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晚上出去吃飯好不?」下午四點丟給還在上班的山姆的email裡頭,我這樣問。
很快他就回我了,「好耶。那要吃啥?」
「我們去吃橄欖園八?」我突然想起搬到紐約兩年半、卻一直還沒嚐過滋味的Olive Garden時代廣場店。
「可以啊。那我可能會點牛排。」(他真的很愛吃牛排耶,不是我說。不過呢,我認識的人裡,愛吃牛排的也不在少數囉。)
過了幾分鐘,他突地又回了信,說想改吃豆腐鍋。(好啊好啊。)我心想,看到他email裡出現"tofu pot",馬上就想到首爾花園的碟碟開胃小菜,口水也以超過正常數值的方式在急速分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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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點整,天色仍是全亮。天黑還有遠遠的一個多小時,我們已經吃撐了,懶懶地靠在椅背上。從二樓窗戶往下一看,雖然還不到週末,但昨晚下過一場雷陣雨,拂著涼風的街上來來去去都是散步遊樂的人潮。
「走吧,我們等會兒去逛逛。」山姆說。走過櫃台時,他拿了一片店家提供的香瓜口香糖。
「我去洗個手,你幫我拿一片好不好?」
洗好手,下了樓梯,出了店門,看著他猛嚼口香糖的模樣,我突然想起來:「ㄟ?我的口香糖呢?」
他看著我,眼睛裡閃過那麼一點點被逮到的神情。但老練的他,很快就把那些許猶豫藏起來。我突然領悟:「你‥‥‥!你沒幫我拿對不對!」
但他卻笑了:「有啊。」
「有?有就拿出來啊。」我伸出手,心裡還想,果然他又玩這招,故意把東西藏起來,想看我的反應。
但緊接著,他竟然把嘴裡已經咬過的黏黏口香糖拿出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放在我的手掌上,還補上一句:「吶,在這裡。」
套個小芳常用的七年級動詞,我真不禁給他當場傻眼了。ㄟ‥‥‥這口香糖,尚在「牽絲」中啊‥‥‥。(請用台語發音)
短短一分鐘裡,我的情緒,恐怕也只有米滷蛋能夠貼切形容了:
→ → → 起初意識黏寶附身時的驚慌失措
→ → → 終究體認無力抗衡時的涼了半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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