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 十一月運動小記 ★

過完農曆年從台灣回來後,一直到十一月中的現在,每週規律上健身房,竟也持續九個多月。

在測試各項健身器材後,除了簡單的二三頭、腹肌及大腿幾項重量訓練外,目前主攻卡路里消耗指數比其他器材都高的爬梯機(Stairmaster)。四五十分鐘的爬梯,即使只是輕度運動的起跳25-30級,熱量消耗也超過兩百大卡。要是豁出去一點,級數飆到5560以上,接近四百大卡根本不是什麼難事。上完健身房,自然可以安心吃一碗油滋滋又香噴噴的滷肉飯。

重點是,這類如山姆所說的寂寞運動,不過就是一個人自己讓兩隻腳動來動去,要怎麼做,才能撐過四十分鐘,甚或一小時?聽音樂、看雜誌、還是雙管齊下?在健身房晃個一圈,每個人耳朵裏一定都塞著東西。大多數的配備,都是iPod各式隨身聽附贈的內塞式白色蘋果耳機。偶爾也會遇到外罩式的Ω,他聽搖滾樂,旁邊的人也得改變運動的步調,跟著打拍子。

早期我也深信音樂節奏與運動強度之間的正向關係,音樂越重,節奏越明確,運動強度應該也會越高。每次進了健身房,在雜誌之外,一定選重搖滾及重金屬來狠狠發洩。有時讀雜誌不專心,跟著專輯在腦海嘶吼一番後,機器也差不多該嗶嗶叫了。次數一多,也漸漸多了聽膩的時候。偶爾一兩次換個口味,發現軟趴趴的音樂演奏,中文老歌,純粹談話的podcast等等,也有還不錯的成效。

昨天是乖乖跟著山姆去運動的日子,出門一時興起,帶著最近三堂課的幾頁統計筆記出門。進了健身房,踏上爬梯機,設定體重時間及級數之後,塞進耳機,翻開筆記,以比平常唸書時更慢的速度認真起來。等到前兩疊筆記結束,抬眼一看,居然已經過了半小時!那種驚嚇,根本就像某日走在街上卻抗地心引力飛起一樣,一整個不可思議。

好,就這樣決定了。下次實驗實驗,帶個誰的詩集去運動吧。

20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 絕非上癮 ★

晚上十點半。

連馬克杯緣的最後一滴咖啡都舔乾淨後,
不禁些許升起寂寞的心情。


再見了,
今天的第一杯,
也是最後一杯咖啡。

2009年10月14日 星期三

★ 又是失眠? ★

對於一個健康狀況看來極佳的人來說,最痛苦的事情,莫過於隔天明明必須起早床,卻不幸卡在失眠困境裡抽不了身,更別說失眠的次數在短短一週內,已是第三次。

通常都是這樣的。左翻右覆不下十次來回,偶爾瞥一眼床頭鬧鐘在黑暗中特別清晰的紅色數字,即使時間以半小時一小時這樣的單位驚人地緩慢流失,但腦袋及身體依然全無倦意。硬逼自己入睡應該是失眠時的大忌吧,這道理或許大家都懂,但心頭還是不免來個Kevin James在"King of Queens"中的天人交戰:

(2:00 a.m.)「沒關係,如果現在入睡,還能睡滿六小時啦。」

(2:30 a.m.)「好吧,還有五個半小時可以瞇,OK嘍!」

(3:00 a.m.)「還是我乾脆起床弄個什麼來吃?」

(3:30 a.m.)「數羊根本沒有用嘛!數個頭咧!

