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7日 星期三

★ 騎腳踏車之三:汽車篇 ★

2002年時,我在密西根拿到汽車的駕照。

在這以前,兩度考慮利用暑假、與朋友們一起在台北報名汽車駕訓班,但總是因為聽說教練會把學員罵到臭頭罵到哭而打退堂鼓。就這樣「蹉跎青春」(廣義的說啦!),到二十七歲還不會開車。到了密西根以後,一直也跟山姆配合得還不錯:他開車,而我看地圖、記路線。我們跑短程,也曾經遠征三百多英哩(五百多公里)之外的芝加哥與多倫多。

就這樣,我們之間「你開我找」的甜蜜關係一直持續到2002年的四月。一方面是因為山姆的班表即將跟我衝突,不能繼續載我上學上班;二方面也是因為我似乎也應該認真學車了。於是我們開始在住家附近的大停車場進行駕駛訓練。

以前每次聽說男女朋友或夫妻因為學車而分手離婚的例子,都覺得一定都只是玩笑。而當時的朋友裡,還有一對夫妻從練車場吵到家裡,由於老婆抗議聲量(與脾氣)太大,鄰居報警以後警察馬上上門,還問她是不是被她先生暴力相對。而我到了學車的時候,才真正見識到我們之間的「歧異」。

所謂「歧異」,可以表現在類似以下不同的用語裡:

  • 「你是白癡啊!不會踩剎車嗎?!」vs.「來來!踩剎車看看。」
  • 「方向盤不能轉到底啦!我真的是會被你氣死!」vs.「小心方向盤不能打到底哦!」
  • 「我怎麼會知道要轉幾圈?」vs.「你多開幾次就知道要轉幾圈了。」

這樣上了幾次駕駛課,山姆跟我都想放棄了。我放棄,是因為我的頭已經被罵到不能再更臭;他放棄,是因為他不想再讓他的寶貝車繼續受我荼毒。但就在那時候,正好有個朋友要賣車,又正好是山姆很感興趣的四輪傳動(因為他夢想在雪地裡加速後打轉),於是,一直很希望擁有一輛小小的、可能是沒有尾巴、類似小March的我,竟然就這樣買了一輛5.8升的、Jeep裡頭最大的Grand Cherok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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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買了一輛大車,絲毫沒有放大我第一次考上駕照的機率。車子在那一年七月過了戶,我開始累積上路的經驗,也考過了筆試。大約是在八月底,我預約了路考。

當天早上到了指定的停車場,沒多久監考出現,便開始填寫表格、檢查車子配備。等到一切就緒,馬上就開始第一階段的基本路試。基本路試包含了:直線前進並在指定白線處停止(越靠近越好)、倒車入庫、路邊停車;後兩項都是由橘色的三角玉米筒標示出範圍來。而我‥‥‥卡死在第二項倒車入庫,倒了三次車,還壓爆了一支玉米筒。

我想,那一個女監考,一定在心裡頭邊恥笑我、邊開心她們分處賺了一筆42塊美金的報名費,遇到了一個百年不見、連基本路試都沒過的白癡。我可以在腦海裡想像她回到辦公室時她同事們訝異的表情,可能還會問:「怎麼這麼快?被放鴿子喔?!」她就會邪笑著說:「什麼!對方根本連倒車入庫都沒過!還叫我再給她一次機會‥‥‥。」然後整個辦公室就會陷入一陣歇斯底里,那狂笑聲久久不曾散去,噢‥‥‥我真的不敢再想像了‥‥‥。

