進宿舍後,生活不再只是單純的教室課桌與住處書桌,"American Top 40"的每週收聽,降格成了有一搭沒一搭的零星點綴。音樂自然還是非聽不可,收音機一開,其實很難不知道有哪些歌手哪些歌曲,但八0年代的泡泡糖音樂日漸式微,進入九0年代,排行變得不再迫切。這個時期的我,幾乎已經完全改投重金屬的懷抱,還非常正經地在系刊上投了一篇重金屬音樂入門與分類的文章。非常巧的是,大學末期的某一個週日下午,還正好聽見"AT40"停播前的最後一集,節目最後,主持人Shadoe Stevens性地說了再見,雖然"AT40"早已不是我的生活重心,但那個時候,我都可以強烈感覺到腦中那被迫的「喀擦」聲,什麼東西突地就剪斷了,那是一個屬於某個特定時期的憶念走到終章時必經的失落。至於節目數年後復播,就斷層為一個完全不相關的事件。

記得從前上邱漢平的現代/後現代小說時,他曾解釋過現代與後現代進入當代時期一個重要的文化差異,也就是從獨尊一家至百家爭鳴。西洋音樂從八0跨進九0,就給我這樣的印象,似乎手指才壓著大本年曆簿前頭的十數張,剛翻過那一頁,流行界就再也無法完全是Michael Jackson、瑪丹娜、George Michael 的天下,更極端的,就成為所謂的過氣。這個年代,有誰能真是天王天后呢?這樣的字眼,不過是經紀公司撈錢的手段罷了

嗯哼,嗯哼,說了七八段這麼多(妳是一定要用這個數字就對了)好像就只為了現在終於能夠帶出本篇的主題。不論是台灣或西洋流行音樂,對我而言,都是非常獨特的年代、事件、心情標記。我的iPod裡有上百張專輯,其中超過八成是自過往慢慢蒐集而來不褪流行的流行音樂。按下播放鍵後,這樣的每一首歌,都可以勾起具有年代指標性的特有記憶,就算這記憶微小到只是好友之間上課趁導師轉身寫黑板時偷傳紙條的無聊內容。像是小學的黃玠文「我情願錯」,還有英文歌改編的顏秀蓉「埋葬愛情」,在音樂聲中的記憶聯想,就是一大群中高年級生在中午吃飯時間擠在自然教室裡搶看某布袋戲最後一集,十二點半鐘響時,大部分人還不願離開那個畫面。貪心一點的話,彷彿還可以嗅到星期四營養午餐最愛的炸雞腿香味。國中呢,之前特別提到"Feel the heat",並不是沒有原因的。這首歌幾乎跟張清芳的「我還年輕」及專輯中其他許多首歌一樣,在我的記憶庫裡直接指向國二的全校大露營:操場上的帳棚,黯藍的夜色,後棟二樓洗手間外牙膏的口味,擦身而過時堅決不看S的眼睛,還有隨身聽耳機裡,決定要藏起來的戀愛心情(咦,真的說出來唷?)。高中後的流行音樂,在記憶中大多帶有心靈自由的意味。我開始真心喜歡上學,還有坐在書桌前只跟白紙黑字打交道那樣的專心致志這一個時期,"AT40"扮演了太重要的角色,給了我安定的力量。流行音樂,就是我青春期最鮮明的那個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