(4:00 a.m.) 「乾脆把山姆搖醒,要他給我一拳好了⋯⋯」

(4:30 a.m.)「我真的還醒著?救命、救命啊⋯⋯!」

這種折磨,真是個不折不扣的類天懲。搞不好是傍晚的那杯多多綠,也說不定是晚飯後某樣偷偷添加了咖啡因的零食,不過可能性最大的,應該是持續拖延某些該做的事而在心底如闇黑陰影般極速養大的那股罪惡感。

那就起床吧。儘管明天鬧鐘嗶嗶叫時可能會痛不欲生,但在這個著不了眠的半夜三更,也許是對抗失眠襲擊的最佳方式。

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

★ 音樂,及其流行度之必須 ★

Michael Jackson走了那個傍晚,大S正好打開新聞,斗大的"Breaking News"跑馬燈一整個橫在螢幕上,兩個人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相覷,很是「嗄」、「是喔」、「怎麼會這樣」了一陣。

這些天以來,數十萬歌迷含淚追思的儀式結束了,談話性節目也不再聚焦在MJ的猝死,但在走路回家、燒開水、上大號、踩上爬梯機打開iPod音樂前這種種念頭彼此凌亂不銜接的空檔裡,心中模糊又塑成了另一個仍有關流行音樂與我,但非關音樂對我的威力的主題。

撇開歌迷們的哭哭啼啼,在八0年代中末進入青春期的我,並不是在MJ音樂下長大的小孩。《Thriller》專輯大賣,"Billy Jean"當紅時,我還只是小學生,喜歡聽流行音樂,楊林的多首歌,像是「把心留住」、「玻璃心」、「別在窗前等我」、「不變的是我」、「故事的真相」等,應該是數量之最。國一國二時,我仍跟著台灣的排行榜走,星期日總不忘記打開收音機注意排名。錄音帶裡轉著的,左右就是張清芳、王傑、黃韻玲、紅唇族、城市少女、飛鷹三姝等人等團。

在這同時,周遭慢慢出現西洋流行音樂,我哥正是我的啟蒙。他進了國中後,常會買亞洲唱片公司當時還是合法(也可能是無法可管)、後來漸被取締而絕跡的西洋流行音樂合輯卡帶。那個時候的排行榜上有哪些歌呢?比如OMD為電影《粉佳人》"Pretty in Pink")特別錄製"If you leave",另外還有席維斯史特龍(Sylvester Stallone)幾部賣座電影的主題曲,像是《洛基》第四集"Rocky IV")主打搖滾老團Survivor非常熱血的"Burning heart",《第一滴血》第二集"First Blood Part II"裡由史特龍親弟弟演唱的片尾曲"Peace in our life",以及《眼鏡蛇》("Cobra"十足動感味的主題曲"Feel the heat"

國三那年,我哥早已離家到外地唸書,而死黨群裡的J是西洋音樂迷,正式帶我進入熱門排行榜的世界;遇到喜歡的單曲時,我們也樂此不疲地以字彙仍嚴重缺乏的國三英文猛查字典,然後互相討論其實可能沒什麼嚴肅意義的歌詞。而號稱流行樂界天王的MJ,也在此時推出新專輯Bad,不過我要一直到高一時,才在排行榜上同步接觸專輯裡諸如"Dirty Diana"與"Smooth criminal"單曲。而他數年後再發新片Dangerous,已經是我逐漸脫離流行排行榜的九0年代初期。因此嚴格來說,只能算抓住MJ音樂的極短尾巴。

升上高中,從哥哥那邊接收了我的第一台深紅單卡匣收音機,在每個星期日下午兩點至六點,忠實收聽 ICRT從美國轉購的流行音樂排行榜節目"American Top 40",完全掌握Billboard單曲排名,英文筆記簿上還滿滿記著我喜歡的歌。我想,如果有個這樣的比賽,讓參賽者只聽這兩年間流行歌的前奏三到五秒,馬上就要按鈴答出歌曲名稱,我想我應該會是最後的贏家。在這個時期,George Michael 成為我的音樂偶像,除了由於他第一張個人專輯Faith席捲熱門排名之外,他從Wham! 時期的白面小生成功轉型為淺落腮鬍性格熟男,當然也是很重要的因素。高三時,聯考將近,如同禁看馬蓋先事件一樣,爸媽嚴格規定不准再聽廣播,而我陽奉陰違假抗拒了幾週後,某天竟然真的拔下收音機插頭,將它收到衣櫃裡去。寒假之後,也不知道在什麼狀況下,禁令突然解除了。在排行榜之外,死黨J又將搖滾及重金屬介紹給我,入門的自然是搖滾及重金屬團進流行榜的金屬芭樂式情歌metal ballads,這是當年廣播名人老貓的獨特音譯用語之一),Tesla在一分半鐘後才結束吉他前奏、進入主曲的"Love song"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另外像是搖滾老團Aerosmith,一直到成軍十五年後,我才因為進榜的"What it takes"真正認識他們。