我就這樣嘟著嘴開車回家,也不敢先打電話給山姆。一進門,他訝異地說:「ㄟ??怎麼這麼快?他們放妳鴿子喔?!」我本來想打蛇隨棍上,騙他說是,但還是老實告訴他,說我有負他的諄諄教誨,一開始倒車入庫就沒過。話一說完,山姆一陣臉部抽搐,然、然後他拍拍我的肩膀告訴我:「沒關係,這不是妳的錯。」就在我眼眶感動的大滴淚珠即將往下掉時,他又加了一句:「只能說是妳的恥辱。」學了成語那麼久,我終於深刻體認到什麼叫做「落井下石」並「噗通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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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我那比麥當勞「得來速」更快、在五分鐘之內就結束的「踢到鐵板式槓龜」的基本路試,並不是什麼太出人意表的事情。之前我雖然已經頻頻上路(法律規定至少必須有一個持有效駕照的成人在旁「全程監護」),但完全不曾練習過倒車入庫,更別說是路邊停車。

八月多時,還曾在山姆陪同下,載了到密西根來玩的媽媽與表妹,當時媽媽還誇獎我有著「儼然一副即將自成氣候的架勢」。表妹更捧場,某天我在友人T的坐鎮下(山姆到北密上一週課),到U Towers去載她。雖然我在附近的某個路口作一百八十度的大迴轉時壓上路旁的安全島,她仍在後座呼呼大睡,可說是給足了面子。

路考失利後的某天,山姆和我出門買菜,經過當初我慘遭滑鐵盧的停車場,他答應給我來點二考前的惡補。那一天或許之前有人才剛考過路試,指定停車格邊還排有半圈圍成U型的玉米筒,正好配合練習。山姆將車子開到定點白線前,準備倒車入庫。站在一旁用心觀摩的我,就這樣看著他‥‥‥一次‥‥‥兩次‥‥‥我還心想,山姆應該是經由示範「不能這樣開」來點醒我當初所犯的錯誤,接下來應該就是正確的倒車入庫了吧。沒有想到,緊接著第三次還撞翻兩個玉米筒,臉冒黑線、頭探出車窗的山姆於是歸納出一個結論:「嗯,我想是因為妳的車比較高比較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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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地山姆便克服了大環境的不利(從指定地點倒車入庫、車子太高看不見後方玉米筒、很久沒這樣倒車等等),成功地開始進入指導我的階段。教練有信心,學員自然也就大膽起來啦!

九月多時,我報名第二次考照。在考試之前,我聽朋友J說過,路考只要遇到大型SUV,都會特別嚴格。因為根據統計數字,駕駛大型車的都比較不守規矩,因為大型車衝撞毀損的程度比一般小型車還要來得小。所以我必須特別要注意如切換車道要穩要打方向燈的行車規則、小心特定路段的速限等等。這些我倒是從山姆身上學到不少:因為他非常注意路段的速限(我們鄰近的市區道路從15到45英哩不等)、也是個很有規矩的穩定駕駛人。

二考的基本路試非常順利,緊接著就是上路。上路的經驗我已經有,心裡還蠻穩定的。這次的監考員是個中年白人,很明顯地喜歡Jeep系列的車子,一上車就跟我說他家也有一輛Grand Cherokee。當然啦,人家的車年份是1998,可是比我的93老車新多了。

雖說車子是第一印象,但這先生監考還真一板一眼。我們當時住的地方地名是Ypsilanti(是一個將軍的姓),就在密西根大學所在的Ann Arbor隔鄰(台灣一般都翻「安娜堡」,但我覺得原意應該是「一棵樹」)。當天上路,由他指定哪裡轉彎、哪裡切換車道,幾乎開遍了市內每個速限的路段:從Ypsilanti High School外的大馬路開始(學校外抓很兇)、到市區的Depot Town(大馬路口左轉)、住宅區(速限超低)、一般路段、還上了高速公路、最後回到基本路考的停車場。

當我們到了Depot Town的Main Street,監考要求我下個大馬路口左轉。因為路口正好紅燈,我慢慢停下,是轉彎順位的第一輛車。綠燈亮了之後,我等對面來車都過馬路後,才作大左轉。這個時候他才告訴我,前一天他監考,就在同樣的路口「終結」了上一個路考的駕駛,因為那個人綠燈一亮、馬上全速左轉衝第一。反應是很快,可是這是違規的駕駛方法,當場扣了五十分(總分一百、過關六十)。監考還告訴我,前一天這個路考同樣也是台灣來的,還是個男人。我不敢告訴他,其實台灣,我也是這樣騎車。只是因為這個路段我看山姆開過很多次,他每次都殷殷告誡我,將來開車時,要等到對方來車都走完才能左轉。

