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1日 星期二

★ 就像失戀?但不算主題 Part III ★


在密西根時,除了上學上班或大假日逛shopping mall時,很難得需要找車位或排車龍。搬到紐約後,我竟也逐漸習慣了每週固定的四次移車。

移車的規律是這樣的:靠北邊的街道,必須在星期一跟星期四早上十一點到十二點半淨空;靠南邊的街道,則是在星期二跟星期五的同時段。去年我算是菜鳥,一週移車兩次,要不移一、四,要不就移二、五。一週至少六個小時在車裡。

這種移法的壞處是,到了掃街那一天,非得在十一點整之前下樓不可。萬一不小心真的忘記了或因為拉肚子而拖延了,就會被月初或月尾準點巡邏的警車在車窗上留下一張令人心痛、從四十五元起跳的罰單。這種心痛,我嚐過三次。 運氣更背時,還會被要不是充滿正義感就是當天火氣奇大的掃街車駕駛貼上一張百分之百強力黏著的「萬惡不赦」公告。

我認為,這種告示彷彿是在打那黏膠貼紙的廣告一樣,因為它狠狠的黏勁已經到了一貼在車窗上就無法完全清除的程度。如果今天我做生意,想要訂幾打強力貼紙,一定會想打電話去311詢問是什麼公司承包了市府懲罰貼紙的生意。貼紙還沒撕掉前那種螢光綠黃非常顯眼,而且還這樣說:「都是因為你我們才無法維持紐約市街道的清潔!」這種聳動無比的字眼很容易招來路人的白眼,然後投射出「活該」的嘲笑心態。人都是這樣的,至少要中過一次,才會產生同理心,明白著這車主可能有難以傾吐的苦衷。就算想努力試著撕去吧,也會在這裡那裡留下片片貼紙尾,凸顯出車主曾經犯罪而且試圖滅跡的可議心態。

為了因應,有些車主把車停在對街,然後十二點五分或十分或甚至十五分才把車移到掃街那一頭。這種移車的方式,使得每週移車的時間大大縮減,一週可能用去最多兩小時最少一小時在這件事上。這是一種為了生存而投機取巧的招數;當時我還抱著一種我比較高尚的潔癖看待那些車主,但現在......嗯,我認為,我是成功地移車社會化了。

短短幾個月內,我在街上看過數次為了搶一個車位而高速倒退的奇觀,這些高速倒車的駕駛漠視甚至蔑視後方兇狠按喇叭的計程車司機。我在想,他們唯一敬畏的,應該是頻繁從Broadway那頭駛過來的紅色雙層觀光巴士。

我想,如果不是掃街車乖乖遵照每年三十六次的國定假日及宗教節日而不出動的話,我真有一種在122街上養了一隻狗的錯覺,像這樣罷:有時我帶著狗,跟朋友一起去Fairway買菜;許多買菜的人也會帶著他們的狗,而這些狗都會或面對哈德遜河或面對市場乖乖等候主人採買完畢。有時我會在涼涼樹蔭下邊陪著我的狗邊讀書,或跟其他狗主人隨便哈啦聊聊天氣。偶爾遇到陽光四射的週末,我們還會帶狗出去玩。每進入一週的開始,我就會在手機裡設定鬧鈴,時間一到就下樓陪我的狗。這麼說的話,這掃街的規定應該是怕狗寂寞而衍生,而紐約可謂都市狗性化之極致。

▲ ▲ ▲ ▲ ▲ ▲


因為「遛狗」,我認識了同住我們這棟公寓的一個老先生Mr. Anderson。他總在十二點左右慢慢扶著矮牆緩緩走下公寓前的兩層階梯,然後靠過來問我今天掃街車來過沒,接著他會一點點跛跛的走到對街去‥‥‥牽他的狗‥‥‥(吼!夠了吧!)

Mr. Anderson開的是一輛很新的銀色四門Corona,相對於許多退休的老人喜歡買保時捷,我感覺他買這樣的車是非常保守、又非常有氣質的一個選擇。大部分時候他只下樓移車,偶爾會開車載他的老婆出去,然後回來的時候下車會有好多袋Fairway的採買物。

我們兩個都是那總堅持到十二點半才離開的車主。我曾經見過在十二點二十三分還從阿姆司特丹那頭走上來的步行交警得意地開單,雖然只有那麼一次,但我就怕少守兩分鐘又來一次心痛。通常我會等Mr. Anderson,兩人慢慢走回公寓坐電梯聊天。他說,他從一九四○年代開始就在紐約居住,前妻也住在122上往下走幾戶,現在大部分時間都幫小孩帶孫子。

▲ ▲ ▲ ▲ ▲ ▲


今年年初從台灣回來後的那一週,星期一放了一個馬丁路德紀念日、星期四放了三天的Idul-Adha,大概是某個宗教的節日吧,又隔了一個星期才開始移車。我注意到安德森先生的銀色Corona都不在街上,心裡還想,他或許跟妻子孩子還有孫子去度假了。

二月中下旬的某一天,我跟阿通下課回家。一進電梯就看到一張公告,上面說20號的公寓一個我沒看過名字的誰過世了、某天將在某某教堂舉行追思彌撒、請大家和這誰的太太還有一樓的小姨子一起表示悼念云云。阿通還問我說不會是那老先生吧。但‥‥‥老先生不是安德森先生嗎?不是比爾、也不是約翰,就應該是安德森先生啊!而且印象中我覺得好像看過他開19號右邊的大門,那應該是四樓的18號才對呀。可是,我知道老先生跟現在的妻子住在四樓,而且小姨子就住在一樓入口左手邊那一戶。難道「安德森先生」只是我自己想像的名字、而18號是我自己想像的號碼嗎?

又這樣過了幾個月,他還是沒有在移車的時候出現,銀白色的可樂娜也都一直不見蹤影。前幾天搭電梯的時候,門一打開,就看見一個黑衣黑褲的老太太在哭。這老太太,就是「安德森先生」的太太。她的眼睛鼻頭都是紅的,哭的方式是已經抽氣抽到最後就剩點哽咽的那種哭法,她問我要到幾樓後,又繼續抽泣。後面還站了一位小姐。出了電梯走出公寓,這位小姐扶了老太太進一輛黑色舊型的賓士,車子就慢慢開走了。

雖然一直沒有去求證過,但到現在,我開始相信當初看到死亡告示上過世的人是他了。想起老太太在電梯裡的那種哭法,就讓我再次體認已經失去阿窩的這個殘酷事實。阿窩走後已近一個月,想起他的時候,我曾經大哭過兩次,一次洗澡一次洗碗,傷心都來得特別突然,但大部分時候都是一股摻雜著淡淡遺憾的思念。那天的老太太,是不是也在老先生過世了數個月之後,突然被一陣悲傷給攻陷?我有陳凱和阿通,她......要抱著誰呢?在這幾乎是人生的最後階段失戀了、而且失去的是十數年以來一個眼神一個手勢就可以交換默契的伴侶,我真的無法想像‥‥‥。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