不確定是不是因為當時的禁令阻斷了我追隨流行音樂的熱情,或者其實只是某一個階段的結束,高中畢業前,甚至上了大學住進宿舍後,生活不再只是單純的教室課桌與住處書桌,"American Top 40"的每週收聽,降格成了有一搭沒一搭的零星點綴。音樂自然還是非聽不可,收音機一開,其實很難不知道有哪些歌手哪些歌曲,但八0年代的泡泡糖音樂日漸式微,進入九0年代,排行變得不再迫切。這個時期的我,幾乎已經完全改投重金屬的懷抱,還非常正經地在系刊上投了一篇重金屬音樂入門與分類的文章。非常巧的是,大學末期的某一個週日下午,還正好聽見"AT40"停播前的最後一集,節目最後,主持人Shadoe Stevens性地說了再見,雖然"AT40"早已不是我的生活重心,但那個時候,我都可以強烈感覺到腦中那被迫的「喀擦」聲,什麼東西突地就剪斷了,那是一個屬於某個特定時期的憶念走到終章時必經的失落。至於節目數年後復播,就斷層為一個完全不相關的事件。

記得從前上邱漢平的現代/後現代小說時,他曾解釋過現代與後現代進入當代時期一個重要的文化差異,也就是從獨尊一家至百家爭鳴。西洋音樂從八0跨進九0,就給我這樣的印象,似乎手指才壓著大本年曆簿前頭的十數張,剛翻過那一頁,流行界就再也無法完全是Michael Jackson、瑪丹娜、George Michael 的天下,更極端的,就成為所謂的過氣。這個年代,有誰能真是天王天后呢?這樣的字眼,不過是經紀公司撈錢的手段罷了

嗯哼,嗯哼,說了七八段這麼多(妳是一定要用這個數字就對了)好像就只為了現在終於能夠帶出本篇的主題。不論是台灣或西洋流行音樂,對我而言,都是非常獨特的年代、事件、心情標記。我的iPod裡有上百張專輯,其中超過八成是自過往慢慢蒐集而來不褪流行的流行音樂。按下播放鍵後,這樣的每一首歌,都可以勾起具有年代指標性的特有記憶,就算這記憶微小到只是好友之間上課趁導師轉身寫黑板時偷傳紙條的無聊內容。像是小學的黃玠文「我情願錯」,還有英文歌改編的顏秀蓉「埋葬愛情」,在音樂聲中的記憶聯想,就是一大群中高年級生在中午吃飯時間擠在自然教室裡搶看某布袋戲最後一集,十二點半鐘響時,大部分人還不願離開那個畫面。貪心一點的話,彷彿還可以嗅到星期四營養午餐最愛的炸雞腿香味。國中呢,之前特別提到"Feel the heat",並不是沒有原因的。這首歌幾乎跟張清芳的「我還年輕」及專輯中其他許多首歌一樣,在我的記憶庫裡直接指向國二的全校大露營:操場上的帳棚,黯藍的夜色,後棟二樓洗手間外牙膏的口味,擦身而過時堅決不看S的眼睛,還有隨身聽耳機裡,決定要藏起來的戀愛心情(咦,真的說出來唷?)。高中後的流行音樂,在記憶中大多帶有心靈自由的意味。我開始真心喜歡上學,還有坐在書桌前只跟白紙黑字打交道那樣的專心致志這一個時期,"AT40"扮演了太重要的角色,給了我安定的力量。流行音樂,就是我青春期最鮮明的那個顏色。

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 時間的意義 ★

彷彿不久前誰才剛說過,在時代廣場跨年凍到腳趾頭發麻。不意瞬間即是年中。

年中,中年,嗯,也很符合我們人生的狀態嘛。咪咪,妳盯著鐘思考了那麼久,能不能告訴姊姊,時間的意義是什麼?