一路上監考先生努力建立一般開車的情境,包括跟我聊車與提問等等。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我們開上速限45的Golfside時,他告訴我:「接下來我要問妳一些問題。作為一個好駕駛,妳應該要能應付邊開車邊說話的狀況。」然後他就問我,如果我行駛在某個路段,來與去都只有單線道,現在對面來了一輛高速行駛的車,眼看著就已經開到我的車道來了。這時候我會:1) 往左邊衝;2) 往道路右邊的矮樹叢衝;3) 呆呆的任由對方撞上來。我當時選擇的是2,不知道有沒有扣分?

車子行進時,他還要求我完成下列事項:調整音響音量大小、切換電台頻道、開關汽車空調等等。就這樣已經開了不少哩路,突然間他告訴我:「等一下我們要開上高速喔。」之前我只有兩次在山姆陪同下開高速的經驗(他訓練我在上交流道時加速),而且還有些朋友安慰我,路考時「不見得」會上高速;他這一宣佈,當場讓我車速還沒增加、心跳就已經破百。

上高速後(我當時考的是I-94),時速超過六十,我抓著方向盤的手還不到發抖的地步,只是抓得很緊,而心臟強烈的蹦跳,讓耳朵都跟著震動起來。這個時候監考提醒我,切換車道的時候,他一定要看到我在看後視鏡之外加上轉頭確認的動作,要不然每一次扣至少五分。當時車流量還不小,他會告訴我,「好,等適當時機切換車道」,如此切換了四五次。走了兩個出口,終於可以下高速,開回基本路試的停車場。幾天後,我領取了生平第一張汽車駕照;就在我滿二十九歲的一個多月前,正式成為汽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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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英哩長征



去年(2004),山姆跟我從密西根搬到東岸的紐約。在出發前一晚,山姆跟我複習過路線圖,我們將從密西根州經俄亥俄州、賓州、紐澤西州、然後到紐約州,總共行程約624英哩(998公里左右),一般網路軟體估計10到12小時完成。

八月三十一號早上十點半,我們(兩隻貓兩個人兩輛車及不少家當)正式從夜宿一晚的朋友L家出發上路。

當天陽光充足,適合出遊。剛上路時窩克非常興奮,數度想爬到前座;連小凱都用可以聽見的咪咪聲發出詢問,我只好一直跟她解釋我們要搬家。出發前我們分別「精心」選好了自己想聽的CD。我們是這樣想的,十多小時的旅途,大概跟著鬼吼十張CD左右就到了。後來事實證明如此。

下午兩點左右,我們第一次下交流道,讓車子休息,順便吃個漢堡套餐。原本打算是讓兩隻喵喵們呼吸一下新鮮空氣,沒想到他們進入睡眠週期,睡得東倒西歪。再次上路後,漸漸的我們進入賓州山區,地形高了起來,兩旁也開始出現陣陣的樹群。這個路段有許多的大卡車,有的甚至有聯結車廂,還挺沒王法地開上了內側快車道。就在那十數英哩間,我們是夾在同速的車陣中前進的。四點半,我們第二次下交流道,這次是給車子加滿油。大約在八點二十分左右,正式通過進入曼哈頓市區的喬治華盛頓大橋。理論上,我們在十個小時之內就完成了這次搬家長征。只可惜對紐約市交通不熟的我作了一個錯誤的猜測,過橋後沒往南走9A,而是繼續往北開進了Bronx。等到我們確認地圖、聯絡上房東David拿了鑰匙、然後終於開到公寓前時,已經是晚上九點二十左右了。

看去年搬家照片,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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