2009年5月25日 星期一

★ 無謂的公告 ★

嗯哼……雖然說是換湯不換藥喔不,是尚未加料,但是版面大整也是很花時間的哎。尤其是八個圓弧邊邊,差點沒被它們打敗。

2009年5月3日 星期日

★ 味道 ★

(一)

他總是那樣地忙。每當她下班打開公寓的門時,他不是在工作室的電腦前忙打字,後置圖檔,要不就是在廚房裡試驗新的菜色花樣,然後打起大燈,架起他的單眼,從各個角度攫取食物的照片。她不會去打擾他,因為這是他的工作。

一年多前,他還在某廣告公司當美編企畫的時候,因為興趣的關係,開始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分享各式各樣的食譜,許多都是他自己開發的新口味,少數則是其他網路食譜的精密調整。他還貼心的整理出給新手的、給上班族的二十五分鐘就能上桌的食譜,並且附上錄影檔的過程示範。由於相片中食物的賣相總是精緻可口,很快就累積了許多的人氣與討論。出版商也盯上了他,簽了食譜書的合約。不久後,他就把工作辭掉,全心投入這份事業。

他們之所以會相識,也是從他的食譜網站開始的。她老家在台南,某個週六早上,雜誌社的工作不必加班,突然非常想念媽媽的香菇油飯。打電話回家,接電話的外甥女說阿嬤到鎮上去做外燴了,要晚上才會回家。她只好在網路上搜尋「香菇油飯」的食譜,就這樣進了他的網站。準備好了各種食材後,她跟著錄影檔的示範教學一步步來。當天傍晚,她坐在電腦前看著韓劇DVD,開心吃著做好的油飯。雖然跟媽媽的台南油飯口味不盡相同,但她滿足了。

隔天,她打電話跟媽媽要油飯的食譜。嫂嫂幫她整理好Word檔,再email給她。於是,她在他網站上留了言,謝謝他的食譜跟示範教學前一個週末拯救了她,並且跟他分享媽媽的油飯版本。

大概就是這樣開始的。她開始多方嘗試他網站上的菜色,然後也常在電話上跟媽媽討論。次數多了,媽媽也開始狐疑的問:「憨囝仔,甘係妳想換頭路換去煮呷威?」她總是打哈哈敷衍過去:「嘸啦,看把郎按奈煮,攏馬卡想要呷阿母煮的啦。」試驗完媽媽的版本後,又跟他在網路上來來去去互相交流。或許是因為對伙食認真了,也可能是對生活有了新的期待,就算遇到工作上要加班趕稿校稿的時候,她還是精力充沛,臉色比廣告裡喝統一雞精的小姐還要紅撲撲。同事們都覺得她戀愛了,有時還會一群人搔她癢,希望逼出個什麼供來。

(二)

他們的交談範圍慢慢變大。email來回間,那陌生的親密逐漸成形,如同四月自初苞到盛開的櫻花一般。一個多月過去,他主動約她見面了。信裡頭他這麼說,「我想,也該是我們親自好好過招的時候了。雖然我還沒有緣見到伯母,不過我完全不介意妳『代母出征』的。我們可以先決定一兩道菜,我把材料都準備好,如果這個週末妳有空的話,不知道妳願不願意光臨寒舍,讓我們以『燒菜』會友呢?」

打開email的時候,她其實正在上班。雖說在心中以一百二十分貝的音量大聲叫著「我願意我願意」,不過外表仍舊一臉酷樣,鎮定十足地回了信,說她願意接受他的挑戰。同事們沒人發現她的異樣。

週末的約會很成功,不緊張也不彆扭。她想,這應該是「廚戰」的策略奏效吧。兩個人笑鬧著,仿照《料理鐵人》的模式,各做了三道菜及一道甜點,還拍了一堆照片。吃飯時,聊天很投機,話題也一直維持著活潑的步調。四個半小時過得很快,幾乎比她捷運兩站就到公司而iPod兩首歌都放不完那樣的速度還快。十一點時,他送她到捷運站搭車,還跟她訂了下一回的約會。

回家的車廂裡,她的臉還燙著,思緒卻一下子沉澱了。這真的是一個有條不紊的男人,她看得出來。他公寓的擺設,收拾的方式,都不像是為了她到訪才做整理的。「什麼星座的男人會像這樣什麼都先做好規劃的啊?」這樣的人跟她適合嗎?她在心裡慘叫一番。唉,算了算了,星座也不見得準吧,書上不是都說摩羯座的女人很有秩序,但現實生活中,她要有秩序才有鬼咧。

(三)

當天夜裡,很神奇的,她竟然沒興奮到失眠,只是做了個怪夢。在夢裡,她報名參加大胃王比賽,眼前各種小吃放滿了三張長桌,可是其他參賽者沒人現身,連裁判也不見蹤影。她一個人慢慢吃著,時間越久她越心慌。夢醒後,天色已微亮,她卻一身冷汗,早知道睡前就不看小林樽邊搖邊吃的轉播了。

平常習慣上班早起,她知道這一醒就很難再入睡,索性開電腦準備上網。倒了杯豆漿,切了兩片瑞士捲後,網路已經連上了。RSS上出現更新的標示,她隨意瞄了一下,好幾個自己訂閱的部落格都貼了新內容,但她最訝異的是,他的竟然也有!難道他昨天三更半夜不睡覺,還更新了網站?

點開文章一看,她愣住了,因為他最新一篇的標題是:「我‧戀‧愛‧了」。這這這,這個人什麼時候談戀愛了?!可是他昨晚的表現,明明不像有女朋友的人啊,而且他還約她下次見面耶!

她覺得自己好像受騙一樣,就在還不確定到底是該先在內心委屈一番,還是直接憤怒的時候,發現文章裡的照片竟然是昨晚兩個人一起過招所做的菜跟點心。仔細一讀內容,他敘述了近來兩人間的頻繁交流,他想破頭決定約她見面的詭計,還有昨天終於見到她的雀躍等等。當然,他仍不改職業病,介紹了昨晚幾道菜的詳細食譜。那燈光還真不是蓋的,每道菜此時看起來都無比精緻,讓吃完早餐的她還是食指大動。

讀到最後,她開心了,因為文章結束他這麼寫:「說了這麼多,我,我希望妳能當我的女朋友。如果妳願意,請妳馬上打電話給我好嗎?」

嗄,真的有人這樣告白的?不過,在這個網路的年代,大概也不稀奇吧。於是,她打電話給他。他們就這樣開始交往了。

(四)

住在一起後,她終於見識到他生活節奏那極致的緊湊。通常早晨他會跟她一起出門;她上班,他則上健身房。一個半小時左右的運動後,就回家沖個澡,接著開始他一天的工作。

一般上班族是朝九晚五,下了班後,畢竟是自己的休閒時間。但他卻像養了許多天竺鼠的大玻璃箱內的那個運動轉輪一樣,沒什麼閒著的時刻。像書約、邀稿、網路訪談等等,佔據了他大部分醒著的時間。她心想,在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人在他的「忙碌」箱子裡,偷偷放了一顆夜明珠似的,所以他的事情總是忙不完。

一開始,她還擔心他放鬆的機會太少,缺乏調劑,每天生活僅是工作的全然緊繃,但他並不這麼認為。他說,這不光是他的工作而已,其實該說是添加了他的興趣在內的工作。也對啦,她想,碰上一個熱愛工作的伴侶,應該是一件好事罷。

慢慢地,她發現,每天下班回到住處,打開門看見他忙碌的背影,心底就會升起一股平穩的滿足感。那種安定,模模糊糊好像有著顏色跟熱度,如靜謐的寒冬雨夜裡窩在書房沙發一角,點著亮黃燈光,雙腳裹在室內襪裡,而一旁茶几上泡著一杯熱咖啡那樣的溫暖一般。

(五)

過年前的某一天,比較要好的幾個同事在公司附近的簡餐店吃午飯。吃著聊著之間,不知怎地,新春共遊的話題就浮現了。原本目標放在年後三至四天的陽光墾丁,但幾個女生越講越興奮,最後演變成紐澳八日遊。

同事中有人的姊姊在旅行社工作,馬上手機一撥,得到了令人振奮的資訊:超過十五人成行的話,還會有更優惠的折扣,但是優惠期即將結束,必須在當天下班之前先做確認。

幾個人作了初步的估計,同事的好友啊或男朋友的,湊一湊最多不過十四個。突然同事裡有人想到她了:

「咦,對,小雯,妳要不要找妳男朋友跟我們一起去啊?」

「嗄?他喔!他真的很忙耶。」

「那……我們暫時湊個人頭,先算十五個人好不好?妳回家跟妳男朋友說說看,如果真的不行,再給Janet打個電話,她可以再跟她姊姊談?」

「等等回公司後,大家再努力想想,還有什麼好朋友可以找的,抽個時間聯絡一下。」也有人這麼提議。

下午在公司,她一直心情雀躍著,兩人一起出國玩耶,這該是個值得珍惜的回憶吧!終於熬到下班,她巴不得快點趕回家,當面跟他宣布這個好消息。

(六)

進了家門,她興沖沖地向廚房中排盤的他宣告這個海外同遊的機會:

「跟你說‥‥‥慧慧、育琪她們在找過年後一起去紐澳玩的團咖耶,我先幫我們兩個口頭報名了,你說好不好?」包包都還沒放下,她就問了。

他放下手邊的工作,到客廳茶几上翻了大行事曆:「過年後‥‥‥?嗯,目前看起來好像是沒什麼走不開的事,不過我可能要跟王哥確定一下。」

她高興地在一旁跳來跳去:「真的可以一起出國去玩嗎?真的嗎?好棒喔!!」

「嘿,妳別忘了妳答應妳媽媽我們這個過年要住到幾號?先搞定這個再說吧。」他苦笑著說。

「這個我早想過啦,如果不行,大不了帶我媽一起去啊!」

晚餐後,她打了幾個電話跟姊妹淘們確認出團事宜,當然也不忘撥回南部家裡,跟媽媽撒嬌一番。接下來的幾天,兩人抽出一些零散的時間去拍照,還有整理舊護照、申請觀光簽證等手續。

很快地,過年就只是兩週後的事了。(待續)

2009年3月22日 星期日

★ 五天四夜的「妹妹」 ★

這個春假,「妹妹」從MD來了。五天四夜之後,包袱款款,又離開了。

是說從小我不曾有過想要個妹妹之類的念頭。我們家就我哥跟我兩個,我自己也不是什麼多了不得的妹妹,自然對「妹妹」這個身份沒什麼美好的幻想(嗄?)。求學過程中,有過許多同性密友,還有非常要好的學妹們。只是,她們都不是「親」姊妹。不過,話說回來,是不是親姊妹,差別又在哪裡?

如果真得這麼界定的話,「親」妹妹和同性密友的差別,是在「親暱」的程度嗎?比如說,跟親妹妹兩個人在同一個房間裡,突然間想放個屁,是不是連氣都不必憋?還是說差別在「血緣」呢?但想想,如果突然需要緊急輸血,但是妹妹的血型相斥,那「血緣」的意義又在哪裡?假如是領養的妹妹,難道就不是妹妹了嗎?或者說,「親」妹妹和同性密友的差別,其實在那份「義務」?

國一二時,我很迷瓊瑤的小說。很多讀者大概都知道,瓊瑤在《燃燒吧!火鳥》裡描述的,是一對曾經因為愛情而一度反目的姊妹,當然啦,這只是一種想在一個短短句子裡解決事情的簡化說法。因為這個故事,我對親密的姊妹一直有個刻板印象的問題,那就是:「那妳們如果一起喜歡上同一個人怎麼辦?」我知道這問題蠻白痴的,不過,說到《燃燒吧!火鳥》,當年的女主角姊妹是林青霞與呂琇菱。我個人覺得,如果《燃燒吧!火鳥》哪天打算開拍二十一世紀版,絕對可以考慮由林志玲及關穎(或桂綸鎂)來重新詮釋這對姊妹的氣質。

離題了離題了。重點是,即使我對「姊妹」有著這些本質上的疑問及刻板印象,但這些年來,我漸漸發現自己的姊性遠大於母性。如果真有個妹妹的話,可能很有意思。似乎在兄弟姊妹之間,妳可以對哥哥大方撒嬌,哭著跟姊姊尋求建議,弟弟的話,就隨便野外放生(?),但妹妹……,妹妹就不一樣了,妹妹就好像一種需要親密,需要照顧,偶爾卻又需要空間的生物。

這個五天四夜,家族中最小的表妹來訪,因為同進同出,我好像第一次真正體驗當「姊姊」的感覺。不光是急著帶她去逛好玩的,吃好吃的,擔心她會不會迷路,冷不冷,有沒有睡好等等,其實是兩個人明明就很累,但洗完澡躺在床上,就算已經快凌晨兩點,還是每次都嘰哩咕嚕講個不停的那種心情。

所以,「妹妹」來了,「妹妹」又走了。從車站回到家的那個下午,還真的有那麼點淺淺的,空巢期的錯覺……。

2009年3月10日 星期二

★ 罐頭對話 ★

「早餐的雞肉罐頭真的太好吃了。」

「對啊,依我看來,有八顆半星星那末好吃噢。」

「什麼鬼,星星最多五顆而已罷?」

「哪有,上次我看姊姊就是這樣。她在百視達給自己最喜歡的影集五顆星星哦,結果去IMDB一看,十顆星星竟然只拿了六顆半。所以,星星數量這樣的概念是相對的啊。」

「……喔。」 舔完嘴唇的凱莉開始洗臉。


最好,最好妳們兩個一大早的對話就可以給我這麼深奧。

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

★ 甜甜圈先生 ★

話說我們初嚐甜甜圈先生的滋味,已是前年某個清晨在桃園機場準備出關前的事了。

起飛前一晚,我們借宿新莊小靜冠綸家。按照慣例,又得把握回台灣時難得北上見面的機會,與小靜一家還有Sabine一道嘗試她們新開發的台北美食。當晚的選擇是小巨蛋附近的某熱門自助燒烤,好吃自然是不在話下。很快地,在聊不完的天中,兩個小時的用餐時限就到了。分別前,當天(好像)去參加某新書簽名會的Sabine拿出一個西點盒來,說是台灣很流行的甜甜圈,讓我們隔天搭機前當早餐吃。

隔天早上四點多,鬧鐘就滴滴滴叫著吵人。搭的是七點半稍過的班機,還得讓冠綸早起送我們去機場。生理時鐘讓我們根本吃不下任何東西,盥洗收拾後,小靜還一旁特別盯著,即使沒胃口,也要四隻手必須忙著推行李的我們至少也得帶上幾個甜甜圈。

機場報到及行李托運後,因為時間還非常充裕,我們並不打算先行通關。在護照查驗區附近找了位子坐下,然後小逛書局一番。或許是因為大件行李已經脫手,最麻煩的早起一事也已解決,才稍微餓了起來。山姆到一旁的星巴克排長隊買咖啡,我則在位子上打開了甜甜圈的盒子。

說真的,甜食一向不是我的菜,挑麵包也總是偏好蔥燒或玉米火腿這種鹹口味的。因此,心裡頭對這些甜甜圈其實不抱任何期望。與其說買了咖啡是為了搭配甜甜圈,還不如說甜甜圈是來給咖啡陪襯的。雖然這麼想,非常盡職的我(?)還是決定先行幫山姆老大進行早餐口味測試。

短暫觀察之後,我決定先從左邊這六個迷你小東西下手(圖片來源:Mister Donut台灣網頁。才咬了一口,不禁大驚,心頭直呼「這是人吃的東西嗎」(啥),這才能叫甜甜圈啊!而如果這才是甜甜圈,那美國的甜甜圈還真敷衍到不是人吃的。在美國,就算在路上讓我撿到甜甜圈,我也不屑放進嘴裡(廢話)。就在這麼一咬一吞之間,腦袋裡轉了多少魔鬼的念頭,這麼小的美味,要我每個都留一半下來,真可說是嚴苛的挑戰。天人交戰間,山姆終於回來了。我們分食了盒子裡的甜甜圈,兩個人一致最愛胖佛珠狀的蜜糖波堤(呃,是獅鬃圈吧)

也因此,雖然家鄉的HW小鎮上還是不見門市,但每次回台灣,都會記得到台中時順便拜訪甜甜圈先生。去年還一口氣買了好幾盒,回家後大人小孩搶成一團,吃勁十足。今年過年後到台中訪友時,正好遇上流鼻水喉嚨癢,硬是打消念頭,只老實地跟友人L約在科博館附近的新誠品,也沒在GPS上設定門市地址。

當天傍晚,三個大人一個小孩買好了書、衣服跟玩具,離開SOGO後邊逛邊找,在綠園道上慢慢前進。靠近誠品的時候,突然看到一個小男生跟在某個大人身後邊走邊跳,他的手上提著一個盒子,接著,盒上的草綠色方塊進入我的眼角餘光。我不經意地一瞥,發現那個草綠色方塊上竟然有波堤獅的圈圈頭!當下腦中的Mister Donut警鈴大作,馬上豎起鼻子用力聞(最好是聞得到),眼露兇光(?)四處搜尋。果然,就在前方看見熟悉的招牌,原來竟然有新門市!嚴格說起來,我應該不算是個好吃鬼(我真的不是),但那一瞬間,我內心涕泗縱橫,深感只有「他鄉遇故知」一詞,才能形容這場不期然的相遇……。當然,深怕刺激喉嚨的我,只在讓人眼花撩亂的玻璃櫃前,非常節制地選擇了一個蜜糖波堤。我想,這就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的真諦啊。

此時,坐在書桌前,看著窗外急飄的白雪片,我不禁嘆了口氣。連三月積雪都現身了,甜甜圈先生,你要什麼時候才會來紐約呢?

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 時差與錯亂 ★

張開眼,四週沒有微光,沒有聲響。兩秒鐘後,知覺清晰了,眼前輪廓分明了,才意識到自己原來躺在紐約公寓的床上。

過去兩週,總在疲倦中沉沉睡去,在黑暗中醒來,接著是短暫混淆,分不清自己究竟在HW的這個家或那個家,或在NY,還是仍然在距地表數萬英呎的高空中,像個假衛星般繞著地球飛行。

三年前的時差,不過是單純在醒醒睡睡間掙扎。但時差年年有,形式卻不停變化:什麼時候發生,持續多久,影響多深,根本說不得準,連人靜夜深時倏然清醒時那股思念的濃度,都不盡相同。即使如山姆這樣的猛男(?),都曾經在回台灣的某個下午跟朋友打球時被調侃「怎麼有氣無力的」,他說,當時就像熬了大半個夜後還想快攻上籃一樣,使不上力。

再過幾年,因為時差而錯亂的,可能不再限於時間與地點。會不會有天半夜醒來,一時不能確定自己到底幾歲了呢?嗯,如果我們到了六十歲還繼續這樣飛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